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趋向补语和宾语的位置

作 者:

作者简介:
杨凯荣 东京大学综合文化研究科。

原文出处:
汉语学报

内容提要:

本文试图说明为什么趋向补语的宾语为处所时必须放在“来/去”之前而不能放在“来/去”之后,以及趋向补语的宾语为事物时为什么可以有三种位置,并说明这三种位置所带来不同语义的动因。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2006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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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问题的提出

      本文主要讨论趋向补语和宾语的位置问题。我们知道,当趋向补语的宾语为处所宾语时,只有例(1)能成立,即宾语只能处在“来/去”之前。如果语序不对就不能成立,以下例(2)、(3)都不自然。

      (1)他走进教室来/去了。(2)*他走教室进来/去了。(3)*他走进来/去教室了。

      但是当趋向补语的宾语为事物宾语时它可以有三种形式。例如:

      (4)他拿一本书进来。(5)他拿进一本书来。(6)他拿进来一本书。

      虽然以上的宾语位置比较自由,但是它们所表示的语义并不完全相同。例(4)可以用于未然句,表示祈使,例(5)、(6)则表示已然。

      本文旨在说明趋向补语带处所宾语时为什么必须放在“来/去”之前而不能放在“来/去”之后。而趋向补语带事物宾语时为什么可以有三种位置,并说明这三种位置所带来不同语义的动因。

      二 处所宾语的位置

      A:V+DV+L+来/去他走进房间来。

      B:V+DV+来/去+L

      *他走进来房间。

      C:V+L+DV+来/去*他走房间进来。

      此句式中V表示位移样态或方式(manner),动词也可以是“走、跑、跳”等。DV表示位移(motion)和路径(path),可以是“进、出、上、下”等动词,也就是通常说的趋向动词。L表示位移陆标(landmark),陆标可以是起点、经过点或者终点。(注:Talmy(1985)把空间位移分为motion event(位移事件)和co-event(伴随事件),并指出位移事件是由motion(位移)、path(路径)、figure(位移主体)、ground(场所)等构成,伴随事件由manner(方式)等构成。)“来/去”表示以说话人视点所观察的位移方向,即“指示性方向”(deictic di rections)。A句式的主要语义功能是位移主体在位移时与处所(三维空间)的关系变化。

      我们知道趋向补语带处所宾语时一般只能采取A式,不能用B式和C式。(注:现代汉语一般只能采取A式,但是近代汉语里有B式,见张伯江、方梅(1996:110)。台湾话只有B式,没有A式,见陈顺益(2005)。)就此问题以往的研究已有说明。(注:除了张伯江、方梅(1996)以外,还有刘月华等(2001)、贾钰(1998)、田宇贺(2001)也有所论及,不过都没有得到令人满意的解释。)张伯江、方梅(1996)对趋向补语与处所宾语的语序进行过比较仔细的观察,认为B式之所以不能成立主要的原因是因为此句式中的“来/去”为不及物动词,所以处所宾语不能放在其后。(注:张伯江、方梅(1996)的原文如下:“(本文为DV)有近似于介词的性质,总是要求处所性的O(本文为L或O)紧随其后,因此只能采取B式(本文为A式),具体而言,A式(本文为B式)的语序是(本文为V+DV+来/去+L),由于(本文为‘来/去’)为不及物的‘来、去’所以处所宾语不能放在其后”。不过他们没有按处所宾语和事物宾语区分句式,一律以O来表示宾语。另外,表句式时所采用的英文字母也与本文不同。为了方便起见,我们在括号里加了与本文相对应的英文字母。)但我们认为光从及物性似乎还难以说明处所宾语的位置。因为“来/去”独立充当谓语动词时可以带处所宾语。例如:

      (7)他昨天来/去学校了。

      问题是只有DV和“来/去”同时充当趋向补语时,即当它们共现于同一趋向补语时宾语不能放在“来/去”后,而只能放在DV后。我们需要说明的是为什么“来/去”独立充当谓语动词时能带处所宾语,而在“V+DV+来/去”句式里不能带处所宾语。例如:

      (8)*他走进去房间。

      如上所说,A句式的主要语义功能是表述位移主体在位移时与处所(三维空间)的关系变化。其中V表示某种样态或方式,DV虽然在汉语里被称为趋向补语,其实从语义上来说在谓语里最主要的因素表示位移。整个位移事件中由于带有处所宾语,所以它要求语义上与之相匹配的位移动词来支配,此语义角色只能由DV来充当。因为DV在语义角色上要求表非指示性路径的场所作为其陆标来完成其位移变化。因此,整个位移事件只要具备表示位移的主体和趋向动词以及路径场所的话就能成立,如果不强调移动方式和说话人视点所观察的方向(指示性方向)的话,即使没有表方式的V和“来/去”也能成立。以下例句中就只有DV和处所宾语:

      (9)丁曼一松手,陆武桥已经进了房间。(池莉《你以为你是谁》)

      (10)然后他一声不吭,飞快出了门,连门也未带上。(莫怀戚《陪都就事》)

      (11)下了公共汽车,两人昂首阔步向紫禁城走去。(王朔《你不是一个俗人》)

      DV表示非指示性路径,因此需要由一个非指示性的客观场所作为其陆标,而“来/去”表示指示性的方向,因此能以说话人作为陆标而不出现客观的场所作为其宾语。当然“来/去”在单独作谓语时也可以带处所宾语,但并不是义务性的。与此相比“进”等趋向动词在单独充当谓语时一般必须义务性地带处所宾语。比如下面的例(12)a能成立,b一般情况下不能成立:

      (12)a.他来了。*b.他进了。

      a.句里表示指示性方向的谓语动词“来”是以说话人视点观察的方向为陆标的,因此即使没有处所宾语也能成立,但是b.句里的表示非指示性方向的谓语动词“进”是以客观的场所作为其陆标的,所以如果没有场所作它的宾语,就难以成立。就这一点来说,汉语与其他语言有所不同,比如日语即使没有处所宾语也能成立。我们认为DV与“来/去”在单独充当谓语时对处所宾语的需求度的高低同时也反映在它们作为趋向补语共现时处所宾语所处位置的差异上。这可以分别从两方面来看。从DV来看,如例(12)所示,DV比“来/去”对处所宾语需求度更高,它与场所的关系更密切。关系越密切,其位置越接近,因此它紧邻处所宾语。这种语序从相邻原则(the Proximity Principle)来看也有其理据可寻。另一方面,再从“来/去”来看,虽然在单独充当谓语时既可以带处所宾语又能表示指示性方向,但与“进”共现时,在对处所宾语的需求度上竞争不过“进”,所以只能放弃对处所宾语的要求,从而维持其指示性方向的功能。即失去其命题(proposition)性功能而维持其语气(modality)性功能。从这点来说,它的变化似乎也符合语法化的规律。因此处所宾语只能放在DV和“来/去”的中间。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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