遥制

——蒋介石手令研究

作 者:

作者简介:
张瑞德,台北中国文化大学史学系教授。

原文出处:
近代史研究

内容提要:

蒋介石的手令制度具有以下几项特色:第一,蒋的大量颁布手令,仅为战争时期的权宜措施,1950年以后所颁布的手令即大为减少;即使在1950年以前,蒋也再三督促所属尽量不以手令形式颁布命令,因此实难谓蒋无尊重体制之心。其次,蒋所颁布手令的内容包括极广,越级指挥者并不多见,少数越级指挥且出现弊端较为严重者,仅为有关作战方面的手令。第三,军事将领喜好越级指挥作战,乃是在长期指挥小兵团的环境中所养成的习惯,加以缺乏指挥大兵团作战的训练与经验所致,因此好越级指挥作战者,绝非仅限于蒋一人,而是一种普遍现象。更有进者,如将蒋的大量颁布手令放在战时中国艰困的物质环境下观察,可以发现除此之外,似乎也没有其他更好的选择。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2006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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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蒋介石所曾颁布过的手令,数量极多,据一位曾长期任职于军事委员会委员长侍从室(以下简称侍从室)人士的估计,自1936年1月起,至1948年4月止,侍从室积累收藏蒋的手令,即有120余箱之多。(注:秋宗鼎:《蒋介石的侍从室纪实》,全国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中华文史资料文库》第8卷,中国文史出版社1996年版,第955页。)晚近中外学界对于蒋颁布手令的看法,大致说来不外两种:第一种(以Lloyd Eastman为代表)认为蒋以手令越级指挥,是破坏体制的表现。(注:Lloyd E.Eastman,Seeds of Destruction:Nationalist China in War and Revolution,1937—1949(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84),p.146.)第二种(以黄仁宇为代表)则认为蒋的以手令越级指挥,乃是其“人身政治”的延长,企图以士气、人心取代制度。“只有经过他(指蒋)的耳提面命,对方才觉得责无旁贷,很多超越常理以外的任务,能否确实执行不说,首先也只有委员长的手谕或面谕才能派的过去。”(注:黄仁宇:《张学良、孙立人和大历史》,《地北天南叙古今》,台北,时报文化出版企业有限公司1991年版,第123页。)以上两种说法,立场虽然截然不同,但是也有一些共同之处:第一,均认为蒋施行人治,未能尊重制度;第二,均将手令等同于越级指挥;第三,均忽略了一些历史上的偶然因素。

      笔者在查阅过2000余件收藏于台海两岸的蒋氏手令后,发现以上三点均有可以质疑或修正之处:第一,蒋的大量颁布手令,仅为战争时期的权宜措施,1950年以后所颁布的手令即大为减少;即使在1950年以前,蒋也再三督促所属尽量不以手令形式颁布命令,因此实难谓蒋无尊重体制之心。其次,蒋所颁布手令的内容包括极广,越级指挥者并不多见,少数越级指挥且出现弊端较为严重者,仅为有关作战方面的手令。第三,军事将领喜好越级指挥作战,乃是在长期指挥小兵团的环境中所养成的习惯,加以缺乏指挥大兵团作战的训练与经验所致,因此好越级指挥作战者,绝非仅限于蒋一人,而是一种普遍现象。更有进者,如将蒋的大量颁布手令放在战时中国艰困的物质环境下观察,可以发现除此之外,似乎也没有其他更好的选择。凡此种种,均显示蒋的手令,不论是其性质、运作与影响,均值得重新加以检讨与评价。

      一、手令制度的运作

      自秦代以至于清代,皇帝的下行文书统称为诏敕、谕旨。皇帝的制敕通常由内廷发至中枢机构,以正式公文加盖朱印缄封颁下。汉代系通过宰相、三公府;唐宋系通过中书、门下和尚书三省;明清系通过内阁或军机处。凡不经正式机构程序,而由皇帝以个人名义直接发下的命令,唐代称为墨敕或手敕。皇帝所下墨敕,因用墨笔书写,未经正式议定,系个人意见,三省也可以不执行。如武则天时,宰相刘袆之即曾对武则天所下墨敕说过“不经凤阁(中书省)、鸾台(门下省),何谓之敕?”(注:《新唐书》卷117,“刘袆之传”。)但是一般说来,手书墨敕仍具有与正式文书同等的效力,接受者不得不奉行。明清两代,谕成为皇帝常用的一种诏令文书,凡皇帝对臣僚有所训示和委任,称为敕谕,亦称为谕旨。清制规定,京部院大臣及各省督抚要员所上奏折,凡奉批朱发还后,该折无论是蒙上批圈还是书写,一律须按时汇缴,不得私自保留。

      民国时期国家领导人的文书制度大致上沿袭前代,但是也有许多不同之处。以现存史料较多的蒋介石为例,其所批阅的文件或者下达的手令,系通过侍从秘书,分别送交侍从室第二、第四组,两组根据蒋的批示或手令,以其名义发布命令。有些带有通令性质的重要文书或指示,常由陈布雷或陈方起草,而以手令的形式发布;也有的是由蒋本人口述,经侍从秘书记录整理,再由陈布雷作文字上的修正,由侍从秘书代书,最后由蒋签名,交侍从室承办。

      从蒋介石所发手令的种类来看,大致上军事类较政治类为多(政治类中又以人事方面为多),党务、文教、经济类较少。从手令的内容,可以反映出蒋本人的关怀所在,也可以反映出国民政府的问题所在。笔者于浏览过2000余件手令后,得到下列几点印象:

      第一,手令的范围极广。例如蒋1948年曾令中央银行总裁俞鸿钧呈报该行过去三年外汇公私购户的名单及其用途,又曾多次下令于每保设置公厕,以重卫生。对于军公教人员及学生的服饰及行为,也不厌其烦地予以规范。例如他曾要行政院秘书长陈仪与内政部长研拟规定公务员制服、制帽,并分三等九级的可行性。又曾下手令要求研究女学生的标准发型;对于大、中学不守纪律的学生,则要求不可以开革了事,应先送入青年团的劳动营受训,然后再派至部队入伍。(注:《夏新霈陈侍从室第二处承发之二十九至三十五各年度手令清检表》,台北,“国史馆”藏国民政府档案,0431/3720.01—01;《三十一年度经发手谕及承办情形演示文稿表》,台北,“国史馆”特藏蒋中正总统档案,特交档案·军事类·中央军事报告及建议,043/6;蒋京访问与纪录:《萧赞育先生访问纪录》,台北,近代中国出版社1992年版,第4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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