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前调查概述 审前调查也称预备性调查,是指审计机关或审计组在编制审计方案前对被审计单位有关情况所进行的调查。 审前调查与实施审计的区别如下表所示:
进行审前调查既是编制切实可行的审计实施方案的基础,又是有效实施审计的前提。因此,审计组应当安排适当的人员和时间,认真进行审前调查。然而,审前调查毕竟是要耗费审计资源的,审前调查的规模并不是越大越好,审计组应当根据审计项目的规模和性质来确定适当的审前调查规模。一般来说,审计的规模越大、性质越重要(如社会关注度高、群众 举报多等)或以前年度审计有过重大失误的审计项目,其审前调查规模应大一些;否则,反之。 二、审前调查的方式 1.查阅审计档案。以前年度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审前调查所获情况以及审计中对被审计单位有关情况的进一步了解,都反映在审计档案中,这些资料对本年度审计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审计人员应将对编制本年度审计实施方案有参考价值的档案内容,摘录到审前调查表中,并在审前调查表中注明相关审计工作底稿的索引号。 2.收集和研究被审计单位所在行业和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政策及行业书籍和报刊。这是了解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性质、特点及其变化情况的重要方法。审计人员在收集和研究这些资料时,应将对编制本年度审计实施方案有参考价值的规范、书籍和报刊的名称及来源等信息,记录到审前调查表中。对其中可能作为审计判断标准的规范,应进行必要的 备份,形成审计工作底稿,并将这些底稿的索引号记录到审前调查表中。 3.走访被审计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监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所在的集中核算中心、开户银行等相关单位。这是了解审前调查有关内容近期发展变化情况的重要方法。审计 人员应有目的、有技巧地进行访谈,并将访谈结果在审计日记中进行如实、全面的记录,然后将对编制本年度审计实施方案有参考价值的访谈记录摘录到审前调查表中。 4.收集和查阅与审计项目有关的资料。这是全面了解被审计单位审计风险及其他有关情况的重要方法。为了满足审前调查和实施审计的需要,审计人员在发出审计通知后,应从被审计单位收集下列资料:①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内部控制制度;②会计报表及其他有关会计资料;③单位权力机构和最高管理机构的会议记录;④合同、协议等有关文件;⑤电子数 据、数据结构文档;⑥其他需要收集的资料。审计人员在收集这些资料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办理交接手续,并妥善保管好这些资料。应对其中有长期审计参考价值的资料进行备份,形成审计工作底稿;应将审阅这些资料时所获得的对编制本年度审计实施方案有用的情况,记入审前调查表并注明来源。需要指出的是,在实施审计时,还要对这些资料进行审计。因此,审前调查过程中对这些资料的审阅应以了解被审计单位有关情况为目的,应当进行总体审阅和小规模抽查,不宜进行详细、深入的检查,以避免重复工作。 5.询问有关部门和人员。主要是根据审前调查需要了解的情况询问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特别是其内部审计人员。这是了解被审计单位全面情况的重要方法。审计人员在进行这种询问时,也应有目的、有技巧地进行,并应将询问结果在审计日记中进行如实和全面的记录。在编制审前调查表时,应将对编制本年度审计实施方案有参考价值的询问记录摘录其中,并注明相关工作底稿的索引号。 6.实地察看被审计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及设施。这是了 解被审计单位业务经营特征、内部控制设置和执行情况的重 要方法。在进行实地察看时,审计人员应将观察到的对编制本 年度审计实施方案和出具审计报告有用的信息在审计日记中 进行详细记录,并将对编制本年度审计实施方案有参考价值 的观察记录摘录到审前调查表中。 7.进行分析性复核。这是为了深化对审前调查所了解情况的认识、获取新的情况,从而确定审计重点和获取审计线索。审计人员在进行审前调查时,应将审阅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时获得的信息与审前调查了解到的被审计单位所在行业的历史信息、计划或预算信息等进行比较分析,以获取新的情况和确定审计重点,为编制本年度审计实施方案提供更可靠的依据。审计人员应将这些分析性复核的结果记录到审前调查表中。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方法中除了前两种可以在审计机关签发审计通知书之前运用外,其余方法一般应在审计机关签发审计通知书之后运用,因为这些方法都是在向审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时运用的,而《审计法》规定,审计人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时,应当出示审计人员的工作证件和审计通知书副本。 三、审前调查表的编制 建议审前调查表采用以下格式: 审前调查表 编制人:编制时间:索引号: 复核人:复核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