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姆斯基(Noam Chomsky 1928-)在当今国际显学语言科学乃至整个人文科学领域内,成了最显赫的学者,称扬者有之,反对者有之。1957年出版的《句法结构》是他最初的学术纲领,从此与传统的自索绪尔以来的结构主义分道扬镳,高举起转换生成语法的旗帜,美国语言学因此进入了全新的时期。(注:赵世开以1933-1950年为美国语言学的布龙菲尔德时期,1951-1956年为哈里斯时期,1957年起进入乔姆斯基时期。)[1] (pp.35-170)又因为乔姆斯基的语法是一种抽象的“语言习得装置”(language acquisition device即LAD),故生成语法十分强调语言能力。“装置”(模式)的本质是形式抽象,但运用于语言“学习实践”过程,使抽象化了的本质获得了实践性和实证性。有理由认为,乔姆斯基语法理论是先验主义的抽象和具体、理论和语言“学习实践”相统一的理论。因强调人类的语言能力,故人文精神渗入其形式化了的理论肌髓,乔姆斯基语法理论是形式学派思维领域内的理论性、实践性和人文性都很强的理论。1979年7月,《句法结构》中译本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志着中国学术界传播乔姆斯基语法理论的开始。但实际情况要早得多。《句法结构》是以词组为本位的,朱德熙先生20世纪60年代初讲授现代汉语语法时,曾把词组看作“句法结构”。朱先生说:“词和词合为词组,本书有时也称为句法结构。”[2] (p.14)他在一篇题为《句法结构》(1962)的论文中,除了用描写语言学的层次分析法析句以外,还引用乔姆斯基的老师哈里斯(1909-1992)的“语法形式的分布的总和”亦即“功能”学说补充层次法的不足。文中专门提到不同于描写语言学的替换的“变换”,十分接近乔姆斯基的“转换”。(注:朱德熙《句法结构》一文现已收入《现代汉语语法研究》(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文中说:“根据一般的语法分析方法(例如层次分析、扩展、替换等等),我们无法在狭义同构的格式里再分出更小的类来。”从而引出“变换”,并对有关“变换”格式作了形式化分析。最近,胡明扬先生也指出了这一点(参见胡明扬:《读沈阳著〈现代汉语空语类研究〉》,《语言文字应用》2004年1期)。方光焘先生1963年已从理论上阐述乔姆斯基,十分可贵(见《方光焘语言学论文集》,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509、524页)。我国第一部系统介绍转换生成语法并大量用来分析汉语语法的书,是李兆同、徐思益主编的《语言学导论》(新疆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但书中还没有提及乔姆斯基的名字。)[3] 一 20世纪40-50年代,以卡尔纳普为代表的逻辑经验主义和语言分析哲学逐步取代詹姆斯、杜威等人倡导的“国家哲学”实用主义,成为美国的主流派哲学。50年代初,蒯因(1908-2000)批判逻辑经验主义主要之点,也是西方哲学自康德以来的主要命题,即先验分析命题和后验综合命题的区分,引起持续多年的争论,结果导致逻辑经验主义的衰落和语言分析哲学的进一步发展。蒯因强调“语言整体观”、“语言规则”和“语言知识基础”,大大提升了语言分析哲学。(注:在整体观问题上,蒯因反驳卡尔纳普下述观点:每个有意义的关于物质世界的命题,即使与其他命题分离开来,也是能够加以证实或证伪的。1930年,卡尔纳普在《语言的逻辑句法》中已放弃逻辑实证主义者一度主张的语言与世界相联系的命题。蒯因则相反,认为任何命题作为体系的一部分,只具有局部的经验意义,语句的整个体系才是经验意义的主要传递手段。蒯因“语言整体论”的观点颇受西方哲学界重视。)[4] (pp.87,88,94)在本体论问题上,蒯因不再强调经验世界的本体问题,本体“不是为了知道什么东西而存在”,而是语言世界的问题,“为了知道我们的或别人的某个陈述或学说说什么东西存在”。原先的经验本体成了“完全是同语言有关的问题”,这实际上是以“语言形而上学”取代经验世界本体问题,将经验本体换成了“语言整体”。蒯因提出的“实体理论”本体论,实际上既是以“语言形而上学”为主要内容的唯名论,又是语言约定论。[4] (pp.51,53,57)[5] (p.15)推向极致,蒯因甚至认为科学无需顾及事实,科学假设也正如他的“实体”本体论那样,只要“选择一种方便的语言形式,一个方便的概念体系或结构”就可以了。[5] (p.15)50年代的美国哲学背景是乔姆斯基语言学说的思想源泉。乔姆斯基本人曾表示自己与结构主义完全不同,但美国许多人都把他说成语言分析哲学家。[4] (p.7)应该说,现实学术背景中时尚的学说对思想家的影响常常是比较大的。乔姆斯基在许多地方评论过蒯因的学说,或赞成,或不赞成,不论何种态度,都表明乔姆斯基对蒯因的过滤和吸收,尤其是蒯因的“语言形而上学”的“实体理论”本体理论,正是乔姆斯基语言理论的核心和基础。(注:乔姆斯基认为蒯因把语言研究与心理研究“等同起来”,表示很不赞成,认为语言学只是心理学的一部分。(参见《乔姆斯基语言哲学文选》,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124页。下同此书)他在批评另一位语言哲学家普特南的“拒绝”说时指出:“以语言的知识从经验产生这一点为依据的任何普遍论证都不足以反对假定存在的心智客体,除非愿意整个儿地抛弃一切领域中的理论。”(135页)他赞成普特南“语言学形而上学”的命题,尤其肯定他的与语言学、心理学有关的“实在论”。这一点普特南与蒯因是完全一致的。(144页)他认为蒯因作为“心智主义者”表达了他“所表达的观点”。(137页)可见,乔姆斯基与蒯因的分歧在于具体涉及语言理论的方面,而在“实在论”和“语言形而上学”的根本问题上有惊人的一致。)[6] (pp.124-232)在蒯因涉及的与“语言形上学”密切相关的“语言知识基础”问题上,乔姆斯基恰恰认为:“语言知识中能引出无限的命题知识,而它本身又进入复杂的实际知识之中,有理由相信语言知识可以看作一个原则系统,在头脑中以经验为基础,通过调定某些参数值发展而成,结果形成许多表面上看来大不相同,而深究起来却又基本相似的系统。”[6] (p.262)这几乎是蒯因“语言形而上”的接续和注释。蒯因由“语言形而上”通向语言的“约定俗成”,不免费解,乔姆斯基却说:“所谓‘约定语言’是指作为一种文化产物的语言,它部分地受制于它自己所独有的规律和原理,部分地反映了心智的总的特性。”[6] (p.20)“约定俗成”与反映人脑的思维有关,是否如此,可另行研究,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乔姆斯基对此的解释是沿着蒯因的思路继续前行的。蒯因本人对语言学界的科研进展很关心,他除了回答乔姆斯基的提问外,还评论有关研究成果和走向。他说:“语法学家把简短的语言形式编成目录,详细规定连接它们的法则,这种工作的最后结果不多不少正是列示所研究的语言的一切可能的(简单的与复杂的)语言形式的类。”[5] (p.45)这一概评包含着对乔姆斯基的研勘。转换生成语法规则正是“可能的”存在的“语言形式的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