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汇化二例

——兼谈词汇化和语法化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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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 (北京 100732)

原文出处:
当代语言学

内容提要:

词汇化是指一个短语或由句法决定的其他语言单位在语言的发展演变中其自身变成一个稳固词项的过程。本文以汉语中的“恨不得”和“物色”为例,通过对它们词汇化过程的分析,试图揭示某些词汇化的机制和规律。文章还在此基础上简单探讨了词汇化与语法化的关系问题。本文认为,词汇化和语法化虽是两种不同的语言演变形式,但有的演变机制却为二者所共有,有的词汇化过程常常伴随着语法化,在宏观动因上它们也有很大的一致性。词汇化和语法化的研究应该纳入整个语言变化的框架内来进行,既要看到它们各自的特点,也要看到它们之间的联系,任何将它们割裂开来甚至对立起来的作法都不利于全面、准确地认识和把握语言的演变规律。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2006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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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引言

      自二十世纪初Meillet提出“语法化”(grammaticalization)并初步分析这种语言变化的现象以来①,语法化理论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和丰富,世界范围内的语言研究特别是历时语言研究非常重视该理论,语言学家们利用语法化理论分析研究语言现象取得了丰硕的成果。随着研究的深入和发展,人们开始注意到语言演变过程中的另一种现象,即一个短语或由句法决定的其他语言单位在经历了一段时间之后,其自身变成一个稳固的词项(lexical item),并且进入基本词汇或一般词汇,人们称这一过程或现象为词汇化(lexicalization)。简而言之,词汇化就是一种句法单位成词的凝固化。

      同语法化一样,词汇化也不仅仅局限于个别语言,可以说它是人类语言演变的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它在各种语言中都有不同程度的反映。本文拟从汉语中选取两个个案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简单探讨一下词汇化与语法化的关系问题。

      本文考察的两个个案都是《现代汉语词典》(2002年增补本,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纂,1996年修订本)收录的词项。这两个词项分别是“恨不得”和“物色”。《现代汉语词典》对它们的释义是:

      【恨不得】急切希望(实现某事);巴不得:他恨不得长出翅膀来一下子飞到北京去。

      【物色】寻找(需要的人才或东西):物色演员|物色衣料。

      2.词汇化之例一:恨不得

      “恨不得”在现代汉语中是由三个语素构成的一个复合词,故我们无法将它作句法结构上的切分,也就是说,下面的三种切分法都是不妥当的:

      a.恨|不‖得恨‖不 |得恨|不|得②

      但是在古代汉语中,“恨不得”却是一个短语的截取部分,它可以很清楚地作如下的结构切分(以S表示陈述对象):

      b.(S)恨|(S)不‖得……

      在这里,“得”是实义动词,它带有自己的宾语(由名词或动词充当),“不”否定“得”字短语,然后,“不”和“得”字短语结合起来作为一个句法单位再接在“恨”的后面。从表义方面来说,b式可以变换成下面的分析式:

      c.(S)不得……,(S)恨

      下面我们从“得、不、恨”在古代汉语中的句法特点入手分析“恨不得”的短语结构性质及其词汇化的过程和机制。

      2.1 “得”

      “得”的本义是“获、获得”,属及物动词,可以带名词或动词(含动词短语)作宾语。例如:

      (1)晋侯在外十九年矣,而果得晋国。(《左传·僖公》)

      (2)臣得贤人,取以告。(《国语·晋语》)

      (3)若以君之灵,得反晋国。(《左传·僖公》)

      (4)昨日山中之木,以不材得终其天年。(《庄子·山木》)

      (5)姬曰:“妾得侍于王,尚汤沐,执巾栉,振衽席,十有一年矣。”(西汉·韩婴《韩诗外传·樊姬笑沈令尹》)

      例(1-2)中的“得”带名词宾语,例(3-5)中的“得”均带动词短语作宾语。在古代汉语中,“得”带动词短语作宾语更为常见。

      2.2 “不”

      “不”作为副词表示否定,早在甲骨文和殷虚卜辞中就已存在(王绍新 1992;姜宝昌1992)。此后,“不”的使用愈见频繁。例如:

      (6)绛无贰志,事君不辟难,有罪不逃刑,其将来辞,何辱命焉?(《左传·襄公》)

      (7)往而不来,非礼也;来而不往,亦非礼也。(《礼记·曲礼上》)

      (8)项梁曰:“田假为与国之王,穷来从我,不忍杀之。(《史记·项羽本纪》)

      (9)若不早图,后君噬齐。(《左传·庄公》)

      以上是“不”表示意愿(未然)的否定用法,这一用法一直保留到现在并成为它在现代汉语中的惟一用法。但是在古代汉语中,“不”也可用来表示已然的否定③。这一点我们从现今常用的一些由古汉语遗留下来的成语(或习语)中仍可看出。如“不辞而别、不告而退、攻其不备、出其不意”。下面再举两例:

      (10)管仲不知所谓,下朝五日,而有忧色。(西汉·刘向《列女传·妾婧》)

      (11)唐武德中,遂州总管府记室参军孔恪暴病死,一日而苏。自说被收至官所,问恪何故杀两牛。恪云下杀。官曰:“汝弟证汝杀,何故不承?”(唐·唐临《冥报记·孔恪》)

      很明显,例(10)的“不朝”是“没有上朝”的意思,例(11)的“不杀”作“没杀”解。“不”的这一用法直接导致了它与“得”字短语的结合。

      2.3 “不得”

      我们在2.1节中曾指出,“得”义为“获得”,表此义时“得”具有很强的[-可控]语义特征,即它的动作一般是不可控的④。由于“不”可以表示已然否定的语法意义,因此,当“不”修饰“得”构成“不得……”这一短语时,该短语表示的是对某个(种)客观现实性的否定。换言之,某个事件的未完成已是一个客观事实。例如:

      (12)独王嫱不肯,遂不得见。(汉·刘歆《西京杂记·画工弃市》)

      (13)遭时衰微,兵革并起,不得终其寿。(汉·王充《论衡》卷二)

      (14)度世曰:“帝甚恨前日仓卒,不得与父言语。”(晋·葛洪《神仙传·彭祖》)

      (15)言讫,弟忽不见,亦竟不得言叙。(唐·唐临《冥报记·孔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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