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钢的主要做法是: 一、完善内部审计机构设置。攀钢从1985年开始设立内部审计机构,(集团)公司和资产规模大、经营管理复杂、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任务重的子公司、分公司(单位)均设立有专职的内部审计机构。(集团)公司设立审计部,审计部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对(集团)公司所属(管)的子公司、分公司(单位)进行审计监督,并指导二级内部审计机构的业务;新钢钒公司不设专门的内部审计机构,其内部审计职能委托给(集团)公司审计部独立行使。各二级内部审计机构在本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领导下独立开展工作。经过二十年的发展壮大,现有两级内部审计机构16个,专职审计人员近100人。 二、完善审计管理标准。在去年公司机关改革后,(集团)公司授权审计部根据《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国资委《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攀钢企业改制后内部审计工作的实际,历时6个多月的时间,在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审计管理标准》,做到内部审计有章可循,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新的《审计管理标准》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更适应公司集团化管理的需要,我们对过去数量多而分散的12个内部审计管理制度进行遴选、归纳总结的基础上,汲取现代先进的内部审计管理理念,将其上升成为一个能够适应整个(集团)公司、涵盖了内部审计业务流程全过程管理的《审计管理标准》,使其成为攀钢内部审计工作的“大法”;二是为了适应(集团)公司加强企业风险管理的需要,突出了经济责任审计和合同评审与工程审计的监督重点;三是规定了内部审计人员的从业资格条件,也对审计纪律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四是明确了审计方式、审计程序、审计内容、审计报告编制、审计成果运用等问题;五是以文件的形式明确设立“审计奖励基金”的来源和用途,有利于调动审计人员积极性;六是健全问责机制。对于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泄漏秘密、工作不认真负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使损失进一步扩大的内部审计人员,依据国家和企业内部管理规定追究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涉及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审计人员素质。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是实现内部审计工作有效性的根本保证。通过择优选拔、强化培训等各种方式,建设了一支作风过硬、结构合理、高素质的审计人才队伍。2005年5月,审计部在全公司范围内经过笔试、面试和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严格考核,公开招聘了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30岁以下,具有会计或审计、工程技术、懂计算机的复合型人才充实到审计部门。并把审计人员的继续教育纳入审计工作计划,要求全公司内部审计人员每年不得少于一个月的脱产学习培训时间,及时更新审计、财会、基建、计算机等相关专业知识,跟踪掌握现代审计新动向、新技术、新方法。 四、加强审计项目过程质量控制。审计质量是审计人员水平的综合反映和集中体现。审计项目质量控制是一个过程,包括计划、实施、报告等各个环节。 在计划阶段,由主审(或项目负责人)根据审计项目的性质,被审计单位规模的大小,审计内容的复杂程度,以及审计小组人员的配置情况,精心编制审计项目工作方案,审计方案经处长审核,部长批准后实施。对冶建公司、攀成钢、攀长钢等这些所属二级单位多,经营管理复杂的被审计单位,在编制审计工作方案前还要进行审前调查。通过审计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并对审前调查所取的资料进行初步分析性复核,确认审计重点,分解审计目标,细化审计内容,明确审计的具体步骤和方法,落实审计责任。制订方案时,运用对比分析和因素法确定审计重点;根据审计人员的技能、专业特长进行细致的审计分工;对某一审计内容或审计事项在方案中规定出必要的审计方法和审计形式,以保证审计方法的恰当和让审计人员能有所遵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审计工作质量。 在实施阶段,一是要求审计人员严格按照审计方案确定的审计内容,从企业的内控制度入手,以财务会计资料为基础,重点从资金流、物流两个方面审查企业财务收支和相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充分揭示会计核算和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规范审计取证行为。取证时,严格执行方案中所规定的审计内容、分工和方法,对所取证据进行分析、判断、综合和归纳,确保审计证据的客观、充分、合法、合规;同时,通过其他途径收集证据,以证明基本证据的充分性,增加基本证据的证明力和说服力,确保审计证据合法合规。三是把好三级监督复核关。从项目计划、实施、报告各个环节都要由项目负责人(或主审)对审计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一级复核,处长二级复核,部长三级复核。重大疑难问题部长要组织全体审计人员集体研究讨论,把审计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 在审计报告阶段,要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新颁布的《审计管理标准》规定的报告格式,编制程序,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方式,呈送领导签发文件程序等要求。要按照揭示问题的重要性安排报告的层次,审计建议应切实可行,符合实际,对被审计单位目前或未来的经济活动具有指导意义。 五、建立绩效考评机制,增强审计人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最近,根据审计部的机构设置和定员编制情况,制定了《审计部业务主办协办管理暂行办法》。按照“重实绩,论贡献”的原则,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绩效考评。考核指标分为三类:一是思想政治表现,主要考核遵纪守法和执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工作态度等;二是工作实绩,主要考核完成审计项目的数量、工作效率、工作质量,查出违纪违规金额的大小,发现内部控制或管理薄弱环节事项的多少,创造的经济效益,提出已被采纳的审计建议,或者所承担的管理工作的数量、质量等;三是审计纪律执行情况,主要考核个人遵守审计职业道德、廉洁自律等。以年结果排序“末位”者进行诫勉谈话,若连续两个考核年度均为“末位”者,调整其工作岗位,或劝其调离审计部。该办法的出台,彻底改变了过去那种干好干坏,岗位不变,收入不减的分配方式,使职工从“要我干”变成“我要干”,从被动完成任务变成主动完成任务,增强了责任感和紧迫感,为确保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创造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