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齐刘豫被废原因考辨

作 者:

作者简介:
赵永春,吉林大学 文学院,吉林 长春 130012   赵永春(1953-),男,吉林榆树人,吉林大学文学院历史系教授。

原文出处: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内容提要:

关于刘豫被废原因,史书论述不一,有人认为刘豫被废是“宋人施行反间”的结果;有人认为是宋人以向金称臣为条件与金人所达成的“幕后交易”;有人认为是刘豫对金已经无用因而被废,等等。实际上,上述三种说法都不是刘豫被废的主要原因。刘豫被废,主要是因为刘豫被金人拥立为伪齐皇帝以后,卷入金朝派系斗争之中,得罪了宗翰一派以外的大臣,特别是得罪了完颜昌、宗磐一派人物,等到宗翰一派失势,宗磐、完颜昌一派掌握了朝中主要大权的时候,刘豫灭亡的命运就无法避免了。至于“刘豫对金无用”的说法,不过是金人废弃刘豫的一种借口而已。如果说金人的这一借口在金人废弃刘豫的问题上也起到一点作用的话,那也是与“宋人施行反间说”和“宋金幕后交易说”一样,最多不过起到一些加速的作用而已,绝对不会起到决定作用。


期刊代号:K23
分类名称:宋辽金元史
复印期号:2006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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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245.05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257-2834(2006)02-0153-08

      金人灭辽取宋,初无直接统治中原之意,遂立张邦昌为伪楚皇帝,让张邦昌帮助他们管理黄河以南地区。张邦昌被宋人废掉以后,金人又于天会八年(1130年)拥立刘豫建立伪齐政权,仍将河南陕西之地交给刘豫管辖。到了天会十五年(1137年),金人又明令废掉了伪齐刘豫。为什么刘豫被立不到八年就被废掉了呢?这是一个十分耐人寻味的问题。然而,现存史料对这一问题的诠释则不甚一致,又为我们认识这一问题蒙上了一层薄雾。因此,笔者不避浅陋,想就史书中所记载的有关刘豫被废原因的各种说法作一考辨并提出自己的见解,以期对这一问题的认识有所裨益。不正确之处,敬请读者批评指正。

      伪齐刘豫被废原因的第一种说法,我们可以概括为“宋人施行反间说”,即认为刘豫被废的主要原因是由于金人中了宋人施行的反间计。比如,《宋史·张浚传》就曾记载:“先是,浚遣人持手榜入伪地间刘豫,及郦琼叛去,复遣间持蜡书遗琼,金人果疑豫,寻废之。”这种说法主要出自《张浚行述》。[1] (卷117)现存朱熹《晦庵集·少师保信军节度使魏国公致仕赠太保张公行状》比较详细地记载了这一说法。此说又为南宋罗大经《鹤林玉露》及明刘元卿的《贤弈编》等书所引录。宋高宗时大臣张焘在一次上书中也曾指出“郦琼虽叛,实为伪齐废灭之资”[2] (《张焘传》)。说明张浚施行反间之说在当时已经相当流行并得到张焘等人的认同。与此说相同的还有《宋史·岳飞传》记载的岳飞施行的反间计,书中说岳飞“知刘豫结粘罕(宗翰),而兀术(宗弼)恶刘豫,可以间而动。会军中得兀术谍者,飞阳责之曰:‘汝非吾军中人张斌耶?吾向遣汝至齐,约诱至四太子(指兀术),汝往不复来。吾继遣人问,齐已许我,今冬以会合寇江为名,致四太子于清河。汝所持书竟不至,何背我耶?’谍冀缓死,即诡服。乃作蜡书,言与刘豫同谋诛兀术事,因谓谍曰:‘吾今贷汝。’复遣至齐,问举兵期,刲股纳书,戒勿泄。谍归,以书示兀术,兀术大惊,驰白其主,遂废豫。”岳飞施行反间计之说主要出自岳珂《鄂国金佗稡编·经进鄂王行实编年》,他书不见记载,王曾瑜“疑为岳珂杜撰”[3] (卷7王曾瑜注)。刘跃进仍然赞同《宋史·岳飞传》的说法,认为刘豫被废与岳飞施行“反间”有关。[4]

