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鄂州市审计局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探索和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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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审计月刊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06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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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全国各地都在积极稳妥地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但从目前情况看,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大多局限于财务责任审查,方法往往沿袭单纯的财务收支审计方法。如何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向纵深方向发展已经成为摆在各级审计机关面前的突出问题。围绕这一课题,我局结合对某事业单位领导人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实践进行了大胆有益的探索。在历时3个月的审计中,我们打破传统审计观念,综合运用各种审计方法,合力攻坚,在查深查透上做文章,收到了明显的效果。通过审计共查出违纪违规金额640万元;查出损失浪费345万元;向纪检、监察、检察和公安部门移送经济案件线索3起,直接为该单位挽回经济损失182万元。审计情况引起市委、市政府和市人大的高度重视,在鄂州大地刮起了强烈的审计风暴。与此同时,这次审计也为我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与经济效益审计的有机结合积累了宝贵经验。其主要做法是:

      聚焦:破单纯财务收支审计模式,走财务收支审计、经济效益审计、经济案件审计相结合之路

      传统的经济责任审计往往徘徊在财务收支审计的圈子里,实质上是一种以评价遵守财经纪律履行情况为主的审计。对于在财务收支审计基础上开展的最能反映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最有效评价被审计者管理能力的经济效益审计方法运用相对较少。在对某单位领导人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中,我们深深感到纳税人对该单位1亿多元迁建资金的关注。在审前调查环节,我们通过对内控制度初评后深深地意识到,该单位的基建财务管理比较薄弱,可能存在控制不力、损失浪费、低效率、无效果等问题。因此,我们把审计重点定格在基建投资效益审计上,确立了“经济责任审计=财务收支审计+经济效益审计”的工作思路,从“钱是怎么花的”和“花钱的效果”两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对自购设备材料重点开展比价审计。主要方法是“三比三分析”,即比材料结构,分析整体价值构成;比同期市场价,分析价值的合理性;比采购地点,分析整体成本的真实性。我们先后奔赴湖南、宜昌、黄石等相关市场、产品生产厂家或经营单位,对锅炉、水泵、照明设备材料进行实地调查,发现该单位基建管理人员不履行职责,在自购设备和材料采购中,既未实行招标采购制度,又未作市场调查或市场调查走过场,造成设备和材料虚高订价,最终导致130多万元国有资产严重受损的突出问题。如锅炉采购,合同规定长沙锅炉厂2001年12月生产油气两用国标产品,经实地调查,该锅炉本体1995年由长沙锅炉厂生产并出售给湖南省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2001年该公司作价20000元卖给中间商,后经不法商人倒卖(只加配1台价值47000元德国产燃烧机)后,以300000元高价卖给该单位,比组装成本价高出233000元,并且实际购回的是1台只能烧油不能烧汽的旧锅炉。又如:锅炉房配备的3台热水泵,1台汽水混合加热器,合同价192177.40元,而同期市场调查价48609.52元,结算价与市场调查价价差为143567.88元,结算价比市场价高出2.95倍;水泵房配备的6台冷水泵及部分电器合同价291404元,市场调查价44666元,结算价与市场调查价价差为246738元,结算价比市场价高出5.52倍;该单位自购的照明用应急灯、单面出口指示灯、双面出口指示灯市场调查价12490元,结算价为25195元,价差为12705元,结算价比市场价高出1.01倍。二是在财务收支审计的基础上进行经济效益审计,为单位挽回经济损失150多万元。一方面通过盘点“基建项目”,对已决算的建设项目进行再审计。主要通过核材料、核工程量、核隐蔽工程真实性等,核减投资67万元。在审计过程中,我们抽查某中介机构已审工程决算项目,发现存在基建管理人员、监理部门派出的监理人员违反规定对隐蔽工程不在现场复核签证,待施工单位完成隐蔽工程后再签证,既不把关,也不复核的问题,如:围墙工程经现场开挖复核,发现所签证的钢材数量、规格和回填毛碴石与实际严重不符,金额达347000元;通过抽查工程付款情况发现财务与基建工程管理严重脱节,在广场石材铺设工程完工近三年未验收的情况下,某单位按合同预算金额付款,造成多付工程款215000元。另一方面通过清理基建材料和基建用水电费、乙方工程款直接作基建支出,通过审计挽回经济损失70多万元。

