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绿色创新审计的思想来源 绿色创新审计的概念有两个思想来源:一个思想来源是 与此相关但又不同的绿色技术创新审计,另一个是环境审 计。无论是绿色技术创新审计还是环境审计,审计角度与本文 所提出的面向可持续发展的技术创新角度都是不同的。绿色 技术创新审计以生产为切入点,追求的目标是技术创新与生 态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环境审计则以环境为切入点,追求的 目标是生产经营活动与环境的协调。本文提出的面向可持续 发展的绿色创新审计,则是以技术活动为切入点,追求的目标 是技术、经济、社会与生态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因此,绿色 创新审计是通过自身或第三方利用审计方法,对创新主体的 行为是否遵循国家有关经济、社会、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 策,是否有利于面向可持续发展的创新管理系统的健全等进 行评估和定位,从而找到创新主体目前状况与期望状况的差 距,确定问题所在和需改进的环节,进而提供用以提高创新水 平的信息,促进技术创新活动不断满足技术、经济、社会与生 态协调发展的要求。绿色创新审计的基本目标是督促创新主 体在从事创新活动时,兼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 协调与统一。 二、绿色创新审计对象模型 绿色创新审计应包括一个体现审计对象的模型,从而围 绕这一模型提出详细问题,帮助审计者判断创新的实施状 况。笔者为绿色创新审计设计了一个框架。笔者的审计方法因 指出了问题和需要之所在,故不仅可对绿色创新的业绩进行 审计,也提供了改善业绩所需措施的信息。 为此,笔者提出了审计对象模型,模型中包含四个中心环 节:概念产生、绿色产品开发、绿色工艺创新和绿色技术引 进。此外还有三个服务于中心环节的支持系统———资金和人 力资源的分配、适当和有效的系统和设备、高层主管的领导。
该模型体现了绿色创新在其中得以实施的管理 过程和组织机构,其理论基础在于成功的创新总是同完善的 管理过程相联系的。 三、绿色创新审计制度建设的主要内容 1.明确审计主体,理顺业务范围。传统的审计作为社会控制的一种机制和监督社会经济的一种手段,是社会发展的产物。审计制度是对审计工作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的总称,反映了在一定的社会基础上形成的审计工作各个方面的关系。从世界范围来看,现存的审计制度模式有立法模式、司法模式、政府模式、财政部模式和混合模式。我国现行的审计制度模式为政府模式。这种模式的特点是,国家审计机关作为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根据国家赋予的权限,对政府(包括下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各单位的财政预算和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直接对政府负责。 我国现行的审计制度模式表现为:国家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和内部审计并存,以国家审计为主;审计制度既强调审计主体,又强调审计客体,两者调整并重;审计制度以审计法律规范为主,以审计行政法规为辅;审计机关隶属于政府,具有依法独立性。在不改变现行审计体制的条件下,根据技术创新主体的性质和隶属关系,绿色创新审计的主体应由国家审计机关、社会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部门三部分构成。国家审计的职责范围主要包括各级政府技术管理部门、国家科研机构、研究型大学和国有企业。但是由于国家审计能力有限,难以完全满足审计的要求,因此国家审计应主要以政府技术管理部门为主,辅以对部分国家科研机构和研究型大学履行直接技术创新审计监督权。对其他创新主体,可采用委托授权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国家审计机关可通过一定方式对社会审计机构的工作进行再监督。另外,对部分国有企业以外的所有创新主体的审计监督都应由社会审计机构完成。内部审计则主要是确保组织内部受托经济责任的全面、有效履行。 2.完善审计组织制度,确保绿色创新审计结果的科学性、合理性。这里主要涉及审计组织的人员结构。传统的审计组织的主要监督功能是社会经济监督,这就决定了其人员的构成主要以财会人员为主。但当审计工作面向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时,审计的对象和内容则发生了巨大变化,人员构成的多样化成为审计组织的一个明显的特征。尽管审计的最终结果往往以各种指标的计量为表达方式,但是审计过程中的一些技术、经济、社会和生态影响的分析,必须有懂管理、懂技术的专业人才参加才能确保审计工作的科学、合理。 3.加强法律法规与制度建设,为绿色创新审计提供有利的依据。要使绿色创新审计真正发挥引导与约束功能,其前提条件是完善与此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除了已有的与环境保护有关的法规、与技术创新相关的法规以外,还应继续完善和健全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方面的法规,建立绿色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绿色会计制度等。 4.加强绿色创新审计的制度化、经常化和规范化建设,确保绿色创新审计的综合效益持续不断提高。绿色创新审计功能的发挥除了与制度安排的设计和确立密切相关以外,更重要的是应该实现创新审计制度化、经常化和规范化。否则,建立起来的制度就会成为一纸空文。因此,绿色创新审计的制度化、经常化和规范化建设应当成为绿色创新审计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绿色创新审计的制度化,是指对创新主体的审计要求、内容安排等都要以法规、制度等形式加以确定,要求创新主体遵照执行。绿色创新审计的经常化,是指审计工作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