      宋金战争期间,双方互派间谍,刺探军情或进行反间活动是常有的事情,张浚和岳飞可能多次对金进行反间活动,也可能取得一些效果,但在金人废弃刘豫的问题上则不会起到决定的作用。因为刘豫投附金人以后,即死心塌地为金人卖命,从来没有过三心二意。宋朝在刘豫僭立之初,也曾想过争取刘豫弃暗投明,但都没有成功。比如,宋汝为出使金朝,曾于建炎四年(1130年)十二月至东平见到刘豫,将吕颐浩写给刘豫的劝降书交给刘豫,“勉以忠义,开陈祸福,使归朝廷”。刘豫听了宋汝为的劝降以后说:“使人使豫自新南归,人谁直我,独不见张邦昌之事乎,业已至此,夫复何言。”[1] (卷40)原来,张邦昌被金人立为伪楚皇帝以后,并没想真心实意地为金人卖命,所以在宋高宗即位以后,主动取消帝号,投附宋高宗,结果,张邦昌的主动投附并没有得到宋人的宽宥,仍然在大臣们的一片反对声中丢了性命。前车之鉴,刘豫不能不为之胆寒。因此,他没有一丝一毫的犹豫,就拒绝了宋汝为的劝降。确实,宋朝在处理张邦昌一类人物时,未加任何区分,也未留有任何缓和余地,没有注意讲究任何争取那些降金之人弃暗投明的斗争策略,因之成为降金之人不敢南归而死心塌地为金人卖命的一个重要原因。此后,又有沧州进士邢希载等人劝刘豫“遣使密通江南”[1] (卷40),刘豫毫不犹豫地将邢希载押入市曹,斩首示众。接着,又有一位老百姓喝醉酒以后,敲打刘豫的家门,大声谩骂说,“刘豫,你是何人?要做官家(指皇帝),大宋何负于你?”[5] (卷181)刘豫又将这位醉酒之人的脑袋砍了下来。刘豫毫不手软地镇压劝他弃暗投明之人,就是要向金人表明自己的“忠心”,并警告南北之人以后不要再劝他弃暗投明了。刘豫对金人的这种“忠心”,金朝的权臣们都看得非常清楚。比如,金朝大臣李聿兴就曾说过“大齐虽号皇帝,然只是本朝一附庸,指挥使令,无不如意”[1] (卷81),未见丝毫有违金朝之处。所以,宋人想通过施行反间计来离间刘豫与金人的关系,恐怕不会起到多大作用,更不会起到决定废弃刘豫的作用。

      章颖所撰《鄂王传》在引述岳飞施行反间计以后,又说“虏之谋齐也久矣”,“琼之叛,飞之间,亦速之也”[6] (卷19)。王曾瑜认为章颖的这些补充,“纠正岳飞行反间,而使金朝废立刘豫之说”[6] (卷19),确实颇有见地。通过章颖的纠正,我们也可以看出,金人废弃刘豫,绝不是宋人施行反间计的结果,而是另有其他原因。

      伪齐刘豫被废原因的第二种说法,我们可以概括为“宋金幕后交易说”或“宋人请求说”。《宋史·王伦传》记载,绍兴七年(1137年)宋高宗派遣王伦再次使金,请求议和。临行,宋高宗让王伦向金左副元帅完颜昌(挞懒)请求:“河南地,上国(指金国)既不有,与其付刘豫,曷若见归?”王伦进入金地,见到完颜昌,向完颜昌说“豫忍背本朝,他日安保其不背大国”,请求金人废弃刘豫并将刘豫管辖的河南陕西之地交还南宋。完颜昌很快就答应了宋人的请求,同意废弃刘豫并与宋议和。同年冬,王伦回到南宋,将金人同意议和的消息报告了宋高宗,说“金人许还梓宫及太后,又许归河南地”,同时又说“废豫之谋由己发之”[2] (《王伦传》),把金人废弃刘豫的原因说成是他王伦请求的结果。王伦秉承宋高宗的旨意,以向金称臣纳贡为条件换取金人对刘豫的废弃,实际上是宋金在废弃刘豫的问题上在幕后进行了一次肮脏交易[7],因此,我们把这一说法概括为“宋金幕后交易说”。

      实际上,无论是王伦个人的请求,还是王伦代表宋朝政府的请求,都不是金人废弃刘豫的主要原因。因为王伦向金人请求废弃刘豫的重要条件即宋人向金人称臣,并不是从王伦请求金人废弃刘豫时开始的,而是宋人早就有向金人称臣以取代刘豫地位的意图。

      比如,金军灭亡北宋,宋钦宗就曾主动“上表称臣”[8] (第129篇),但金人不允许宋钦宗继续称宋朝皇帝,下令“别择贤人,立为藩屏”[8] (第140篇),要重新选立一个傀儡皇帝,帮助他们管理黄河以南地区。宋朝大臣孙傅等人听说金人要选立傀儡皇帝,急忙上书,向金人建议仍然由宋钦宗来充当金人的傀儡皇帝,至于“所有称呼位号,一听指挥”[8] (第142篇),金人还是不同意。没办法,孙傅等人又向金人上了第二状,乞求金人在赵氏皇族中另选一人立为傀儡皇帝,“使长北面,永为屏藩”[8] (第143篇)。金人态度十分坚决,就是不同意再立赵氏为帝,执意立张邦昌为傀儡皇帝,建立伪楚政权。金人北撤以后,宋高宗赵构重建宋朝,他继承宋钦宗之衣钵,仍然以取代张邦昌的地位为自己的最大愿望,恰值这时的张邦昌自知无法立国,主动取消帝号,听命于宋高宗,于是,宋高宗便在事实上取代了张邦昌的地位。宋高宗虽然在事实上取代了张邦昌的地位,但并没有得到金人的承认,于是,宋高宗连续派出使者,向金人请求议和,实际上是让金人承认他取代张邦昌所建立的南宋政权。哪知金人必灭赵氏的意图并没有改变,不但不答应宋高宗的请求,反而以宋高宗废掉伪楚政权为借口,再次大举攻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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