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与“革命”之间:中共的初期乡村政权建设

作 者:
黄琨 

作者简介:
黄琨,中共中央党校党史教研部博士后。北京 100091

原文出处:
党史研究与教学

内容提要:

在中央对苏维埃政权的构图中,小地主和富农都被摒除在领导机关之外,且小地主还被列入应受打击的对象。而实际情况是:那些由小地主和富农所充任的乡村领袖不仅在革命运动中得以幸免,并通过各种方式在新政权中继续发挥作用,割据区域是一种传统与革命两种权力运作方式共存的局面。纵然中共一直在努力地试图加以改变,但要斩除盘根错节的原有乡村社会关系,塑造一种单纯的以革命信仰为中心的社会网络,不能一蹴而就。不能回避的是,正是那些原有的乡村领袖或以革命者的身份或以某种妥协的方式在乡村中继续发挥着影响,而原有的习俗与惯例也在革命中没有发生令农民难以忍受的改变,中共的新生政权才得以生存而至巩固。一心要改变这种状况的中共,是在两难的情况下应承着这种局面。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2006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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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2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708(2006)03-0050-11

      在举起武装反抗的大旗后仅仅两年多的时间,中国共产党已在国民党统治力量薄弱的山区建立起大小15个革命根据地,并最终站稳了脚跟。对于所要进入的乡村来说,中共试图构建的是一套全新的政权体系。问题是,中共的乡村政权是怎样建立起来的?乡村原有的社会控制体系能否存在?如果仍然存在,新的社会控制体系与原有体系之间的关系以及乡村社会结构又会发生怎样的变化?回溯这段历史,这些都是我们不得不思索并要予以解答的问题,而学界至今少有涉及。

      一、中共的政权构图

      直至1927年9月下旬,中共中央才在党内正式提出建立苏维埃的问题,并在此前还批评了试图建立苏维埃的做法①。但中央对乡村各阶级的政治态度在此前的文件和通告中还是可散见的。1927年7月20日的一份中央通告认为:“农民协会既团结了一般农民群众,手工业者小学教师小商人,并且在一定条件之下,小地主也包括在内,则农会各级领导机关的成分是值得我们注意的,大概小地主一般的不吸取在领导机关内,此外在区分执委内佃农,自耕贫农,失业农民至少各占五分之一,在区执委内小学教师的当选是有必要的。”② 农会的领导机关应主要由佃农、贫农组成,这在党内并无争议,值得注意的是关于小地主的问题,虽然此时中央认为不能将它吸收在农会领导机关之中,但还是赞同对它的团结。

      在接受共产国际的意见后,中央对小地主的态度发生了改变。它批评了过去农民革命中与小地主联盟的乡村自治,提出“对小地主不可免的打击所谓‘幼稚’‘过火’的现象不足害怕而应当积极地去领导的。”③“八七”会议上,中央再次重申了这种观点:“并不是说是农民运动不免要起而反对出租田地的小田主的时候,共产党可以认为这种事情是过火的是反革命的。”“不论自然爆发的农民运动走的如何远,都应当如此。”④ 可以看出,中央认为虽然从斗争的目标和需要来说,现在对于小地主都不应该打击,但为了维护农民革命的热情和积极性,即使出现打击小地主的现象,也不应该受到指责。

      随后,中央很快又改变了对小地主的看法。11月政治局扩大会议提出:“地主阶级之中的中心人物并非大地主,却是中小地主。中小地主的贪狠,他们对于佃农剥削的残酷,并不让于大地主,甚至于有过之无不及。”⑤“六大”的《土地问题议决案》也认为:“中国的小地主剥削得格外厉害”,“而且地主越小,他的剥削方法越厉害越凶恶,他出租田地的条件越苛刻。”⑥ 由此,小地主与大、中地主一起被列为了应受打击的对象。

      在11月政治局扩大会议之前的中央文件中,并没有对农民中的各阶级进行区分,小地主问题是制定政策的焦点,所以,富农问题在这次会议上才被提了出来。这次会议为“六大”准备了一个供全党讨论的土地问题草案,在草案的绪言部分一开始就是这样的一段话:“中国共产党认清:中国乡村之中地主豪绅富农的成份不在少数,他们依据自己的暴力机关(民团、团防、商团、军阀的军队,以及他们所勾结收买的土匪),他们依据帝国主义的助力,对于土地制度之革命的变革,竭全力以抗御。”⑦ 也就是说,从一开始中央就将富农与豪绅地主一起视为土地革命的反对者。

      对富农问题的集中讨论是在中共“六大”上。中央认为,照过去经验看来,革命的农民力争土地的运动不免要发展到反对“半地主”富农的斗争,它解释道:“现在农民群众反对富农半地主的斗争,并非当他一个代表农村资本主义关系的人来反对的,却是当一个出租田地的半地主来反对的。”⑧ 但中央认为富农毕竟与地主是有区别的,应努力使其在斗争中保持中立,提出:“当富农摇动于革命与反革命之间的时候,在不妨碍贫农雇农斗争范围之内,党不应该故意加紧对富农的斗争,使其更快的转入反革命方面去,而变成革命的积极的仇敌。党在目前阶段中的任务,乃在使这种富农中立,以减少敌人的力量。”矛盾的是,中央又认为“富农在农民运动发展的过程中,常表现消极,中立,或仇视的态度,最后常更快的走入反革命的营垒中去。这是因为中国富农一种特殊的性质。”所以,中央又提出:“但贫农与雇农的斗争应同时进行,决不能因联合战线而对富农有所让步。”⑨ 中央的意图是,不要故意去对富农进行斗争,但农民有斗争的要求时也不能反对。对富农的这种“矛盾”的论述,一直到1929年6月7日中央接到共产国际的指示才发生改变⑩,此后,富农才成为必须坚决反对的对象。富农当然不能进入农民的领导组织,在“六大”时中央就明确指出“防止富农的夺取农民组织的领导权”(11)。

      有必要说明的还有中农的问题。中农问题在11月政治局扩大会议时也被提了出来,中央在提出“要努力组织苦力雇农并引进他们的代表参加革命政权的指导机关”后,提出:“中国共产党要尽力吸引乡村中的中农分子,使他们站到贫农方面来,这些中农也是要推翻旧制度的。”(12) 中农被认为有土地革命的需要,所以应该联合。在“六大”时,中央更是提出:“联合中农是保证土地革命胜利的主要条件”(13)。不过,没有见到有关中农能否进入领导机关的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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