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特殊性决定经济责任审计必须设置专职机构 经济责任审计机构是国家审计机关内设机构,如同行政事业审计、经贸审计、投资审计一样,同属于审计机关内部的一个业务部门,这是它们的共性。但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特殊性,使得它与其他的常规审计有所区别: 第一,审计立项依据不同。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根据党委、人大、政府管理使用干部的需要,由党委、人大、政府提出审计计划安排;常规审计主要是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由上级审计机关和本级人民政府以及审计机关提出审计项目计划。 第二,审计目的不同。经济责任审计通过对个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评价,确定和解除其经济责任,为党委、人大、政府管理、任命、使用干部提供可靠依据。同时,也可以促进加强对领导干部的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促进提高执政能力。常规审计的目的是通过对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行为的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保障国民经济健康发展。 第三,审计管辖范围不同。经济责任审计涵盖了所有的审计对象,突破了审计机关内部分工的限制。 第四,审计内容不同。经济责任审计既是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人格化,又不能仅仅局限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范畴,如GDP等社会经济发展指标、重大经济决策、责任人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廉政规定等情况是经济责任审计不可回避的内容。 第五,审计程序不同。经济责任审计增设了审前公示制度、被审计对象提供述职报告、干部管理部门的审计结果运用反馈等环节。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发展要求经济责任审计机构应予单列 一是审计事业发展的需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审计的领域不断拓展,审计的内涵不断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应运而生。一方面,经济责任审计是审计工作发展到一定时期的产物,另一方面,经济责任审计的问世,标志着我国审计事业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提升了审计工作的质量和层次。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特殊性和社会性,要求经济责任审计机构必须单列,以区别于其他审计。 二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协调的需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纳入干部管理范畴,作为干部任用的必要程序,影响干部管理、使用、任免的各有关部门,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使得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不再是一项单纯的审计业务工作,成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社会责任,需要有一个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进行协调、沟通。 三是树立审计工柞权威的需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机构单列,对外有利于增强被审计对象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重要性、特殊性的认识,有利于审计人员行使职权,增强经济责任审计的威慑作用;对内有利于审计机关内部工作的分工和协调。 四是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的需要。经济责任审计因其审计的对象、程序、方法、内容、重点等方面具有特殊性,因此,对人员要求更严、工作标准更高,要求审计主体相对固定。成立专门的经济责任审计机构,配备专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人员,能够造就一支熟悉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专门队伍,确保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 实践证明设立经济责任审计专职机构收到良好效果 一是突出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位置。经济责任审计是新形势下加强干部管理的新途径,是审计部门一项新的工作,是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审计制度。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是各级领导干部,监督的对象层次高、级别高、任务重、工作量大,经济责任审计机构单列、高套为审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相应的平台,为审计机关全面行使审计职权、履行审计职责提供了前提条件。 二是形成了一支专业化的经济责任审计干部队伍。如某市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中心下设一、二、三科,即行政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科、县市区长经济责任审计科、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科,使从事经济责任审计的干部进一步明确了自己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避免了过去全局干部一齐上阵,全员搞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无序局面,可以有效地整合审计资源,统筹安排审计计划,统一调配审计力量,统一实行标准化操作,便于掌握审计项目的实施情况,真正把这项工作做得有板有眼,而不是临时应付。 三是提高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规范化水平。经济责任审计较其他常规审计,在审计内容、审计程序、审计方法、审计资料的收集等方面都有其特殊性。实行经济责任审计队伍专业化,一方面可以针对这些特点和要求,做好相应的工作,规范审计行为,控制审计质量,同时也可以对审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深入地研究和探索,不断总结经验和改进工作,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