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内部审计是否应外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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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审计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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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06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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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西方内部审计外部化的趋势,我们是否也应考虑进行内部审计外部化呢?让我们先分析一下我国内部审计的现状: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主体,企业内部审计的目的由原来为国家和企业的“双向服务”转为完全服务于企业的“单向服务”。同时,内部审计由开展绩效审计、提供信息、保障资产的安全和保值增值的监督职能日益向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的管理服务过渡,而且审计内容也更加广泛,内部审计由过去查错防弊为主转变为高层领导的参谋,从真实性、合理性审计为主向注重效益审计发展,从以财务报表为中心的财务收支审计向以内部控制为中心的制度基础审计发展,由事后审计向事前、事中审计发展。可以看出内部审计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我国内部审计在许多方面也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

      1.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不合理。目前,我国公司制企业普遍采取内部审计隶属于董事会,其优点是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独立性,但由于董事会只是对企业财产拥有法人所有权,并不具体行使管理职能,所以很难应付业务随时变化的需要。同时,对于企业集团来说,由于内部审计机构与被审计单位基本上由同一董事会负责,地位是平等的,他们之间存在着或多或少的利益关系,因而影响了内部审计的独立性。

      2.内部审计机构权限上的困难限制了其应有职能的发挥。实际工作中,公司很少通知内部审计机构参加经营管理会议,也没有赋予内部审计机构经济处理、处罚的权限,从而将其职能限定在监督上,而忽视其服务职能。

      3.内部审计实施上的困难。内部审计由于缺乏权威性、被审计单位不予积极配合以及相关的利益驱动,造成了内部审计实施上的困难。

      4.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素质低,人员配备不足。目前内部审计机构中,内部审计人员缺乏应有的审计经验和审计技巧,既懂财会又懂经营管理和法律的人更是少之又少。

      内部审计是否外部化是由企业管理者结合自身的状况和内部审计外部化的优劣比较做出的决定。那么谁更会为企业的利益着想?谁能更好地发挥内部审计的职能?外部审计同时进行内部审计是否会影响其对外独立地发表意见?基于以上这几点考虑,笔者认为目前我国的内部审计不宜采取外部化,分析如下:

      1.内部审计人员能更好地为企业的利益着想。首先,内部审计人员熟悉本公司的管理政策、业务程序、经营活动和人事状况,了解企业的组织文化、业务过程和风险控制方面的特点,能更好地提供符合管理当局长期战略的咨询服务。其次,内部审计人员对企业有很高的忠诚度。作为企业的成员,企业发展壮大、经济效益的好坏与他们息息相关。再次,外部审计人员对其雇主忠诚,而不是对客户忠诚。内部审计人员必须考虑到其发现和建议在整个组织内可能引起的影响与副作用,因此内部审计外聘会造成工作汇报上的利益冲突。

      2.内部审计人员能更好地发挥内部审计的职能作用。首先,内部审计外部化破坏了内部审计职能的整体性。其次,内部审计的外部化会使内部审计职能失去灵活性。再次,外部审计人员按合同的约定来提供内部审计服务,若可疑的事项和风险超出了其合同范围,他们是不会深入调查的,因而审计范围受到了一定限制。

      3.当外部审计人员同时提供内部审计服务时,独立性可能受到损害。由于外部咨询机构的业务和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紧密结合,在这种自身利益与客户利益相互牵制的情况下,是否还能保持独立、客观、公正是值得考虑的。

      4.内部审计外部化不一定能降低成本,优化配置资源,提高内部审计的独立性。首先,内部审计的经常性、及时性、针对性保障了内部控制的有效运行,为企业的外部审计降低了成本。其次,内部审计人员在针对特定环境方面更有优势,所以内部审计人员和外部审计人员各有分工才能更好地配置资源。再次,基于内部审计独立性的考虑,“银广厦事件”、“安然事件”使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受到了挑战,而内部审计的风险一般来讲要低于社会审计,这是由其服务的内在性决定的。

      基于我国内部审计的现状及以上的分析,笔者意识到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是至关重要的,而提高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更好地发挥内部审计的职能作用,不是光靠内部审计外部化就能解决的,而应从根本上解决,那就是公司的治理结构。结合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经营特点、人员素质等,我们可设置以下的内部审计模式:

      1.内部审计机构隶属于董事会。对于大型但经营模式单一且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公司,由于其内部管理层次较少、管理结构较集中、管理层次间经济责任关系较简单,可采用这种模式。

      2.内部审计机构隶属于总经理。对于一般的中小型公司,由于其业务范围较窄、经营规模较小、管理模式较简单,可采用这种模式。

      3.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在行政系统下设置审计机构。对于实行多元化的大公司而言,其经营规模较大,组织机构较复杂,其管理难度较大,此种情况可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在行政系统下设置审计机构,内部审计机构开展审计业务要向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审计工作作为行政工作内容,要向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在建立了上述内部审计模式的基础上,应配备合格的内部审计人员,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更好地发挥内部审计的职能作用。所以笔者认为,目前我国要更好地发挥内部审计的职能作用,并不仅是通过内部审计外部化就能解决的,而必须要根据公司的经营特点,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构建适合自身特点的内部审计模式,健全内部审计机构,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和内部审计质量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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