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传统“语境”理论研究的回顾 在我国传统语言研究中,“语境”研究渊源很早。历代训诂学家非常注意用具体的语言材料说明词义。以《尔雅》、《方言》为代表的我国古代通释语词意义的专著,就是在汇集古书注解和人们丰富的口头语言材料的基础上编写而成的。自《说文》以来,我国历代的字典、词书也非常注意引用书证。在训诂学上做出巨大成就的清代学者,更是把“旁徵博引”、“信而有徵”作为他们治学的基础。汉语缺少形态,语境在汉语研究中尤为重要。我国传统的语言研究非常重视语境在语义(主要是词义)研究中的作用。段玉裁的弟子陈焕在《说文解字注·跋》中说:“闻诸先生曰:昔东原之师言,仆之学,不外以字考经,以经考字。余之注《说文解字》也,盖窃取此二语而已。”“以字考经,以经考字”这八个字概括了从戴震到段玉裁的治学方法,也体现了“字义”与“经义”互证,即利用语境(文献的上下文)进行语言研究的方法。靖代学者段玉裁在《说文解字注》一书中,就反复强调字(词)义的说解有“隐括”(即概括)与“随文解之”的不同。(注:见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彻”条注。)这里所说的“随文解之”,即指词在特定语境中的意义。近代学者黄侃则发挥了段氏之说进一步提出“说字之训诂与解文之训诂”的观点。(注:见黄焯《文字声韵训诂笔记》,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他所说的“解文之训诂”,也就是对词在特定上下文(语境)中的意义的解释。 应当指出的是,传统训诂学中虽然很早就注意到“语境”的作用,但主要还是在“上下文”的语义关系中考求词义,还停留在对“语境”的“语义层面”的认识上。 在近现代语言研究中,“语境”成为国内外语言学者共同注的问题,“语境”研究也取得了新的发展。他们凭借不同的语言材料、乃至不同的研究方法,却得出大体一致的结论,在这一方面,可以说是殊途同归。在国外语言学界,“语境”研究发端于伦敦功能学派,而研究最多的是与其一脉相承的社会语言学流派。伦敦功能学派的创始人波兰籍人类语言学家马里诺斯基(Malinowski)在1923年为奥格登(Ogden)等所著《意义的意义》一书所写的补录中,首次提出并说明了“语境”问题,指出:“话语和环境互相紧密地纠合在一起,语言环境对于理解语言来说是必不可少的。”(注:见《国外语言学》1980年第3期。)马里诺斯基的观点后来被英国语言学家弗斯继承和发展。1950年弗斯在他所写的《社会中的个性和语言》中,把语境分为由语言因素构成的“上下文”和由非语言因素构成的“情景的上下文”。转换生成语言大师乔姆斯基在他的转换生成理论中,也已经注意到了语境对语言的影响,并提出“语境自由”和“语境制约”等规则。(注:见日本学者西植光正《语境的研究是一门重要的学问》,《语文研究》1990年第1期。)我国现代语言学者继承并发展了前人的研究成果,对“语境”问题作了较为全面的阐述。张志公主编《现代汉语》(注:见张志公主编《现代汉语》,人民教育出版社,1982年。)一书中指出:“所谓语言环境,从比较小的范围来说,对语义的影响最直接的,是现实的语言环境,也就是说话和听话时的场合以及话的前言后语。此外,大至一个时代、社会的性质和特点,小至交际双方个人的情况,如文化教养、知识水平;生活经验、语言风格和方言基础等,也是一种语言环境。与现实的语言环境相对称,这两种语言环境可以称为广义的语言环境。”陈宗明在《逻辑与语境》(注:见《逻辑学论丛》,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一文中,把语境分为“言辞语境”和“社会语境”,他认为:言辞语境即是见之于言辞的口头语中的前言后语或书面语中的前后文;社会语境即是言辞以外的客观环境。前者是狭义语境,后者是广义语境。“语境”,即语言环境,包括语言上下文和语言的社会文化背景。中外学者所谓“语言的上下文”实际是指“语境”的语义层面,所谓“情景的上下文(或社会语境)”实际是指语言的交际背景,即“语境”的语用(交际)层面。 随着语言发展中词语新的用法不断出现和词性标注进入语文辞书,语言学者加强了对词语功能的关注。语言中的词语总是同时处于语义和语法双重结构的制约之中,传统“语境”理论只关注“语义”、“语用”,而没有关注词语所处的“语法结构”,不能说不是一种缺憾,因而人们也就越来越感到传统“语境”理论的局限。 二“语境”的“三个层面”说 传统语言研究注意到语境的两个方面,即由语言因素构成的“上下文”(狭义语境)与由非语言因素构成的“情景的上下文”(广义语境)。事实上语言因素构成的“上下文”是包括语义、语法两个层面的,而“情景的上下文”则属于语用(或交际)层面。所以“语境”研究应当包括语义、语法、语用三个层面。语境研究中关于“情景的上下文”(广义语境,即“语境”的语用层面),有关文章多有论述,这里我们重点就狭义语境的语义和语法层面的划分及其在汉语词义研究中的作用试作论述。 古代训诂学者也曾经注意到对词语的语法功能的说明。如《春秋》:“襄公二十年有五,吴子遏伐楚,门于巢卒。”《公羊传》:“门于巢卒者何?入门乎巢而卒。”这里,《公羊传》以“入门”释“门”,说明“门”为动词。训诂著作中对句子结构进行语法分析的,就更为常见了。如《左传·文公元年》:“教之防利。”杜预注:“防恶兴型。”这里杜预注解一方面说明“防”、“利”为动词,而且指明二者为并列结构。但是,在语法学尚未产生的古代社会,人们是不可能从理论上认识这种语言现象的。 长期以来,在汉语词汇学研究与语文辞书编纂中,人们对词的本义(或基本意义)、发展演变形成的引申意义早有认识,近年来对词在语义搭配中体现的“语境义”(一般局限于语义层面)也关注较多。而对词在特定语法功能下(或“语法结构”中)所具有的意义,即词的功能义,由于其自身具有语义、语法的双重属性,尚没有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通过对大量汉语语文辞书和具体语料的考察,汉语词义的形成、变化,除了历时演变的因素外,就共时的角度来说,可能产生于语义关系,也可能产生于语法组合,更多的是二者兼而有之。这种产生于“语法组合”与“二者兼而有之”的词义;就体现了词的功能义。而这种功能义的提取,必须凭借词语所处的“语法结构”,即“语境”中的语法层面。 汉语语义的研究主要是凭借语境,汉语功能义的揭示也主要是凭借语境。前者凭借的主要是语境的“语义层面”,后者凭借的主要是语境的“语法层面”。 一是语境的语义层面(语义搭配关系)与词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