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举行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上,有7个审计厅(局)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14个审计厅(局、特派办)被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获得“全国文明单位”称号的审计机关是:天津市和平区审计局、天津市审计局、河南省鹤壁市审计局、南阳市审计局、湖北省审计厅、仙桃市审计局、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审计局。获得“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的审计机关是:审计署京津冀特派办、山西省长治市审计局、河津市审计局、安徽省审计厅、河南省许昌市审计局、河南省审计厅、湖北省鄂州市审计局、武汉市武昌区审计局、襄樊市审计局、十堰市审计局、荆门市审计局、应城市审计局、潜江市审计局、青海省审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