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 (一)建立评价体系的背景 2000年起,我市对党政领导干部 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全面铺开。2003 年,出台了《马鞍山市领导干部任期经 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办法(试行)》。《办法》明确了对审计结果要实施“四 制”,即审计结果报送制度、审计结果 等级评定制度、审计结果通报制度、审 计结果责任追究制度。据此,我局拟订 了《马鞍山市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 审计评价标准》(以下简称“《评价标 准》”)。以上的规范试图达到的目标 是:通过统一的评价指标,将审计结果 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实事求是地对 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和经济工 作实绩进行评价,为干部的管理监督 提供参考依据。 (二)《评价标准》的具体内容 《评价标准》将审计内容作如下划 分,任期内经济目标完成情况,遵守财 经法纪情况,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情况, 内部控制制度情况和个人廉政纪律执 行情况,每部分均设定分值为100 分。根据审计情况实行倒扣分制,对扣 分情况作出说明,并一一划定责任。 第一部分“任期内经济目标完成 情况”。根据单位(资金)性质,分为机 关事业单位部分、专项基金(资金)部 分两类,每类均为100分。如该单位兼 有以上两项内容,则按两个50分计 分。党政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单位在履 行相应职责时,有涉及经济考核指标 的,由被审计单位提供相应资料并进 行书面承诺,在此基础上,参照市党政 机关目标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各部门的 年度考核目标进行抽查核实后,予以 适当反映。 第二部分“遵守财经法纪情况”。 是指单位的各项经济活动是否真实、 合法,效益如何。分为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三类,分别占40分、50分、10 第三部分“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情 况”。是指对单位的生存、发展有重大 影响,涉及广大职工利益的影响力较 大的事项以及依法行政事权处置中的 重大事项。如建设工程项目、对内对外 投资、经济担保、出借资金、大额采购、 重要资产处置、重大支出事项、行政审 批等。对其评价分为合法性、民主性与 科学性、效益性三类,分别占40分、40 分、20分。 第四部分“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以评价该单位的内部管理情况,体现 领导干部的管理水平和能力。分别设 定为“建立健全”30分、“执行情况”70 第五部分“个人廉政纪律执行情 况”。是指根据审计情况,对领导干部 个人在单位的各项经济活动中有无侵 占国家资产、违反领导干部廉政规定 和财经法纪的问题进行评价。设定分 值为100分,由被审计单位及领导者 本人提供相关资料。 上述五大类总分合计后,按得分 情况分别评定等次,报市经济责任审 计评价小组研究确定。在作出审计评 价时,遵循客观性原则、准确性原则、 重要性原则、全面性原则、谨慎性原则 和历史性原则,对被审计者的经济责 任给予较为恰当的评价。 二、试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 取得的主要成效及存在问题 成效: (一)统一了审计评价的衡量尺 度,避免了评价的随意性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有了评价 标准,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后对被审 计单位的情况评价有了一个较为统一 的“尺子”,使评价者能够对照标准进 行评价。如以前审计时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履行职责中经济目标完成情 况如何评定说法不一,有人认为:行政 事业单位的审计,只要查清了单位的 财务收支情况就可以了,该单位是否 按照政府的考核目标要求完成经济指 标则是目标管理考核办公室的事,审 计不需要涉及。经反复讨论后大家认 为:市政府对单位的经济考核指标是 单位的工作重点,当然也是领导人工 作业绩的重要部分,是政府十分关注 的,审计部门对此不能回避。于是,我 们将此项内容纳入评价指标,并且与 单位财务收支指标一样占有同等份量 的分值。 应该说,现有的评价标准其实是 在多年审计实践中为每位审计人员所 了解、掌握并能够很熟练地使用的,但 通过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这个框 架,将这些标准刻制成为规范的、较为 刚性的尺度,使审计人员在使用时方 便快捷,得心应手。 (二)突出了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 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项目的区别 我们试图通过评价标准凸显经济 责任审计的特点。主要是通过“划分责 任、剖析决策情况及个人廉政情况”等 三个方面来区分。 1、将所有扣分事项均明确责任界 定,一一对应,明确是直接责任或主管 责任。同时,注意划清前任与现任、主 观与客观、直接与间接等责任界限。 2、将单位的重大经济事项进行逐 一剖析分解。从“合法性”、“民主与科 学性”、“效益性”三个方面进行深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