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计检查中,审计人员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要做好对账工作。所谓的对账工作,就是将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上的数字与账簿上的相应数字,以及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上相应数字核对,看是否相符。通过这一程序,查清被审计单位披露的财务数据的真实性。有经验的审计人员都是以此作为查账的第一步。问题是,一些审计人员往往只凭经验,仅对被审计单位期末(年末、季末或月末)的数字核对,对期中的数字不对账。这样往往遗漏重大问题,也给一些了解审计人员习惯做法的犯罪分子造成可乘之机。如某企业一财务人员,通过各种非法手段,侵吞单位资金数以亿计。他所做的账,期中是不平的,因为他将有关凭证销毁了,涉及的相关科目不能入账;但期末是平的,他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了有关凭证,并登记入账。他犯罪的手段并不高明,但审计人员审查了三次都没有发现。原因是审计人员只核对期末数字,没有核对期中数字,没有发现期中账目不平问题,没有查出其中存在的重大犯罪事实。这一案例也说明,审计监督必须改变方式,要从事后监督变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方式。 要从银行账户入手进行审计。国家现行法律规定,各单位必须在银行开设账户,以集中办理资金的存取、结算和划转,同时严格控制了现金的支取范围,规定不能用现金进行大额结算。因此,银行账户是单位资金运动的主要载体和出入口,集中反映了单位资金的分配过程和使用情况。因此,在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审计中,审计人员应从被审计单位的银行账户入手。只有抓住了银行账户这个中心和出入口,才能了解被审计单位资金活动的来龙去脉,再在此基础上顺藤摸瓜,层层审计到其他账户,就可以掌握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收支的整体情况,取得良好的审计效果。因而这种方法是审计监督的基础方法,这和哲学上的抓主要矛盾和矛盾主要方面的原理是一致的。在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信息越不对称的情况下,这种方法的使用效果就越好。不管是现代审计的从内控测评入手,还是从风险评估入手,都不能排斥使用这种方法,否则就会犯一叶障目、不见泰山的错误。同时,审计人员也应清醒地认识到,这种方法强调的是从银行账户入手进行审计,而不是专项审计银行账户,否则又会犯削足适履的错误。 要克服就账审账的局限性。对有些项目的审计,仅审查账目资料,很难发现被审计单位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同时,由于多年接受审计,加之财务人员素质的提高,被审计单位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的水平也不断进步。这要求审计人员克服就账审账的局限性,要以查账为基础,但又不拘泥于账目资料,要转换角度思考问题。这样往往能收到山重水复、柳暗花明的效果。如审计人员在对某市一企业进行审计时,从账目资料上没有发现该企业偷漏税的问题。后来通过查看该市地图,发现有关部门将市特区之外的企业也享受了税收优惠政策,造成了数额不少的国家税收流失。 要编制完整的项目审计工作底稿。编制完整的项目审计工作底稿,既是审计规范的要求,也是审计实际工作的需要。一般说来,审计规范确定的审计工作底稿都是经过严格审定的。按审计工作底稿的要求操作,就可以防范审计风险。但是,在审计监督过程中,有些审计人员对此认识不足,仅对重要项目或有问题的项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对不重要的项目或没有问题的项目不编制审计工作底稿;或者不按要求编制审计工作底稿。这样做往往遗漏重大事项,造成很大的审计风险,有时一些非重要的项目(科目)或审计人员忽略了的地方也存在重大问题。事实上,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的过程,也是重新核实、查证的过程。完整地实施了这一过程,就能弥补前阶段审计取证的不足,从而比较彻底地了解被审计单位财务收支的基本情况,做到成竹在胸,这正是审计所要达到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