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藏铁路环境保护资金使用情况审计调查结果 (二○○六年三月二十九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署于2005年三季度对青藏铁路环境保护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目的是对这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结果作出评价,并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建议,以促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工程建设的环境效益。审计调查的重点对象是青藏铁路建设主管单位铁道部,建设单位青藏铁路公司及其所属青藏铁路建设总指挥部、青藏铁路建设总指挥部拉萨指挥部(以下分别简称青藏公司、总指挥部、拉萨指挥部),主要设计单位铁道第一勘察设计院(以下简称铁一院)和12个站前施工标段(合计里程486.8公里,占青藏铁路格尔木至拉萨段总里程1142公里的42.6%)。 审计调查得到了铁道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水利部和青海省、西藏自治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协助。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青藏铁路东起西宁,西至拉萨,全长1956公里,其中西宁至格尔木段长814公里,已于1984年建成投入运营。2001年,党中央和国务院作出了修建青藏铁路格尔木至拉萨段的重大决策,这对于加快青藏两省区经济社会发展和西部大开发,促进民族团结,维护国家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这次审计调查的青藏铁路格尔木至拉萨段(以下所称青藏铁路均指此段),于2001年6月开工,长1142公里,是世界上海拔最高(线路最高点海拔5072米,经过海拔4000米以上路段长960公里)、所经冻土线路最长(546.4公里)、自然条件最为艰苦的高原铁路。多年冻土、高寒缺氧和生态脆弱这三大世界性难题给青藏铁路建设带来了极大困难。 青藏铁路沿线珍稀物种丰富,生态类型独特、原始,环境敏感,一旦破坏很难恢复。在青藏铁路建设中有效保护沿线生态系统和冻土,是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国内外关注的焦点。党中央、国务院对青藏铁路建设及其环境保护工作高度重视,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到现场视察指导,明确要求“要把保护环境放在突出的位置”。铁道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水利部在项目开工前,组织开展了青藏铁路建设环境保护的一系列专题论证研讨和现场调研。在此基础上,铁一院联合有关科研单位分别编制了格尔木至唐古拉山口段(简称格唐段)和唐古拉山口至拉萨段(简称唐拉段)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水土保持方案》(以下统称“环评报告”),经铁道部预审后,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水利部审批通过,为防止青藏铁路建设过程中产生不良环境影响提供了重要保障。 2001年6月,国务院批复青藏铁路开工报告,原国家计委批准总投资262.1亿元。2005年6月,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报请国务院批准,将总投资调整为330.9亿元。至2005年6月底,青藏铁路已完成铺轨等站前工程,站房、电力、通信等站后工程正在实施;累计完成投资214.2亿元。 二、审计调查评价依据 这次审计调查进行评价的两个主要依据是: ——国务院批准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青藏铁路格尔木至拉萨段工程总投资的请示》及铁道部据此核定的青藏铁路初步设计总概算。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水利部审批通过的青藏铁路“环评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可归纳为六个方面:野生动物保护,植被、景观保护和水土保持,冻土保护,湿地保护,污染防治,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及宣传教育)及其审批意见。 三、审计调查评价 审计调查主要采取查验有关资料、实地检查核实和聘请外部专家参与等方式方法,对环境保护资金使用情况及其效益、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及其效果进行了逐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综合,予以评估。 调查结果表明,各有关单位在青藏铁路建设中认真贯彻“环评成果指导设计、施工和环境管理”的理念,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强化环境管理、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按照财务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环境保护建设资金,全面有效落实各项环境保护任务。青藏铁路建设环境保护工作达到了“环评报告”的要求,取得了突出成绩,为我国重大建设项目工程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开展积累了宝贵经验。 (一)关于环境保护投资落实情况。 青藏铁路建设认真贯彻环境保护和“环评报告”的要求,紧密结合工程项目建设,全面安排和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相关投资15.4亿元,占项目总投资的4.6%。总指挥部和拉萨指挥部按照先验工后计价的原则,及时拨付了环境保护相关资金。审计调查未发现严重违规使用资金问题,资金使用效益是好的;至2005年6月底,已完成环保投资14.5亿元,完成率为94.1%,高于整个工程项目建设的投资完成率,基本实现了施工期环境保护目标。 (二)关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在“环评报告”得到审核批准后,铁道部组织有关单位依据审批意见进一步开展了现场调查和科研成果利用,对“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予以落实和优化完善。在“环评报告”的指导下,青藏铁路建设项目做到了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