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建设派分概念形成史考溯

作 者:

作者简介:
曹天忠,中山大学历史系副教授、博士。(广州 510275)

原文出处:
广东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乡村建设主要派分的数目,远较已有研究者为多。其概念的得名非自号而是源于他称;形成的路径大体有两条:两极的比较归纳和多元的区别分析。这种概念史的考析,从另一角度反映了乡建由初期少数派别独大,到盛时派分纷呈的实际,不仅为相关研究补充新的内容,而且可以为学术史的研究提供参考。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2006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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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2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14X(2006)03—0134—06

      一、问题的提出

      学术史研究,尤其是学术思想与流派的研究方法,以后来的观念为主,还是坚持严格的历史性,充分尊重历史的原生状态和时序先后变化发展过程,路径分明。理论先行,观念预设,角度新颖,条理清楚,但也有可能使历史感被弱化,甚至将丰富复杂的历史简单化。而且学术派分的得名,往往非自号,而源于他称。因而,考究学派名称本身如何形成及其具体的过程,就显得非常必要。20世纪30年代,乡村建设极盛一时,遍布全国,但主要派别究竟有多少,学界见仁见智,分别有梁漱溟的邹平村治、晏阳初的定县平民教育、陶行知的晓庄生活教育、黄炎培和江问渔的徐公桥职业教育以及高阳、俞庆棠的无锡民众教育几大派别①。实际上,按当时人的看法,主要各派的数目,远不止这些。更重要的是这些派别概念在当时怎样出现的、形成的途径是什么?因此,重新考究乡村建设派分的概念形成史,不仅能够丰富乡村建设史的研究,而且可以为学术史研究提供方法借鉴。“乡村建设派”这一笼统称呼之下,包含众多的派分。按当时人的看法,划分乡村教育的派分的主要路径有两条,一是两极的比较归纳;二是多元的区别分析。

      二、形成的路径

      (一)、两极的比较归纳:从两说到两派。1933年1月, 舒新城在《最近中国教育思想的转变》一文中,将最近五年之教育思想的转变简括为“在功能方面,由教育的神圣观转变到教育工具观,在内容方面,由治术教育转到生产教育,在形式方面,由都市教育、人才教育转变到乡村教育、民众教育。”其中,谈到乡村教育的思想时说:“数年来虽有不少的主张,但归纳起,可以下列二说为代表。甲、乡村生活改造说。倡此说者为陶行知。……乙、乡村建设说。倡此说当推梁漱溟为代表”,并具体比较了两者的不同:“他与陶氏虽然同样注重生产教育,但其出发点却完全不同:陶氏以教育为基点,故首先注重于乡村学校之改革,逐渐及于乡农乡政;梁氏则以解决中国问题为研究的对象,于发现乡村问题之重要后而注意于乡农教育。在陶氏理论上,改造乡村学校是方法,改造乡村生活是目的。在梁氏则办乡农学校、改进乡村,均是解决中国整个问题之手段”②。这是目前已知对乡村教育学说较早进行划分的记载。该文的发表,制导了以后权威教科书以及教育思想史名著,关于乡教派分主要分成两大派的观点。

      1934年7月,陈青之在认同舒新城对两家的不同点所作的比较, “尚属恰当”的基础上,从学科理论的角度,将“两说”换成“两个系统”:认为“且不仅出发点不同,两人的精神与态度也不一致。陶氏是注重科学的,其所创作多带西方的色彩;梁氏是研究哲学的,其所表现多含东方的精神。因为如此,所以中国乡村教育运动的理论和方式,形成了两个系统——前者以改造乡村生活为目的,后者以建设乡村社会为目的”③。任时先在1936年12月出版的《中国教育思想史》一书中提到乡村教育思想时,同样引述了舒氏比较陶、梁相异处的观点,谓“年来乡村教育思想亦很纷歧,但归纳起来,不外下列两派。一是“乡村生活改造派”,首倡此种主张的是陶行知先生;二是“乡村建设派”,以梁漱溟先生为代表④。这是目前为止所知学界最早明确用派来划分乡村教育的做法;也说明陶行知的学说,在30年代中前期的教育界就有较大的影响,其主要原因是理论本身的出现早(1927年)和在乡教史上开新纪元的地位,并非全是由于后来的政治因素。但是随着晓庄被国民党查封,按照后来流行的东西新旧时空价值标准,平教会的地位上升,逐渐取代了生活教育派的位置,与乡村建设派一道成为乡教的两大主力。

      1933年9月,章光涛在《东方杂志》撰文称:“以作者个人的末见, 中国现时教育的重心,不在于侧重高等教育的专门化,而在于广大的人民生活教育之普遍化。在目前复兴农村运动之下,应使劳动生产教育和扑灭文盲运动与发展农业生产形成整个的工作;所谓东方文化派的乡村教育,与美国式的平民教育,皆不足于解决当前三万万以上的农民之迫切需要”⑤。这里梁漱溟的乡村建设派被称为“东方文化派”,美国式的平民教育显然是指晏阳初的平教会。1935年9月, 隶属中国农村经济研究会的李紫翔,本着反帝反封建的主张,以是否直接依赖国际物质和人力为主要标准,将“普通可称为村治派,日本学者称为‘农业社会主义派’”的邹平乡村建设研究院划入乡教运动中的“旧派”,而把邹平以外,以平教会“定县主义”为代表各派归为“新派”,加以批判⑥。尽管连作者本人也觉得把邹平以外的各派都归入“新派”不太妥当,但将乡村教育赋予新旧两派的价值判断的观点对日后影响深远。

      (二)多元的区别分析:从“有实无名”,到名副其实。1934年11月27日,赵演在列举各地著名乡教单位时,认为“以民众教育从事乡村建设之事业,年来风起云涌,盛极一时,举其著名者如定县之平民教育促进会,北平师大创设之民教实验区,邹平乡村建设研究院所属之二县改实验区,无锡教育学院所从事之种种实验,北平燕京大学社会学系在清河所办之社会实验,中华职业教育社主办之徐公桥改进事业,河南教育厅与中国社会教育社合办之洛阳民教实验区,皆其较著者也”⑦。这只是列举各地著名乡教单位,对各家的特点并未点明。1935年之后,随着乡教的进一步发展,学界开始侧重从所属机构性质、工作目标、入手方式和内容等特点,条理、类别各地乡村教育。这可以视为一种准派别式的划分。1935年9月, 李紫翔从各派的归属性质上,认为“政治机关”者有江宁、兰溪实验县和行政院农村复兴委员会;“学术机构”则有江苏省立教育学院、金陵大学农学院、燕京大学社会学系、山东邹平乡村建设学院和定县县政建设研究院;“私人团体”有中华职业教育社、华洋义赈会等⑧。孙晓村则以“工作的路线和目标”为准绳,认为从事乡村建设的最主要可分为“七种类型”或“七大阵容”:第一种代表,以晏阳初为首的定县,以教育改进农民生活;第二种代表,梁漱溟领导下的邹平,以习惯代法律,以柔性的教育感化代替硬性的行政;第三种代表是彭禹廷为代表的镇平,纯粹以自卫出发;第四种代表江宁、兰溪,从改革县政入手,自上而下;第五种代表,专门从事合作社的组织和推广,以改造乡村社会,华洋义赈会最典型;第六种代表,以实验并推广优良的农产品种为主要的目的,金陵、中央两大学属之;第七种代表是燕京大学、中华职业教育社,通过设立农村改进区以改进农村的各种不足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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