      在积极开展投资效益审计的同时,我们坚定不移地贯彻李金华审计长“查办案件是国家审计的第一要务”的指示,树立强烈的案件意识,对锅炉采购的市场欺诈行为、设备材料采购的渎职行为和有关责任人员以及延伸审计拆迁补偿费时查出某信用社工作人员涉嫌贪污的问题及时移送给纪检监察、检察和公安部门继续进行追查。

      整合:破“单兵种”平面作战战术,走内外“多兵种”混合立体作战相结合之路

      由于这次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复杂,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克服了过去“独立作战”式的财务收支审计模式,采取内外整体联动的方式,增强了审计的合力。一是认真落实经济责任审计的联系制度和与纪检监察、公安、检察等部门的案件协查制度,全面规避审计风险,同时增加审计力度。审计前,我们坚持与上述部门一同进点,审计过程中及时通气,互相配合。如发现“假”锅炉案时,我们及时向纪检监察、公安部门反馈情况,移送案件线索,在案件查处过程中,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供审计情况,协助搞好经济侦察工作;发现设备采购过程中存在的重大损失浪费问题时及时向纪检监察反馈信息,请求配合审计工作。二是整合内部审计资源,认真搞好国家审计、社会审计结合。如在基建决算审计方面,我们聘请了湖北正方工程造价评估公司参与审计工作,充分利用他们在工程决算审计方面的资源、人才和技术优势,对基建工程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专业判断和分析,对可能出现问题的项目重新进行再审计,有效地解决了仅靠财务收支审计难以解决的问题,拓宽了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加大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力度。

      公开:破审计信息内部封闭传递方法,走审计保密与审计公开相结合之路

      由于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对人的审计,审计结果大多涉及到被审计人的“政治生命”,有的甚至会影响社会稳定。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时,审计部门怕捅“娄子”,过分强调审计的保密性,一些审计信息往往变成了审计机关内部的绝密文件。审计结果往往只在审计和被审计单位领导、参审人员之间封闭式传递,被审计单位的干部群众不易了解真相,社会各界更是无从得知。这次对某单位领导人的经济责任审计,我们在坚持保密制度的前提下认真搞好审计信息公开。在审计前,在《鄂州日报》公开审计项目、对象、内容;进点及结束时召开被审计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大会,说明审计来意,通报审计结果;审计过程中及时与纪检监察部门通报情况;在审计证据基本充分后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以《审计专报》形式汇报情况;审计结束后将审计结果作为2005年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和向社会公开的重要内容。由于我们对审计结果公开及时,程序合规,审计公开后,引起了各方面的强烈震动,在鄂州大地刮起了一次强烈的“审计风暴”。一方面,在高层引起轰动,推动了审计工作的深入。2005年9月底,市委书记徐松南在收到审计专报后,逐条仔细审阅并作出“一定要深入查清楚,同时要加强管理,堵塞漏洞。”的重要批示;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杨世友也作出了“对有关经济问题的线索,市纪委正在初核,下一步要加大力度,进一步搞清楚情况,提出处理意见”的批示。市委副书记龚强华、常务副市长刘旭辉、副市长汪鸿雁就审计专报中反映的问题作出重要指示。市委副书记龚强华、副市长汪鸿雁就审计专报中反映的问题到该单位进行调研。10月下旬,在鄂州市五届人大五次常委会上,当市审计局长向代表们披露该单位基建中存在的问题时,赢得了与会人员的阵阵掌声。二是将审计结果在有关报刊上公开后,引起了全社会的强烈反响,既增强了审计的威信和知名度,又推动了移送案件的查处力度和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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