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资金审计,必须抓住国债项目报批程序、国债资金拨付使用情况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这三条主线。 一、以国债项目的立项审批环节为主线 1.审阅资金使用单位的申请文件,核对上下级之间申请文件的项目和金额,注意有无更改申请项目,或将几个项目合并为一个项目“打捆”申报的情况。 2.审查“至上年末累计完成投资数”,并与国债项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及投资额进行比较,将年度投资计划与当年实际完成投资数进行比较,注意有无虚报投资计划,或有无虚报已完工程量,多申请国债资金,人为造成国债资金滞留的问题。 3.认真核对各级计委下达的投资计划,注意“各计划间项目名称”和“国债资金金额”是否一致,确保国债资金严格按国家计划分配到建设项目,揭露擅自更改投资计划,将国债资金分配到非计划项目,或者采取变通的做法,将分配到一个项目的资金分散到多个类似项目。 4.核对计委的项目投资计划与财政部门的资金计划是否一致,有无计划部门早已下达计划,而财政部门长时间未拨付资金,形成滞留;有无财政部门擅自改变资金投向挪用于非国债项目;有无直接扣款抵付以前年度建设单位对财政欠款。 二、以国债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环节为主线 1.加强对资金拨付单位的审计。可通过认真核对每笔资金的收拨情况,对比上下级之间收拨款的时间和金额,从而发现线索,深入审计。 2.对国债项目建设单位的加强审计。对国债项目建设单位与经营单位为同一单位,特别是同时有多个在建项目或单位自身有施工项目的情况,要更加注意。 3.对为建设国债项目而成立的各种名目的委员会、办公室等临时机构加强审计。了解临时机构组成人员,注意有无以临时机构的名义,在国债资金中列支各种不合理的费用,是否用国债资金为临时机构成员发放奖金或劳务费等情况。 三、以国债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为主线 1.调查国债项目前期准备情况。前期工作主要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项目选址、地质勘察、征地拆迁、初步设计、概算编制等,看准备工作是否充分、相关资料是否完整,是否有先开工后报批、先施工后设计,以及“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的违规现象。 2.对国债项目实行招投标制和监理的情况进行审计。注意有无规避招投标或搞虚假招标的情况。首先要审查招标、开标、评标、定标的程序与方法是否合规,审阅现场记录、评委会构成情况、评标报告和开标会议的有关资料,看有无互相串通、虚假招标。其次看中标单位的资质、营业执照等是否满足要求。三是看中标内容与所签订的合同内容是否一致。 3.对工程施工情况进行审计,注意有无转包、违规分包甚至层层转包、分包的问题。主要采取审阅账簿资料、现场调查和延伸审计相结合的方法,发现疑点,寻求突破。 4.审计国债项目执行概算情况,主要审查项目的建设内容和批准的概算投资是否相符。有无擅自扩大工程内容,用作非投资计划工程的建设,有无虚增建设成本,擅自购买交通、通讯工具等行为,机械设备或工程项目有无闲置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