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200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 的规定,审计署对2005年度中央预算执 行情况进行了审计。按照十六大和十六 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关于 经济工作的部署,今年的预算执行审计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加 强宏观调控、推进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利 益、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开展工 作,注意分析把握预算执行的总体情况, 揭露财政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一些不严 格、不规范、不合法,影响经济社会发展 的突出问题,从体制机制上分析原因、提 出建议,促进完善管理。主要审计了财政 部具体组织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发展改 革委和中央其他部门预算执行情况,青 藏铁路环境保护、中小学危房改造、农村 合作医疗、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情况,以 及开发区财政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等。 2005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 导下,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国家各项 方针政策,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取 得新的成绩,人民生活进一步改善。从审 计结果看,2005年中央预算执行情况总 ——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保证 了中央财政收入稳定增长。2005年,国内 生产总值增长9.9%,为财政增收创造了 良好条件。在此基础上,财税部门依法加 强税收征管,积极实施科学化管理,全面 清理和规范税收优惠政策,严格控制减 免税,保持了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2005年中央本级实现收入16548.53亿 元,比2004年增加2593.19亿元,增长 18.6%。 ——严格控制预算支出,合理分配使 用超收节支资金。2005年,中央财政按照“两个务必”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严 格控制会议费、招待费、公务用车等一般 性支出,对当年可以不再安排的资金,调 剂用于消化供销社挂账、建立地勘资金、 补充政策性银行资本金等项支出。对当年 实现的超收收入1637亿元,除按照有关规定增加对地方的税收返还、一般性转 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教育科学支 出共353亿元外,主要用于加强对经济 社会发展薄弱环节的投入和解决历史欠 账,没有安排经常性开支。 ——合理配置财政资源,促进了各 项社会事业发展。2005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达到2975亿元,比上年增 长13.3%,有力支持了农村税费改革和“三补贴”政策的落实,促进了粮食稳定 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加强了农业综合 生产能力;用于科技、教育、卫生等方面 的支出1067.29亿元,比上年增长 18.3%,重点加强了对国家科技创新体 系、基础研究和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义务 教育,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农村卫生工 作的投入;用于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达 到1635.82亿元,比上年增长10.8%,积 极支持了东北三省开展城镇社会保障试 点,进一步完善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 ——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促进了区 域经济协调发展。2005年,中央财政安排 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补助支出11484.02 亿元,其中主要用于中西部地区的财力 性转移支付达到3812.07亿元,比上年 增长46.4%。在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的同 时,中央财政积极创新缓解县乡财政困 难的机制,实施了以“三奖一补”为核心 的政策措施,对缓解县乡财政困难、推动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区域协调发 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坚持依法行政,圆满完成十届 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中央预算。财 政部及国务院其他部门认真贯彻依法行 政的各项部署,坚持依法理财,完善规章制 度,增强自我约束,进一步提高了预算和财 务管理水平,圆满完成了十届全国人大三 次会议批准的中央预算。2005年,中央财 政总收入17260.49亿元,完成预算的 106.4%;总支出20259.99亿元,完成预算 的105.4%;赤字2999.5亿元,控制在全 国人大批准的3000亿元赤字范围内。 各部门、单位在做好2005年度预算 执行的同时,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 务院的要求,认真整改去年审计发现的 问题,取得明显效果。财政部、发展改革委针对中央预算管理中存在的人均基本 支出差距较大、部分基本建设项目安排 不完全符合相关政策目标等问题,研究 提出了完善定员定额管理体系、进一步 明确专项投资使用范围等措施。审计38 个中央部门查出的问题已有95%得到纠 正,其他问题正在纠正之中。通过整改, 有关部门、单位上缴财政各项资金11.83 亿元,追回和归还被挤占挪用的资金 41.64亿元,拨付使用被滞留闲置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