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僧人楊璉真加是元代佛教史上的重要人物,其聲勢顯赫一時。過去我寫過《略論楊璉真加和楊暗普父子》(以下稱《略論》),① 對他的活動有所論述。近年元代佛教史的研究,有新的進展。學習中外學者的論著,有一些體會,願對上文作一些補充。 一 楊璉真加任江南總攝的時間 至元十三年(1276)二月,元軍下南宋都城臨安(今浙江杭州),南宋亡,但餘部仍在抵抗,延續了數年。在平定南宋的過程中,元朝便着手在南方建立行政管理機構,推行有關的政策法令,與此同時,忽必烈很重視對江南宗教加以控制。十三年二月對臨安等新附州縣官民頒發的詔晝中,宣布對寺觀廟宇加以保護,並要地方官府將包括僧、道在内的知名人士,“具以名聞”。四月,“召嗣漢天師張宗演赴闕。”② 十四年(1277)正月,“賜嗣漢天師張宗演演道靈應沖和真人,領江南諸路道教”。同年二月,忽必烈“詔以僧亢吉祥、怜真加、加瓦並爲江南總攝,掌釋教。”③ 所謂“江南總攝”是江南諸路釋教都總攝所的長官名稱,忽必烈成立這個機構管理江南佛教事務,以此三人爲首,主持總攝所的工作。這樣,元朝管理江南佛道二教的體制,在下臨安的第二年,便已建立起來。需要説明的是,中華書局點校本《元史》卷九以“怜真加加瓦”爲一人,研究者往往以此立論,討論有關問題。④ 但近年日本學者中村惇、竺沙雅章的研究,證明怜真加、加瓦是二人。這是很有意義的考證。⑤ “嗣漢天師張宗演”是江南道教正一派的領袖。而在忽必烈任命的三位“江南總攝”中,亢吉祥即華嚴宗僧人行育,女真人。⑥ 怜真加即楊璉真加,是河西人。加瓦又作加瓦八(見下面徵引的大藏經局人員名録),族屬不詳,但肯定不是漢人或南人。可以看出,忽必烈對南方的佛道二教的態度是不同的。道教由江南土生土長的正一派領袖管理,而佛教則委派來自北方的非漢族僧人管理。爲什麽會有此不同?主要原因在於正一派早和蒙古有聯繫。蒙哥汗九年(己未,1259)忽必烈率軍進攻武昌時,曾派人渡江到江西龍虎山,潛訪正一派首領張可大(張宗演之父),張可大要來人向忽必烈回報説:“後二十年,天下當混一。”意思是忽必烈會統一天下。⑦ 當時南北正處於激烈的戰爭狀態,忽必烈居然専門遣人與正一派聯絡,説明他早已看到宗教勢力在南方的重要地位。而張可大的此番言語,顯然已意識到南宋國運難以持久,爲正一派的前途計,意在博取忽必烈的好感。忽必烈果然對此銘記在心,下臨安不過二月,便召張可大之子張宗演入朝,賜給種種優遇,予以管理江南道教的重任。相形之下,對於江南佛教,忽必烈顯然心存疑忌,要派遣北方的僧侣加以控制了。 我在《略論》中指出,楊璉真加是河西人。河西是個地理概念,就其族屬而言,是唐兀人,亦即前代西夏的主體民族党項人。這一點現在可以説已無異議。《略論》中又説“《元史·世祖紀》提到他的名字始於至元二十一年”。現在既可以確定至元十四年二月任命的江南總攝是三人,其中怜真加無疑即楊璉真加,也就是説,《元史·世祖紀六》早在至元十四年就有關於楊璉真加的記載,首見於二十一年之説是錯誤的。但是,在出任總攝以前,此人的經歷如何,可以説至今仍是個謎。元代後期,鄭元祐作筆記《遂昌山人雜録》。鄭本杭州人,後居平江(今江蘇蘇州),所記大多爲親身見聞。其中一條説: 河西僧馮某者,與楊璉真珈生同里,幼同學,情好蓋甚,相同而相得也。楊在江南事掘墳,遂以書招馮出河隴來江南。既至,遂以杭富貴家十墳遺馮,使之發掘。馮父子皆僧也,……楊璉真珈敗後,五十年間,此曹無一存者。馮之父居杭西湖北山,與余對鄰,而其子則居明慶寺之東。⑧ 楊璉真加爲河西即唐兀人,又可增一證據。由此可知,楊璉真加原籍應爲“河隴”,亦即河西走廊地區,幼年在家鄉上學(可能是一般學校,也可能指寺院中習讀經書)。《略論》中曾指出,楊璉真加有妻、子並非偶然,在元代河西僧人有妻、子是普遍的現象,上述“馮父子皆僧也”亦可作爲旁證。 二 從總攝到總統 從至元十四年二月出任總攝起,到二十八年受桑哥案牽連被撤職查辦止,楊璉真加主管江南佛教事務長逹十四五年。在此期間,其地位前後有所變化。上面説過,忽必烈最初任命三位江南總攝的次序是亢吉祥(行育)、楊璉真加、加瓦(加瓦八)。亢吉祥(行育)爲首。至元十六年(1279)十二月白雲宗僧人道安爲《普寧藏》經卷所作題記中提到“江淮諸路釋教都總攝扶宗弘教大師、江淮諸路釋教都總攝永福大師”,⑨“扶宗弘教大師”就是行育,“永福大師”就是楊璉真加。行育在楊璉真加之前。題記中没有第三位總攝加瓦(加瓦八),很可能他此時尚未來到杭州。而至元二十七年(1290)十月白雲宗僧人如志在《普寧藏》經卷所作題記中有一件大藏經局工作人員名録,共一百餘人,列名最後的三人是:“宣授江淮諸路釋教都總攝弘教大師加瓦八觀緣”,“宣授江淮諸路釋教都總攝扶宗弘教大師行吉祥都觀緣”,“宣授江淮諸路釋教都總統永福大師璉真加都觀緣”。⑩ 排列順序有所改變。日本學者竺沙雅章指出,在這件二十七年經局名録中,楊氏名列最後,可見其地位已在行育之上。(11) 而行育、加瓦八仍稱總攝,楊氏則改稱總統,也説明楊璉真加的身分已與行育、加瓦八有所不同。(12) 竺沙氏的見解很重要,足以説明楊璉真加的地位前後有所變化。元代僧官等級制度缺乏明確的記載,但由各種分散的記載可知,上層僧官有總攝、總統之别,而總統在總攝之上。試舉二例。忽必烈曾組織各族僧侣對“蕃漢本”佛經對校,勘定異同,“奉詔證義”共五人。第二人是“宣授江淮都總攝扶宗弘教大師釋行吉祥”即行育,第三人是“聖壽萬安寺都總統”揀吉祥,第四五人都是“宣授諸路釋教都總統”,一是昭吉祥,一是遠丹巴。這份名録的排列,後者爲上,可知總統高於總攝。(13) 又,《元史》卷一六記載,至元二十八年二月,“以隴西、四川總攝輦真朮納思爲諸路釋教都總統。”(14) 這位輦真朮納思由總攝升爲都總統。楊璉真加和他的狀況完全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