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事变与粤省舆论界动向

作 者:
洪岚 

作者简介:
洪岚(1965-),女,浙江杭州人,华南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讲师,博士。广东 广州 510631

原文出处:
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

内容提要:

西安事变发生后,粤省当局严格控制公共舆论导向。舆论界将蒋介石美化为“民族英雄”,把张学良斥责为“犯上作乱”,并一再鼓吹“攘外必先安内”的政策,利用教育界个别文化人为其摇旗呐喊。但是,民心不可欺,共产党提出的“停止内战、一致抗日”的主张,始终是全国民意的重心。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2006 年 12 期

关 键 词:

字号:

      中图分类号:K26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455(2006)04-0091-08

      西安事变是中国近现代史上重大的历史事件。这次事变从一开始就受到广泛的关注,时至今日,学术界已经积累了相当丰硕的研究成果。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西安事变对于国人来说,不啻是一个晴天霹雳、举国震惊的大事,但是,史学界对西安事变后社会舆论动向的区域研究,至今仍然很薄弱。本文以1936年至1937年广东地区主要报刊所记载的史料为基础,着力考察西安事变后,粤省舆论界的动向和粤省当局对公共舆论的统制。

      一、粤省当局对公共舆论的统制

      1936年12月12日,国民党爱国将领张学良和杨虎城对蒋介石实行“兵谏”,逼蒋联共抗日,发动了震惊中外的西安事变。粤省当局得知事变后极为重视,认为“吾粤为华南重镇,粤局趋向,关系甚巨”,故此,省政府主席黄慕松、第四军总司令余汉谋、副司令香翰屏、第十八军军长罗卓英等军政要员“当即会商维持地方秩序”,并于次日由余汉谋、黄慕松发出“誓以血诚,拥护中枢”的通电,①表示绝对拥戴南京政府。粤省党政军各方一方面竭力维持地方治安以保证华南政局的稳定;另一方面又迅速采取各种措施,直接干预舆论界对西安事变的报道,严密控制公众舆论导向,严格实行舆论一律。

      西安事变次日,广东省党部和广州市党部联合召集广州市各报社和通讯社负责人、香港驻省记者等百余人,召开谈话会,国民党军事委员会广州行营第二厅厅长刘健群、省市党务特派员李煦寰、陈策、邓彦华、钟天心、余俊贤、陈绍贤、邢森洲、刘石心、方少云、黄文山、罗素约、罗伟疆、伍智梅等参加。国民党捏造张学良“通匪”、“犯上”、“叛党”、“祸国”等罪状。②会议主席李煦寰斥责张学良“丧心病狂,为害民族”,而将在押的蒋介石比作孙中山先生“在广州在伦敦之蒙难”,他要求粤省舆论界步调一致,一方面,尽力宣扬蒋介石是复兴民族的革命领袖,并“根据此需要,使全国民众更深刻的认识,我们应如何的爱护领袖”;另一方面,对张、杨二人要口诛笔伐,“使叛逆于公论正义严万声诛之下,对我领袖不敢有所亵犯。”会上,《广州日报》社社长丘正欧提议,由省港各报社联名通电、联合省港新闻界发表共同社论,斥责张学良的“叛国”行为。⑤

      根据上述建议,12月14日,广东省记者联合会、广州市记者公会和粤省报界公会会衔发出通电,谓:“此次张逆学良,妄作主张,称兵叛变,籍言谏诤,劫持领袖,已破坏国家之纲纪,尤危害民族之生存,消息难传,群情愤慨,务恳急救领袖之安全,迅谋有效之处置,我全粤言论界,誓以血诚,服从中枢,主持正义。”⑥次日,《广州民国日报》、《国华报》、《越华报》、《大华晚报》、《诚报》、《国民报》、《共和报》、《广东时报》、《环球报》、《群声报》、《光华报》、《公评报》、《广州日报》、《持平报》、《市民日报》、《七十二行商报》等广州各报社署名发表《广州市各报社之共同社论》,表示绝对“信仰领袖、维护领袖”,绝不听任“野心分子”,肆无忌惮,妄作妄为,“当以国民自觉之力量,制裁其罪恶。”⑦由于粤省当局直接介入,所谓“绝对拥护蒋介石和南京政府,一致声讨所谓张学良犯上作乱”,竟成公共舆论的导向。

      12月15日,在粤省党部组织策划下,“广东各界讨逆靖难大会”在中山纪念堂召开。李煦寰再次指责张学良是“国家罪人,与全国为敌”,要求“各界民众尤其是青年学子,特别注意,以沉着镇静之精神,在整个既定国策领导下,拥护中央肃清叛逆”。大会决定通电声讨张学良和拥护南京中央政府,推选中山大学、勷勤大学、岭南大学负责起草全省各大学联名通电;推选中大附中、广雅中学、市立一中负责起草各中学校联名通电;推选市立小学职教员负责起草各小学校联名通电。⑧此后,广东各大、中、小学,各华侨团体,妇女界,广州医师团体等纷纷通电拥护南京政府。

      粤省当局竭力抑制与政府意旨不同的舆论报道。广州行营第二厅严格审查制度,制订各种具体的规章制度,严禁各报社、杂志社刊登与政府意图不相符合的消息和新闻报道。国民党党报《广州日报》明确规定:“本报的编辑原则,凡非中央意旨,而有不利市党部及市政府之稿件,一律不得采登。”⑨

      事变后,国民党中宣部发来密令,要求“运用各种方式,尽量宣传,并领导民众团体及有关宣传机关,作严正之表示,须本忠告张学良之态度,而寓指斥之意”,“对于反动言论,及反动分子活动,并盼严厉取缔防止。”为此,粤省党务特派员于12月17日召开第18次会议,决定采取六项应付方法:第一,各级党部应召集当地各负责人谈话,根据中宣部所颁布的宣传要点,说明此次事变的内幕,及中央的立场,以安定人心,勿自惊扰;第二,各级党部授意当地人民团体遵照宣传要点,尽量表示,如发表通电宣言,或斟酌当地情形,举行拥护中央之集会;第三,指示工厂、学校及各团体机关,随时侦察可疑分子的活动,立即报告就近军警机关办理,以防止反动派乘机鼓动风潮,如罢市、罢工、罢课等;第四,各铁路海员党部,应指导公会分会,切实防范反动派,乘机破坏交通;第五,藉口请愿而影响社会秩序和交通者,应会同军警机关严厉制止;第六,各团体非有党政机关领导,不得举行大规模集会。⑩

      除党政部门之外,粤省军事首脑也直接干预西安事变的新闻报道。12月28日,罗卓英招待省港记者,作了《西安事变起因及新闻界今后应注意事项》的报告。他指出,在“领导民众奉法苦干”方面,“新闻负责得比较大些,故需要有很健全的言论和很详确的消息。”他“站在政府立场上”,希望省港新闻界和华南新闻界,“注意步伐的调整,以资表率。”他对粤省新闻报道提出几点意见,认为“今日已是国防时代了,应该少登国防的消息和军队调动的新闻;消息要详买,不要记载不详或夸大其词;排版先后也很重要,不要总把军事消息排在第一栏,可以把民间疾苦和政治建设与法令放在重要的版面,矫正只重视刊登军事消息的流弊”。(11)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