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级实行审计整改报告制度是一个有效的办法。 审计整改报告制度的主要内容 审计整改报告制度包括三个层面的内容。一是被审计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审计机关报送整改责任人名单和整改情况报告。整改情况报告包括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审计建议和意 见的采纳情况,对有关责任部门、责任人的处理情况,尚未整改到位的原因以及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所采取的改进措施等。二是审计机关向政府报送全县审计整改情况专题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年度审计整改的基本情况;审计整改情况的总体评价;审计整改中存在的问题;对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建议和意见等。三是政府授权审计机关向人大报告全县审计整改综合情况。通过报告制度的落实,使人大、政府及审计部门及时准确了解审计整改情况,以此推进审计整改工作的深入开展。 实施审计整改报告制度的意义 一是有利于增强被审计单位的责任意识。整改情况报告制度并配以问责、督查等制度的施行,可以促使被审计单位认真抓好审计整改工作,从要我整改为我要整改,变被动为主动,同时形成一种审计与被审计的互动效应。 二是有利于增强监督合力。人大监督政府、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联合监督被审计单位,并配以媒体舆论监督、社会群众监督,形成监督合力,更具有威慑力。 三是有利于标本兼治。该制度不仅要求做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还要对审出的普遍性、倾向性以及产生问题的苗头进行认真分析研究,有针对性地制定或者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从根本上防止和遏制违反财经法规行为的发生。 四是有利于促进审计机关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审计工作质量。审计机关提出的审计意见和建议必须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具有可操作性;还要求审计机关转变作风,在审计整改期 间,积极主动与被审计单位沟通协调,实行审计回访制度和延伸调查制度,必要时,对有些单位进行后续审计,检查审计整改效果。 实施审计整改报告制度需要把握的环节 时间要求要明确。审计整改报告制度要求被审计单位在审计决定生效之日起15日内将审计责任落实情况和整改工作方案报送审计部门,必须明确审计整改责任人、落实审计决定的计划、采纳审计建议和意见的方案;被审计单位在审计决定执行期满7日内将审计整改结果报送审计部门;审计部门对整改中出现的问题的苗头、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应及时向政府 做专题报告,每年年底前或次年初审计部门向政府综合报告全年审计整改的基本情况;政府在每年年底前或次年初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整改综合情况。根据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建议和意见,由政府组织审计整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认真研究落实审计整改的有关问题,并及时向人大反馈落实情况。 责任主体要明确。被审计单位是审计整改工作第一层次的责任主体。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该层次的第一责任人,对该单位的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负全责;被审计单位的主管部门是第二层次的责任主体,负责督促和检查其下属单位审计整改工作的落实;审计查出的问题,大多发生在政府部门或政府部门管辖下的单位,这就注定审计整改政府要走上前台,协调有关部门整体推进整改工作,从体制机制上解决整改难题,因此,政府自然成为第三层次的责任主体,也是最高层次的责任主体。 配套措施要跟上。应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定期召开财政、监察、审计、税务等部门参加的审计整改联席会议,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研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有针对性地制定或者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从根本上防止、遏制违反财经法规行为的发生;对问题比较严重,拒不整改或屡查屡犯的单位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督查,并对督查结果进行通报,涉及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及时移送有关部门查处。建立问责制度,加大整改力度,采用审计机关执法问责、监察机关效能问责、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民意问责、媒体新闻问责等措施促进其工作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