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本体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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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北京 100732)

原文出处:
语文研究

内容提要:

本体名词就是代表现实世界本体范畴的名词。文章研究本体名词的性质及其在句子中的地位和作用。认为:1.本体名词是句子的灵魂。任何一句语义完整的话,其中都有本体名词起主导作用。该本体名词或直接出现,或至少可以明确推知。2.动词的“价”,实际上就是动词所能联系的本体名词的数目。工具格,当它由本体名词充任时,是句法结构中的核心格,否则就不是。处所格,由于不可能是本体名词,所以也就不可能成为句法结构中的核心格。3.谓词性成分既可以指称本体名词,也可以指称附属名词,但当它指称附属名词时,该附属名词所依附的本体名词必须出现,或至少可以明确推知。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2006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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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语言观是语言学的核心。各种语言学流派,归根结底都是由于语言观的不同而形成的。德·索绪尔(Ferdinand de Saussure)曾说过:语言是形式(form),不是本体(substance)。这句话可以概括现代语言学和传统语言学在研究对象上的不同认识。 现代语言学着重研究语言的形式,而传统语言学则着眼于研究本体,研究语言与客观现实、与思维规律相联系的方面。现在,传统语言学的这种观念已不太被人们提起了。但是,科学发展是一个不断积累的过程,旧的东西不等于无用的东西,更不等于错误的东西。语言研究真的能脱离客观世界(本体)吗?在我们看来,这种脱离从来就没有做到,也不可能做到。传统语言学作为一门学科的初级阶段,它的一些具体结论当然存在各种局限,但是,我们认为,把本体看作存在的中心,进而也看作语言的中心,是古代先人对人类语言的一种朴素而又深刻的认识,是不会过时的,并且至今仍具有重要的启迪作用。

      认知语言学是近几十年来西方语言学界新兴的一个语言学流派。这个学派否认语言符号的任意性,认为语言符号的能指和所指之间有一种自然的联系,两者的结合是可以论证的。正如该学派自己所说的那样,他们的语言观是一种主观化的语言观。

      如果一般地说“从认知的角度研究语法”,那么我们“本体名词中心”的语法观念,也可以称为“认知语法”。不过我们坚持语言符号的任意性原则,从主客观一致,主观认知是客观世界的反映的立场出发,来探讨语法问题。我们认为,本体是唯一的客观存在,是人类认识的起点和中心,其他一切范畴都是依附于本体才得以存在的。因此本体名词也就必然是人类语言结构的中心。本体名词是可以在概念上独立说明的,不必依赖其他手段。因此我们认为这种语法观念比较具体而明确,具有较强的可证伪性。

      本文拟就本体名词的性质及其在句子中的地位和作用,作一初步的探索。

      一 有关本体的几个概念

      1.本体的性质

      传统语法学是以古希腊亚里士多德的范畴说为重要理论基础的,而本体的观念又是这个范畴说的核心。亚氏把现实世界分为本体、数量、性质、关系、地点、时间、姿态、状况、动作、遭受等10个范畴。他认为,在这10个范畴中,本体占有第一的、特殊的位置,它是指现实世界不依赖任何其他事物而独立存在的各种实体及其所代表的类。从意义特征上看,本体总是占据一定的空间,是看得见、摸得着的事物。其他范畴则是附属于本体的,非独立的,是本体的属性,或者说是本体的现象。因此,本体是存在的中心。亚氏认为语言的结构反映了现实世界的结构,所以他要“从语法中来了解哲学范畴的涵义问题”(杨寿堪 1982,35页),他说:人们又可以请问,“行、坐、健康”以及相似的其他词语是否也各自存在?这些没有一件能脱离本体而独自存在。假如有所存在,则存在的实际是那个或行、或坐、或健康的事物(人)。这些所以看来比较实在,正是因为在它们的底层存有某一确定的事物(即本体或个体)为主题,而它们则为之云谓;假如没有“这个”,我们就无从使用“好”或“坐着”这一类词语。明显地,这是由于这一范畴之为“是”,而后其他范畴也得以为“是”。所以取消一切附加的涵义,而后见到单纯的原称,则本体才是“原始实是”。(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125页)

      这一段话,既反映了亚氏的本体观,也道出了他的语法观,即本体-属性的关系反映到语法上就成了主语-谓语的关系。这就是亚氏范畴说的基本点和出发点,同时也是传统语法学的基本点和出发点。

      亚氏这种本体第一的世界观,“基本上是唯物主义的”。(汪子嵩 1982,25页)如果我们承认存在决定意识,那么恐怕也必须得承认存在决定语言,而作为存在的中心的本体,也就必然是语言的中心。

      在我国历史上,先秦哲人也有过类似的表述。

      老子《道德经》:“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万物之始,有名,万物之母。”

      这段话博大精深、意义非凡。它既深刻阐明了主客观关系以及人的认识的局限性,同时还蕴涵着“名”主导一切的思想,这个思想,在认识论范畴如此,在语法范畴中也应如此。首句三个“道”,意思互有区别。“道”分为“可道”之“道”和“常道”之“道”。“可道”之“道”是指人类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常道”之“道”是指独立于人类认识之外的原本世界。与此相应,接下来三个“名”也是这样。“可名”之“名”指人对客观世界的称说,“常名”之“名”则是指所称说的客观世界的真实面貌,即下文的“无名”。

      这段话可以翻译为:一旦表达(独立于人的意识之外的)客观规律,所表达的就已经不完全是客观规律自身了;一旦称说(独立于人的意识之外的)真实世界,所称说的就已经不完全是真实世界自身了。真实世界原本是没有任何称说的,人们加以称说,这个称说便是人们认识范围内万事万物的源头。

      老子把有关的主观和客观的对象都称为“道”称为“名”,说明他的思想中是有主客观一致的一面的,同时他又充分认识到主观和客观的区别,主观不可能完全反映客观(常道、常名)。“常道”“常名”实际就是西方哲学家康德所谓的“真实世界”或“彼岸世界”。这是伟大的智慧!老子把“有名”作为万物之母,这与西方亚里士多德的本体论思想是一致的。

      先秦墨家甚至还指出了“名”和“动”的关系。如:

      《墨子·经说上》:“名若画俿也。① 言也,谓。言犹名致也。”②

      “言犹(由)名致”就是动出自名,这与亚里士多德范畴说把“动”看作“名”的属性的思想非常相似。

      道家、墨家的上述思想,后来逐渐发展成中国哲学中的体用范畴,与西方亚氏的范畴说是大体相当的。

      古代西方和东方,哲人们不约而同地表述了相似的思想,这说明了相同的现实世界在人类头脑中的相同反映,进而也说明了人类语言所应共同具有的基本范畴。这是人类语言的共性。因此,研究本体这个核心范畴在语言中的地位和作用,应该是语言研究的一个基本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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