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语症语法障碍的表现与研究

——海外失语症语法障碍研究述评(之一)

作 者:

作者简介:
作者单位:杨亦鸣,徐州师范大学语言研究所、语言科学与神经认知工程江苏省重点实验室。(江苏 徐州 221116);周统权,华中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英语系。(湖北 武汉 430079)

原文出处:
当代语言学

内容提要:

海外失语症研究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本文主要介绍失语症语法障碍的言语表现(包括理解与表达)、研究方法和相关的理论假说,并对研究现状作出评述。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2006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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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引言

      语法障碍是失语症患者共有的言语现象。据已有研究,语法障碍一般分为两类:语法缺失(agrammatism)和语法错乱(paragrammatism)。语法缺失一词最早由Deleuze在1819年提出,是对失语症病人主要言语特征的统称,Steinthal(1871)将之称为“造句不能”(他的德语用词为akataphasie)。直到1916年,Kleist才将语法缺失和语法错乱区分开来:前者用来指妨碍语句形成的任何障碍,即语句形式的简化,主要包括功能词和屈折词尾的省略;后者用来指不能生成正确的语句形式,表现为语句构成成分的错用(Kolk, et al.1985)。现在,多数学者都还沿用这种区分,并把传统的布洛卡(Broca)失语和威尼克(Wernicke)失语视为语法缺失和语法错乱的典型代表,但也有部分学者认为应该合二为一,坚持其间的差异在上位层次上具有极大的一致性。本文以这两类失语症为主线介绍海外失语症患者的语法障碍表现以及相关的理论假说,并对研究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作出评述。

      1.失语症语法障碍的临床表现

      1.1 认识论上的分歧:语法缺失与语法错乱的分与合

      从临床观察可以发现,失语症患者的语法障碍是多种多样的,但各障碍之间既存在交叉,又或多或少存在内部的一致性。由于布洛卡失语(也称表达性失语或非流利性失语)和威尼克失语(又称接收性失语或流利性失语)在临床所见最多,对它们的研究相比之下最为深入,在不同语法障碍的描述中,它们也因此往往被当作分类的参照标签。这样,如上所述,语法缺失和语法错乱原本用于区分布洛卡失语和威尼克失语语法障碍的这对术语现在便成了失语症语法障碍的下位代名词。换言之,从非严格意义上说,语法缺失和语法错乱可视为表达性语法障碍和接收性语法障碍的同义词。

      按传统观点,语法缺失与言语输出(言语表达)相关,语法错乱与言语输入(言语理解)相联系,二者的差别正好显示出两种不同类别的语法障碍。我们暂且把这一观点称为“语法障碍的二元论”。在二元论的框架里,语法缺失以功能词和屈折语素频繁省略、语速缓慢、言语成电报式为特点,被视为“形态-句法缺损”现象,在语言学上统称为“句法缺损”;语法错乱的特点是患者语言表达流利,但用词明显错误,有语音替换现象,自发言语中没有逻辑连贯,从语言学的角度看主要表现为“语义缺损”。二元论者认为语法缺失和语法错乱的界限是分明的,语法错乱的实质是语义问题(尽管也有句法问题),“句法缺损”和“语义缺损”的对立正好代表了两类失语者的不同言语特点。

      但也有许多学者不同意“二元论”的观点,他们将之称为“语法障碍的一元论”。一元论认为流利性失语和非流利性失语的区分是相对的,或者说二者的语法障碍差异只是低层次上的差异,语法缺失和语法错用在高层次上具有规律一致性。Zurif早在20世纪70年代就全面证实了布洛卡失语者也存在理解障碍,并具有句法特点(Grodzinsky 2000)。Heeschen(1985)通过心理语言实验比较证明,“语法错乱”语中同样存在理解上的句法缺损现象,只是语法错乱患者比语法缺失患者更严重罢了。比如,有实验操作任务研究表明,语法缺失患者对句法上复杂的结构比句法上简单的叠加结构(juxtapositions, 如英语中以and或or连接形成的并列成分结构)更易理解,而语法错乱患者则相反,其理解能力从句法上的简单结构到复杂结构呈不对称性衰减。尽管在有的病人(如布洛卡失语、威尼克失语和传导性失语)身上确有理解与表达二重分离(double dissociations)现象的存在,但依然不能否认句法障碍源于语法缺失病人和语法错乱病人身上同一机制的破坏。在Heeschen看来,布洛卡失语者和威尼克失语者的表达差异更多地应从语境(可比较1.3.1.4的motivating context)和心理因素(如两类病人不同的自我意识和心态)等方面去探寻。还有学者(如Kiss 2000, Heeschen 1985等)认为前者的词类省略和后者的词类替代从语言学的角度看具有本质上的同一性。简而言之,语法缺失与语法错用从总体上讲只有量的区分,没有质的差别,这是“一元论”的基本观点。

      客观而言,依据目前的研究水平,两种观点都有一定的道理。本文试图采取一种折中的办法,将“二元论”与“一元论”合二为一。既承认不同类型的失语症有不同的特点,又坚持各类失语症患者在言语输入(理解)、输出(表达)通道上都有不同程度的损伤,“语义缺损”者有句法方面的障碍,“句法缺损”者也存在语义方面的问题。为了方便起见,本文将语法障碍分为言语表达和言语理解两个方面来叙述,每个方面再分为语法缺失和语法错乱两类。

      1.2 言语表达中的语法障碍

      1.2.1 布洛卡失语(语法缺失)

      语法缺失主要是布洛卡失语者在句法功能范畴方面的散失。临床心理调查证实,这种散失常见于失语者的言语表达中。如前所述,由于各患者间的个体差异,其语法障碍并不完全一致。归纳起来,语法缺失主要有以下几类言语表达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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