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举报类型 研究举报类型的目的,是研究举报人心理状态,为判断举报内容真实性提供依据。因为,举报作为人类的一种行为,它是举报人心灵的一面镜子。从心理学角度看,任何行为都是行为主体心理的外现,为满足自身物质和精神的客观需要而进行选择,即实施维护的一种行为。为此,我们可以在研究举报人心理状态所必要的限度内,把体现在举报件中的行为,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正义型。这类举报在现实中占多数。这些举报人之所以冒着所谓“穿小鞋”、“丢饭碗”的风险,对违纪违规行为和不法人员进行举报,完全是出于其强烈的正义感。他们爱惜国家集体利益,痛恨腐败官吏的种种丑行,抱着对党和人民事业的高度责任心,并相信国家法律能清除掉国家的“蛀虫”,让那些被举报者受到应有的惩处。所以他们反映和揭露的问题一般都比较客观公正,可信度和真实性较强。 2.报复型。举报人因受到不公正或自认为不公正的待遇,对领导或被举报人怀恨在心;或者举报人与被举报人都想得到不能共同得到的利益,为了排斥异己,使对方错失良机,自己趁机而入。于是捕风捉影举报对方,能被查处最好,否则也要让对方陷于麻烦境地。 如何才能认定是泄私愤捏造事实的举报呢?首先要分析举报行为人与被举报人的利害关系,分析举报人所处的位置能否知道事实。其次要看举报之事与被举报人能否有工作、生活上的联系,把诸多因素考虑进来后,就能认清举报人的目的。不论他采取什么方式,或言辞激厉的当面举报,或篇幅洋洋、措词紧凑的署名、匿名举报,都不能予以理睬。对这种举报,如果投入大量精力去调查,不仅浪费了时间和人力,还会造成一定的社会负面影响,得不偿失。 3.觉悟型。举报人与被举报单位或被举报人具有一定的联系,或亲属或具有共同违法违纪行为,心中对违法后果产生恐惧,或对利益分配不均,想通过举报揭露事实,使自己摆脱枷锁。这类举报人可能共同参与违法违纪行为,知道事情的真相,对审计机关的调查工作最有利。 二、剖析举报方式 1.署名举报。举报者敢于署名可能出于以下三个原因:一是被举报单位或被举报人有违法违纪事实发生,举报人出于公心、正义感;二是被举报人所在单位矛盾突出,财物管理混乱,举报人精神物质需求不能得到满足;三是举报人与被举报人之间存在这样或那样的矛盾,举报人举报属泄愤、搅混水。因此,我们要分析举报人与被举报单位或被举报人之间的关系,尤其要分析举报人身份、背景,处于什么角色,有什么需求,其举报线索是否清晰、准确,举报的次数,然后结合了解对被举报单位相关情况,综合判断该举报件的可信度。 2.匿名举报。从几年实践看,绝大部分的审计举报件都属匿名举报。在匿名举报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是出于正义,对举报内容也较为了解,但担心暴露真实身份,招惹是非,受到打击报复。另外有一部分是举报内容完全是子虚乌有,举报人完全是怀着各种各样的自私目的,因而不敢署名。对于匿名举报,要从举报信的字里行间揣摸举报人的身份和心态,并结合举报内容和被举报单位分析判断举报件的真实性。 3.联名举报。从近年来的审计举报件来看,联名举报大都发生在改制中的企事业单位。改制中的企事业单位存在改组改制、债务重组、资产评估等问题,也必须涉及职工的分流、安置补偿问题,牵涉到大部分职工的利益。若职工对安置方案不服,或有些政策对一部分职工不利,就可能引发职工群体性的联合属实名举报,举报的内容大都反映国有资产流失、改组改制过程中债权债务流失、评估不合理,有人中饱私囊等等。这类举报件要结合举报内容具体分析举报件的可信度,同时要特别了解该举报件是否属于多头举报,一般此类举报人都将联名举报件向职能不同的多个部门投递,导致多个部门重复调查。 三、综合审查被举报者的相关背景 1.了解被举报单位财政财务隶属关系如何,单位性质是属于行政、事业还是国有企业,以及这些单位级别、职责范围或者业务经营范围和其他相关概况等。 2.了解被举报人在被举报单位的地位,包括担任何种行政职务,以及其任职的时限和表现等等。如果被举报人为高级干部或党、政机关主要领导干部则更应慎重对待,并对其相关情况进行尽可能详细了解。 3.了解被举报单位以往接受审计的次数。包括是否属于审计监督的盲区,如有接受审计,审计决定书和审计意见书是否有涉及举报件反映的问题,并向审计组成员详细了解该单位的相关情况。必要时,还可向相关职能监督部门了解有无查处被举报单位。 4.在对被举报单位和被举报人的各种背景进行一番深入细致的了解并进行综合审查后,结合举报件反映的内容和举报人的相关情况,判断该线索有无价值。 如2005年年初,我们收到一封反映“某厅级单位个别处利用其职能借用企业的名义申报项目、取得财政拨款后,直接在企业列支出国等各种费用”的匿名举报件。受理后,我们对该举报件进行认真分析研究,首先对被举报单位进行充分了解:该单位为行政单位,属厅级一级预算管理部门,每年掌握较多的财政专项资金,承担财政资金的申报、审批、分配等职责;资金的申报、评审由具体职能处室承担。接着,又向我厅管辖该厅级的业务处室作进一步了解:我厅这些年都对该厅级单位进行预算执行审计,每年都发现了许多问题,但对举报反映的此问题未涉及。同时对该举报件的内容进行分析,虽然信中未明确哪个处室、什么项目,但语言简炼、线索清楚。经过综合分析判断后,我们认为该举报件具备一定的线索价值,可信度较高,决定对该举报件进行查证。我们从出国经费及处室提供的审批企业项目人手,内查外调,查实该单位某处确实存在借用企业名义申请上百万资金,并在项目单位开支处室各项费用的违纪违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