总结浙江省经济责任审计实践经 验,按照新形势、新要求,对具有浙江特 色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特提出一 个基本框架:以对领导干部管辖的各种 政府性资金运作的审计为主线,按照科 学发展观的要求,运用绩效审计的理念 和方法,正确评价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 和工作绩效;以审计对象分类管理为基 础,离任审计、任期审计与离任经济事项 交接制度相结合,形成不同领域领导干 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基本模式;以提高审 计质量为核心,审计和审计调查相结合, 推进计算机辅助审计和创新工作方法, 逐步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技术 方法;以需求为导向,完善领导干部经济 责任评价体系,全面提升审计成果,合力 利用审计成果,发挥审计成果在对领导 干部的权力制约和约束以及干部管理监 督中的积极作用。 第一,以对领导干部管辖的各种政 府性资金运作的审计为主线,按照科学 发展观的要求,运用绩效审计的理念和 方法,正确评价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和 工作绩效。 从资金入手进行审计是审计工作的 基本方法,脱离了资金,审计职业判断就 失去了基础。从资金入手看领导干部经 济责任和施政绩效,既体现审计职能,又 发挥了审计机关的长处。但必须从领导 干部管辖的全部政府性资金入手,而不 是其中的一部分,我们现在进行的市县 长经济责任审计新模式已经按照这个思 路在试点,乡镇长也要按照这个思路去 试点,还有部门、事业单位、企业、大专院 校等等,只要是领导干部管理运作的政 府性的资金,都应该全面地予以关注,而 不应只关注其中一部分。例如市县长经 济责任审计,以前我们是以决算审计为 基础,而决算涉及的资金只占了全部政 府性资金五分之一左右,大量的资金在 决算以外,仅以五分之一资金的审计结 果评价其经济责任,是不全面、不准确 的。党政部门也是如此,有的部门本级预 算资金只有几千万,而部门预算管理的 全部资金有几十亿,评价这些部门领导 经济责任,就应该以全部的几十亿资金 为基础,不能只以本级那几千万为基 而评价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根本标 准是科学发展观。要按照五个统筹要求,以全面的、实践的和群众的观点看待政 绩,把微观与宏观、当前与长远、城市与 农村、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统一起来。通过 对领导干部在组织实现本地区既定的规 划和目标过程中,所进行的投入、产出、 结果以及由它们所反映出的效率、效力、 经济、公平、质量等设置绩效指标和标 准,并围绕绩效指标收集有关信息,与评 价标准比较,确定领导及其组织的绩效 表现情况,进而对其工作能力和工作实 绩进行评价。从责任和绩效方面去深化、 细化、具体化,实事求是地评价领导干部 的经济责任和工作绩效,使评价达到“像 要画像,画如其人”的要求。 第二,以审计对象分类管理为基础, 离任审计、任期审计与离任经济事项交 接制度相结合,形成不同领域领导干部 经济责任审计的基本模式。 各地在审计对象分类管理方面进行 了一些探索,都有自己的特色,但如何形 成完善的管理制度,有待于进一步研 究。在审计对象分类管理上,一是按照审 计频率的分类,各地大多是这类方法,对 不同岗位的领导实行五年审一次、一届 审两次、两年审一次、离任审一次,即 ABC分类法等。 二是按照审计方法进行分类,各地 用得不多,就是对重要(资金运作总量 大、下属单位较多,且转移支付资金量 大)的党政部门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 计以预算执行审计加经济责任审计为 主,关注全部政府性资金;对一般性的党 政部门,比如资金运作总量一般、有一定 的专项资金、也有一定数量的下属单位 的党政部门领导干部则以财务收支审计 加经济责任审计;对一些单位较小、财政 资金主要用于人头经费和日常运转的单 位领导,可以以财务收支审计报告代替 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条件成熟时,对 一些管理比较规范,资金量小的单位领 导甚至可考虑以离任交接制度代替经济 责任审计,如今后发生什么问题,以交接 单来区分经济责任。党政部门领导干部 的经济责任审计分为以上四大类,可以 使我们用主要精力抓大项目,突出工作 三是审计模式上的分类。市县长、乡 镇长是以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为主线的 经济责任审计模式;党政机关和部门领 导是以分类(四大类)管理为基础的党政部门领导经济责任审计模式;国有企业 领导(包括改革开放后派生出的新型国 有投融资企业)是对董事长和总经理分 别探索以决策和执行评价经济责任的审 计模式;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大型事业 单位领导是适应于党委领导下的行政主 管负责制的经济责任审计模式。按照不 同方法分类,区别对待,突出重点,逐步 构建有浙江特色的经济责任审计框架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