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段时间,我参加了中国审计学会的效益审计调研组,对深圳、山东等地的效益审计情况进行了调研。在调研中发现,自从审计署2002年的全国审计工作会议提出要搞效益审计的要求,特别是审计署的2003至2007年的五年发展规划中提出效益审计的发展目标之后,各级审计机关都对效益审计给予了高度重视,在一定程度上开始了效益审计的实践和探索,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困扰我国广大审计人员的一个普遍问题是,在我国现阶段,究竟审计机关应该怎样开展效益审计的探索和实践?符合我国审计环境要求的效益审计应该是什么?根据本人调研了解的情况,就我国现阶段开展效益审计的类型选择问题,本文认为,从现在开始的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审计机关开展效益审计的类型包括两种,一种是独立类型的效益审计,一种是与现行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相结合的效益审计,也称综合审计。而后者将是我国开展效益审计的主要类型。 一、 独立类型的效益审计 这种类型的效益审计主要适用于那些开展独立类型的效益审计的条件相对比较成熟的地方审计机关,这些条件包括:对效益审计有明确立法或者法律依据;当地政府、人大和公众对政府加强管理、提高绩效、强化政府责任的需求比较强烈,监督政府责任履行和政府绩效的意识比较强;审计机关自身有开展独立的效益审计的能力,包括审计机关对效益审计有充分的认识,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和队伍水平足以胜任独立类型的效益审计项目等等。独立类型的效益审计,在审计程序方面与我国目前开展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没有区别,在审计目标方面,主要关注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合规性①、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 我所调研的深圳和青岛两市审计局都开展了独立类型的效益审计。据调研了解,深圳和青岛市均颁布了《审计监督条例》,通过地方立法,明确了审计机关开展效益审计的内容和目标,为审计机关开展效益审计提供了明确的立法支持。2001年2月深圳市人大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其中第13条明确提出了效益审计的概念,同时第15条还明确规定审计机关每年第4季度向本级政府、人大和上级审计机关提交效益审计报告,使效益审计与预算执行审计一样,成为审计机关的法定审计项目。此外深圳市还颁布了《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条例》,为政府投资项目的效益审计进行了明确的规定。青岛市今年1月也颁布了《青岛市审计监督条例》,对效益审计的概念、内容和目标进行了规定,为审计机关开展效益审计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从政治和社会方面来看,深圳和青岛两市都具备了开展独立类型效益审计的社会环境条件。深圳从初建特区到现在,坚持小政府、大社会的行政管理模式,市民也具备一定的民主意识和效益观念。青岛虽然不是特区,但在公共管理改革方面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在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政府部门的绩效评价和目标考核工作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并且经过几年的实践,正在走向不断成熟和完善。两市人大和政府对于政府财政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以及政府职责履行情况,都十分关注。这些行政管理的大环境,构成了审计机关开展效益审计的有利的外部环境。 审计机关自身积极努力,大胆进行效益审计的实践和创新,也是至关重要的。主要包括下列三个方面:一是思想认识方面。调研过程中我了解到,这些审计机关,不仅审计机关的领导,而且包括审计人员在内,都对效益审计在促进政府管理和提高公共资金使用效益方面的重要作用,以及开展效益审计作为审计机关发展的必然趋势等有了明确的认识,都对目前效益审计开展的环境、条件以及如何开展有一个统一的认识。这为审计机关开展效益审计提供了思想基础。二是审计机关加强了机构和人员方面的准备。例如青岛市审计局在开展效益审计之初,局里专门成立了效益审计小组,负责研究和探索效益审计的实践。今年初,随着效益审计工作的不断开展,局里专门指定一个处,作为效益审计处,专门协调、研究、指导和总结效益审计的问题和经验。深圳市审计局近年来和市人大计划预算委员会合作,专门派人到香港及澳大利亚、丹麦、美国等审计机关,学习效益审计,充分借鉴效益审计的实践经验。此外,2002年以来,青岛和深圳两市审计局均多次组织全员进行效益审计的培训。这为效益审计的开展提供了组织和人员方面的准备。三是各级审计机关大胆进行效益审计的实践和创新。调研发现,尽管目前各级审计机关对效益审计的认识上还不尽一致,但是在实践上有一点是共同的,那就是大家所说的“要试”,即大胆实践和创新。他们根据自身的理解和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效益审计方面进行了广泛的尝试,从审计内容、审计的方式和方法等等各个方面,都创造性地进行了发挥。另外,他们还非常注意一边试点一边总结。例如青岛市审计局这几年每年都要召开一次效益审计的专题研讨会,及时对效益审计取得的成果和经验进行总结。在实践和总结的不断往复中,效益审计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 二、 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相结合的综合审计 这种类型的审计也可以形象地描述为“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效益审计”,主要适用于不具备开展独立类型效益审计的条件,但可以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相结合开展效益审计的审计机关。这些审计机关通常的情况是:当地没有明确的效益审计的立法规定;审计机关曾经尝试着在开展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项目中,加入一定的管理和效益情况的分析,受到了当地政府、人大的肯定和重视;审计机关本身虽然对效益审计有一定的认识,但开展独立类型的效益审计的准备还不充分。“综合审计”类型的效益审计在审计程序方面,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也没有区别,审计目标包括财务信息的真实性、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合规性、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