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法=用法?

——2003年和2005年美国语言学会主席演讲

作 者:
张翼 

作者简介:
张翼,南京大学英语系教师、硕士。

原文出处:
当代语言学

内容提要:

2003年,形式句法阵营的Newmeyer针对认知语言学派对形式句法学派的批评,在美国语言学会上发表主席演讲,提出语法非用法的观点。2005年,认知语言学阵营的Bybee同样发表了主席演讲,提出语法即用法的观点,对Newmeyer进行了反驳。这场理论语言学界两大流派的直接交锋值得关注。本文对双方的观点、论据以及矛盾的焦点进行了归纳和简要的评价。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2006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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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引言

      语法和用法的关系是当前理论语言学界的一个热点问题。有关这个问题,美国语言学会两位主席在学会的年会上进行了直接交锋。形式句法阵营的主要代表人物Frederick Newmeyer于2003年在美国语言学会上发表了题为“语法就是语法,用法就是用法”(Grammar is grammar and usage is usage)的主席演讲,针对认知语言学派(注:Taylor(2002)区分了两种认知语言学:cognitive linguistics和Cognitive linguistics。本文中的认知语言学概念都指后者,包含认知语法、构建语法等主要流派。)对形式句法学派的批评,提出语法非用法的观点,划清两者之间的界限。2005年,认知语言学阵营的代表人物Joan Bybee同样在年会上发表了题为“使用对表征的影响:语法即用法,用法即语法”(The impact of use on representation:Grammar is usage and usage is grammar)的主席演讲,对 Newmeyer的观点进行了反驳,在语法和用法之间划上等号。美国语言学学会两位主席的交锋,实质上代表了理论语言学界两大流派——形式句法学派和认知语言学派在语法和用法关系问题上的交锋。

      对语法和用法关系问题的讨论可以追溯到形式句法阵营对语言能力(competence)和语言运用(performance)的划分。Chomsky早在《句法理论面面观》(Aspects of the Theory of Syntax,1965:2)一书中就提出,语言能力,即语言使用者所拥有的语言知识,才是语法学家的研究目标;而语言运用,即使用语言能力进行交际的过程,不是语言学理论描写的对象。语法非用法的观点,正是这个理论划分的一个重要体现。近半个世纪以来,尽管形式句法理论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关于能力和运用的基本假设却延续了下来 (Parisse 2005:385)。但是1980年代,随着认知语言学的兴起,以构建(construction)为基础的语言研究方法 (主要包括认知语法和构建语法)对这个假设提出了严厉的批评。认知语法的创始人之一Langacker (1988:128-33)认为形式句法理论存在严重的问题,如所谓的句法规则并没有建立在充分的语言事实基础上(注:国内的学者对形式句法的理论基础也有类似的批评,如石毓智(2005)。Chomsky对这种批评做过回应,见鲁守春、温宾利 (2004)。),所谓的生成性也不具备心理现实性。而这些问题的根源就在于对能力和运用的划分,“这个划分既不清楚,又存在问题”(Langacker 1988:129)。Langacker的观点也得到了Jackendoff等认知语言学家的普遍赞同(Jackendoff 2002)。

      以构建为基础的认知语言学所倡导的正是语法即用法的观点。认知语法理论将语法定义为“符号单位(symbolic unit)以一定结构形式的排列组合”(Langacker 1988:11,2004:57)。所谓“符号单位”,包括词缀、单词、词组、句子等语言单位,由语音极和语义极构成。在由这些符号单位组成的语法网络中,既包括抽象的图式,也包括具体的范例。例如,动词词组的语法结构既包含VP=V+NP这样抽象的语法规则,也包含kick the bucket这样具体的语言使用单位。通过语法网络,语法和用法紧密地结合在了一起。

      在这样的背景下,Newmeyer在2003年美国语言学会年会上发表演讲,捍卫了形式句法学派“语法非用法”的观点,对认知派的批评做出了回应。他的演讲又引发了两年以后Bybee对他的批评。本文分别介绍这两篇主席演讲,对双方的主要观点、论据,以及矛盾的焦点进行梳理和简单的评价,以期让更多的国内学者了解这场讨论,并参与到这场讨论中来。

      2.形式句法派的观点:语法非用法

      当代形式句法学派主要代表人物Newmeyer在2003年美国语言学年会上发表的题为“语法就是语法,用法就是用法”的主席演讲,捍卫了形式句法学说的语法观:语法非用法,语言能力才是语法研究的对象。演讲由十三个部分组成。

      在第一部分,Newmeyer阐明了演讲的宗旨。演讲共有五个目的:第一,当然是语法和用法的关系。 Newmeyer认为语法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用法,而语言的具体使用不在语法中进行表征。尽管如此,形式句法理论和语言的功能性解释是相容的。第二,语法知识只是决定语言使用的一个系统,语法系统不完全是为满足交际的需要而设计的。第三,语法变化具有组合性,而非聚合性。第四,建立在概率统计基础上的语法研究是不可靠的。第五,Newmeyer提出了一个简单的语言进化模型,可以从历时的角度解释语法和用法的差别。

      在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Newmeyer简单回顾了“语法即用法”观点的历史渊源,以及这种观点当前受到广泛支持的原因。“语法即用法”的观点可以一直追溯到生成语义学的研究,代表人物之一的Lakoff (1972,1973)就多次对形式句法割裂语法和用法的观点进行过挑战。此外,社会语言学家(Labov 1969,1972)、功能语言学家(Bybee and Hopper 2001)和心理语言学家(Manning 2002)的研究也与“语法即用法”的观点在一定程度上不谋而合。认知语言学派则明确举起了“语法即用法”的大旗,其影响之大,连 Newmeyer(2003:683)自己也承认“在这个世界上研究认知语言学的人要比研究形式句法的还要多。”他认为“语法即用法”观点受到广泛支持的原因包括:第一,语法中不少重要的方面都受到了语言使用因素的影响。“在功能影响语法上,我发现最有说服力的例子就是在线处理的压力对语法的塑造” (Newmeyer 2003:684)。他以语法研究的一个中心问题——中心语(head)和补足语(complement)的相对位置为例,指出其中固然可能有所谓的中心语参数在起作用,但是根本原因还在于语言的使用。无论是中心语前置还是后置,都是为了方便句子的切分和中心语的提取,从而减轻大脑在线处理的压力。在英语中,中心语一般位于补足语之前,如V-NP,P-NP,A-of-NP,N-of-NP等结构,都是“轻”的成分在前面。更加复杂的结构也遵循同样的规律,如VP=V-NP-PP-CP(例如convince my students of the fact that all gram marsleak),四个组成部分由轻到重进行排列。这说明在某些方面,语法结构确实由语言的具体使用决定。第二,发音受频率影响,高频形式的发音更短(Horn 1984,1993)。第三,跨语言的语料库研究发现,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使用的句子并不符合语法规则,绝大多数句子中的动词不包含完整的论元结构。在实际使用中,动词一般只有一个完整的论元。其他论元要么被省略,要么只以词缀的形式出现。英语是典型的SVO语言,但是语料库的统计告诉我们只有29%的句子包含了完整的SVO(Dick and Elman 2001)。而法语中也只有3%的句子包含词汇化的主语(Lambrecht 1987)。所以人们开始怀疑形式句法理论是否真的可以反映大脑中的语法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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