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寻找主要矛盾 国家机关审计监督目的是非常明确的,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一条规定可以看出:审计监督的目的是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健康发展。为此,审计目的就是依法维护国有资产,防止和制止国有资产被挪用、流失、私分。国家审计要反映的主要矛盾在于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分配是否合法,国有资产是否得到安全保障,有否被转移、流失以至浪费。在实际工作中这主要矛盾表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方面要求被审计单位遵纪守法,另一方面,由于缺乏科学管理和约束机制,对国家资产管理不善,疏于防范,在个人意识支配下又做出违法违纪的行为,而违纪行为屡禁不止,这是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这些违法、违纪的行为通常是披着“合法”的外衣,在暗中操作,运用各种较隐蔽的违规手段,有意逃避有关部门监督,比如“资金下沉”、挤占挪用、巧立名目、转移资金、偷税漏税、“上转下,下转上”、私设账外账、私分国家资产、套取财政资金等;往来资金通过“变脸手术”,面目全非;避开视线,转移资金,进行炒股、体外循环、期货交易、投资房地产;乱担保、乱外借、乱挪用等。这些违法违纪行为存在导致矛盾存在,就出现了年年审计、年年有问题,而且违纪手段不断翻新,违纪数额居高不下。作为国家审计必须反映和揭露这些问题,从微观上应当发现查找出违纪手段,以及造成问题存在的薄弱环节,并从分析产生违法违纪的原因入手,为审前调查把握关键性因素提供思路。 二、掌握关键性因素 审计工作是从审前调查开始的,审计一开始就应该意识到审计工作的主要矛盾,并运用矛盾的观念解决问题,为此审前调查应掌握其关键因素,如何把握审前调查的关键性因素,分为两步骤: (一)审前调查基本内容初步确定 我们审计人员必须充分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弄清楚被审计单位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交易和实务。需要了解的基本内容为: ①业务类型,产品和服务种类 ②环保政策、产业政策 ③关联者及交易的存在情况 ④被审计单位的相关法规 ⑤被审计单位内控制度 ⑥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济性质、管理体制 ⑦以往接受审计情况管理体制 ⑧财政财务隶属关系或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 ⑨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 了解上述情况之后,执行第二步骤。 (二)执行分析程序,确定审计重点内容 所谓分析程序是指通过比较被审计单位有关财务信息和前期可比信息、相应预算数的关系,比较财务信息要素之间、财务与财务信息之间可能存在的关系,来评价财务信息。通过比较分析这些材料,找出异常的关系和意外的波动,以便确定审计的重点内容。要有效使用分析程序,必须系统地执行以下步骤: ①估计期望值(根据变化估计可能的结果) ②计算比较 ③分析重大差异 ④调查重大的非预期差异 通过计算比较加以分析,以便进一步了解基本情况。比如分析有关的比率有利于评价被审计单位偿债能力、经济效率、获利能力。但分析的主要目的是确立是否有异常或意外的波动。重大差异和意外波动往往是需要加强审计进一步了解的信号,为此必须进一步对重大的差异或波动,进行调查(该重大程度应运用经验判断和根据重要性原则来确定),对不确定的因素需要进一步走访,询问了解和落实,对无法作出合理解释的重大差异,通常情况下被视为重点审计内容和需要更详细的调查测试,并初步确认为审计高风险领域之所在,应引起高警惕。在公司审前调查中,主要对以下指标进行比较分析:速动比率、流动比率、负债对权益比率、利息赚取倍数、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资产周转率、净销售报酬率、总资产报酬率、净值报酬率。 行政事业单位审前调查应侧重于以下事项: ①资产负债状况,资产负债率是否偏高。 ②是否有重大投资项目,投资资金来源情况及其经济效益的初步认可。 ③收集、了解各项支出的相关法规文件和专项资金使用相关法规文件。 ④被审计单位内控制是否健全完善。 ⑤人员编制是否严重超编。 ⑥存在哪些经营性收入,哪些财政性收费、事业性收费及收益依据。 ⑦了解人均经费支出,人均奖金、补贴支出。 ⑧在审计期间是否存在上下任领导交接情况,在交接期间是否有突击花钱,突击报销现象。 ⑨国有资产分布和使用情况 在调查过程中如果发现有下列情况,必须引起注意: ①主管人员管理不严,法纪观念淡薄,尤其是有较明确的私心表现,应对各项支出引起特别注意,因为主管人员在一个控制环境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 ②在内部相互牵制的相关环节中,执行人员是否存在相互勾结,兼任不相容职位、粗心大意、精力分散、滥用职权或屈从外部压力,这些因素存在都可能导致内控制度失效。 ③支出项目前后期变动或预算差异较大的,如招待费、公务费、车辆使用费,应纳入审计。 ④投资资金缺口较大的,容易挪用专项资金或迫于完成任务的压力,草草上马,往往没有考虑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⑤来源不明的资金,又不能解释清楚的,应进一步了解其资金来源,有可能是账外资金(可能是其上级部门转移的资金,也可能是本单位隐瞒财政收入等无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