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张冠李戴型。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单位与其实际经营范围不相符的发票。如服务业和商业使用的是两种不同的发票,审计中应注意有没有商业销售单位开出服务项目的发票,或服务单位开出商业销售发票的问题,有没有明显超出某些经营单位经营范围的大额发票,比如副食品商店开出销售变压器、大型农机具、汽油的发票等,如发现类似情况,应对发票的真实性进行调查。二是发票中填写的购货单位与报销单位不相符,注意审查有无报销外单位或个人消费发票的问题。 2、违背常规型。主要表现为发票要素不全,内容不具体,不符合正常规律和一般规定。尤其要注意发票中出现的涂改、刀刮、橡皮擦涂等现象,看发票正反面字迹是否一致,应复写的发票是否复写,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等,报销的时间与发票开出的时间是否正常,也可以从开票时间上审查是否有问题。比如,同一供应单位相连的发票号码,填制日期、间隔时间较长,时间顺序与发票号码顺序颠倒,或者相连发票号码盖章单位不同。发现这些问题,就要考虑是不是要的空白发票,或通过关系套取的发票。 3、冒名顶替型。一般情况下,发票都经单位专门的经管人员和批准人签字后报销,审计或检查时要注意相关经办人的变更,个别经管人员的变更可能会给个别不法人员留下违法的空隙。对此,要审查经管人员及批准人员的字迹是否一致,有无冒名签字问题。 4、重复报销型。有的发票一式多联,如报销的不是发票联,必须追究原因,防止利用多联发票重复报销;有的发票需附件若干张,要注意审查发票及附件重复报销的问题。 5、白条列支型。个别单位以种种借口,白条支付各种费用,为违法犯罪打下埋伏。如有的单位实际并未支付费用,经有关人员签批后虚列支出,套取现金,形成“小金库”。在审查中,除工资外的各种劳务费、管理费、生产费用一律应是税务统一发票,也不能以收据代替发票。 6、脱离实际型。这种类型的突出表现是报销的发票明显与该单位的开支范围不符、或开支数额与实际明显脱节。如有的基层事业单位根本没有组织过会议却报销大量的会议费,有的单位修建一个普通厕所开支五六万元,有的单位一辆小车一年报销油费10多万元,只要对这些发票的数字进行对比分析和调查研究,并检查这些发票下面是否附有能够证明该项经济业务真实的原始凭证就会发现,这些脱离实际的发票背后,必然隐藏着违法甚至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