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召开的“成都市2006外办主任 会议”上透露,为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因 公出访,提高访问实效,根据《成都市副 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访问的 若干规定》,要求同一地方或部门的领导 干部不得同团出访或在短期内出访同一 国家和地区。同时,成都市监察局、审计 局、财政局每年要对组团出国(境)访问 的单位和出访人员所在单位的出访费用 进行稽核或审计。 1 如何审计 不仅仅是成都,各地领导干部出国 访问费用会存在问题是众所周知的事 情,既然有问题,那么又是如何审计出来 的呢?中守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负责人阎 先生指出:对它们的审计,需要具体情况 具体分析,不可一概而论。 首先要看是否有上级的批准文件。 一定级别的干部出国,一般都会有相关 申请,去往哪个国家,去干什么,是考察 还是出差,还是学习什么的,都有相关的 文件。而且针对这一申请,必定会有上级 机关的相关批准,尤其是经费批准,即允 许花费多少,国家又将会对经费报销多 少,出国人员需出费多少。审计单位就会 根据他们的实际执行情况来判断,通过 翻阅相关批复文件来看其是否符合相关 批文的手续,这是第一道关口。 “涉及到具体审计工作,还要查看相 关出国人员回来后的报销情况,尤其是 费用的报销发票,要清晰判断出其真实 性。”阎先生说。 高级审计师袁广达教授指出,一般 来讲,无论以何种理由出访均应有项目经费预算或项目支出计划,列明项目及 其支出的详细清单,如果是因公出访则 更应如此。所以,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 在审查出国(境)经费时首先要对项目预 算合理性、合法性和审批权及审批手续 进行审查,国家公务人员和领导干部因 公出国(境)相关支出标准,不少是由国 家通过具体财务制度规定了的,必须得 到遵守和执行。对无计划和超标准的支 出应给予坚决的纠正和拒绝报销。 据此,袁教授认为,出国(境)预算或 计划的审查是首先要做的事,其次才是 审查出访票据的真实性、合规性、合理性 和有效性。真实性审查看有没有虚假票 据,合规性审查看票据手续的完备性,合 理性看支出的情理情况,有效性看支出 的必要性和所带来的成效。最后对于实物票据应当进行物资的验收,应缴公的 要办理入库手续。 2 从现象到本质 对干部出国费用的审计,已经成为 近几年来政府和社会都比较重视的问 题。这类问题存在的根源是什么?在财务 上又该如何杜绝其根源的存在? 改革开放后,领导干部出国出访、考 察学习多了,是符合实际的,因为人员上 的“请进来、走出去”也是我们的改革开 放的既定政策。然而近年来,干部以出国 为名行挥霍资金、转移资产之实,带现金 出国甚至多方转移资产的事件屡现,领 导干部出国出访便成为了社会公众关注 与议论的焦点。 缘何这类问题成为众人关注的焦 点?袁教授指出,目前的确有一些领导干 部打着访问、经贸洽谈、考察、学习的幌 子,用公款周游列国,游山玩水,奢侈消 费,挥霍豪赌。此种状况怎能不令老百姓 痛心疾首?更有甚者,有些人借出访之名, 行中饱私囊之实,他们借此在国外或挥霍 资金,或转移来路不明资产,纳税人的钱 就这么给“埋单”了,怎能不义愤填膺? 也难怪曾经令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商 人,对黄皮肤、黑头发的中国人(大多数 为中国官员)在国外慷慨消费超过日本 人感到震惊,恍惚感叹改革开放后的中 国人真的是这么富了? 有事实表明,这些官员在国内利用 职权攫取大量钞票,因不敢在国内消费 后才在国外消费,在国外疯狂购物,然后 拿回国内报销。可我们知道,在中国只有 这些官员才能有出国访问、考察、旅游、 开会等机会! 尽管如此,阎先生仍然指出,即使是 这些领导干部假借出国之名,他们也应 该有相关的批文,否则就是他们自行决 定,即未经严格批准擅自出国,自掏出国 所需费用。 阎先生认为这种情况不可避免,因 为如果该领导掌管一个公司或一个部 门,他自己就可以掏钱出国。“这种行为 不属于违法,但属于‘违规’———违反了 上级的规定。为何说不违法呢?因为人家 完全可以借口‘单位的需要’,可以借口‘需要报往上级,程序太口罗嗦’等等。” 谈及此,袁教授痛心疾首,“上述出 国(境)领导干部问题的存在,尽管不具 有普遍性,但它败坏了党风、国风,严重损 害了国家的形象,动摇了党的执政基础, 破坏了干群关系,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探究其原因,袁教授分析,主要在于 我们干部制度上的缺陷和漏洞,缺少干部管理上的制衡机制。这是其一。 而从财务会计上说,袁教授认为是 没有有效的财务控制环境,没有强有力 的财务监控与执行手段来遏止和纠正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