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委、省政府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通知要求,要全面推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一是不断深化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县级以下重点部门、乡镇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2006年基本做到离职必审和先审后离。二是继续抓好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尚未开展县(市、区)党委书记、县(市、区)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省辖市,要尽快予以安排,迅速推进,不留空白。要有计划地安排对重点县(市、区)、重点部门主要领导干部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2006年基本做到对县处级主要领导干部任期内都能进行一次经济责任审计。三是全面开展市厅级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3年内完成对2004年省政府六次全会研究确定的省政府所属34个部门厅级主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有计划地进行省辖市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2007年基本实现对市厅级主要领导干部任期内普遍进行一次经济责任审计。四是各部门(单位)要积极开展对本部门(单位)管理的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一步强化对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行为的管理和监督,2007年基本实现对部门(单位)管理的主要领导干部全面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