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基本现象 在现代汉语里,[N+们]的用法极为特别:它出现在不同的句法位置上就造成不同的合法表现。最常见的就是动词前后的差别。譬如: (1) a.兵士们对阿Q很敬重。 b.阿Q对兵士们很敬重。 (2) a.兵士们很敬重阿Q。 b.*阿Q很敬重兵士们。 (1)和(2)中的例子说明,[N+们]在动词前没有问题,到动词后则不可接受。由此可见,[N+们]一般不能充当宾语。这的确是一个非常奇怪的现象。就句法而言,[N+们]这个名词性成分,照理出现在所有名词可以出现的地方都应该是合法的。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它在宾语这个名词的合法位置上遭到排斥。是不是[N+们]从来就不能作宾语呢?情况并不如此简单。下面的事实表明,[N+们]并非不可作宾语。例如: (3) a.阿Q雇过长工。 b.*阿Q雇过长工们。 c.阿Q雇过长工们两年。 从(3c)的例子里我们看到,“长工们”仍在动词后面的宾语位置上,但是句子却是合法的。这说明造成[N+们]不合法的原因并非“动后后面的宾语位置”。是什么原因使得[N+们]忽而合法,忽而又非法了呢?在现代汉语研究中,这至今仍是一个谜。这个谜不仅表现在上述现象的困惑上,下面的事实更增加了它的复杂性。 (4) a.当阿Q决定开除长工,我就会辞职。 b.*当阿Q决定开除长工们,我就会辞职。 c.当阿Q决定开除长工们的时候,我就会辞职。 为什么“长工们”不能说(4b),但加上了“的时候”就合法了呢(4c)?如果说(1)-(3)的例子告诉我们:[N+们]不能出现在句子的末尾,那么(4)中的例子又表明:[N+们]连分句的句尾也不能待。换言之,[N+们]不能直接出现在停顿的前面。一个名词性成分的合法性怎么会和“停顿与否”发生关系呢?这显然不是句法所能圆解的现象。事实上,[N+们]合法的复杂性还不止如此。请看: (5) a.阿Q这两年雇了长工。 b.*阿Q这两年雇了长工们。 (6) a.阿Q是雇了长工,不然根本没人帮忙田里的事。 b.阿Q是雇了长工们,不然根本没人帮忙田里的事。 我们知道,“是”经常用来表达汉语中的焦点。(5b)和(6b)之间的对立说明:一个非法的[N+们]句子,一旦加入适当的焦点成分或进入适当的焦点结构(focus structure),就变得合法而可接受了。这又造成了[N+们]用法在焦点结构与非焦点结构上的差别。问题仍不止于此,成词与不成词的差别,同样可以带来[N+们]合法与否的结果。比较: (7) a.阿Q很疼孩子们。 b.*阿Q很疼小孩们。 (8) a.阿Q很疼孙子们。 b.阿Q很疼儿孙们。 (9) a.阿Q很尊重你们。 b.阿Q很尊重我们。 c.阿Q很尊重他们。 在上述例句中,“孩子们”可以但“小孩们”不行,“孙子们”可以但“儿孙们”不行。为什么?(9)中的例子给我们一个启示:“我们、你们、他们”都可以看作独立的词,因此“孩子们”和“小孩们”的不同,以及“孙子们”与“儿孙们”的差别也可以看作前者是词化的形式,所以可以说;而后者是[N+们]的词组,所以不能说。这样一来,能否成词也成了区别[N+们]是否合法的一个重要因素。 综上所述,现代汉语中的这个表复数的“们”字,看似简单而实则复杂。概括它的合法性不仅要顾及动词的前后,还要考虑句子的首尾;不仅要牵涉停顿的位置,还要涉及焦点的有无,甚至连成词与否的因素也在其中发挥作用。什么原因使得这个复数词缀的合法性如此复杂,牵涉到如此诸多毫不相干的因素呢?下面我们就试从“句法-韵律”的界面上来揭示其中的奥秘。 二 理论背景 为什么会形成上述“们”字在句中不同的合法情况呢?首先,我们认为,这不是一个单纯的句法问题,因为“们”所处的句法位置并无变化(如(3b)和(3c)中的“们”,均为宾语的复数),但其结果却大相径庭。因此,句法很难解释这种结构相同而结果不一的现象。这也不可能是语义的问题,因为,如(4)所示,语义上很难说明为什么在“当阿Q决定开除长工们*(的时候)…”句子里,“的时候”就不能省略的原因。注意:一般说来,“的时候”的有无不影响句子的合法性,如:“当他回到家里(的时候),发现…”,非常自然。如果既不是句法的原因,又不是语义的毛病,那么问题在哪儿呢?我们认为,“们”的分布及其所受的制约,从本质上说是一个韵律的问题,换言之,它是韵律制约句法,亦即韵律句法学(P-Syntax)的一种自然结果。必须指出,韵律句法学是韵律与句法的交界产物(所谓interface between prosody and syntax)。因此,离开句法,韵律则无从作用。下面我们将看到,本文的分析不仅阐发了“们”字的韵律属性,同时还揭示出“们”字韵律赖以存在的句法结构——所谓韵律依附于句法,句法又受制于韵律的相互关系。为清楚起见,先看韵律。 我们知道,韵律句法学是在核心重音(nuclear stress)的基本概念及其理论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根据目前的研究(Zubizarreta 1998,冯2000,Feng 2003),核心重音在不同的语言里采取不同的实现方法:英文取“成分控制法(C-command)”,德文用“动词选择法(verb-selection)”,而汉语则主“动词支配法”。此处我们采用一个略微简化过的版本(参Feng 2003,冯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