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多年来我国传播研究中整体性“想象力”的缺失,既凸现了传播学发展历程中的危机,也从根本上制约了传播学的学科建构与完善。从某种意义上说,对传播研究中“想象力”的发现与倡导,不仅拓展了传播研究的新路径,更为未来传播学发展提供了必要的“张力”。 “想象力”概念出自社会科学领域的经典之作《社会学的想象力》一书。该书出版于1959年,是美国著名的批判社会学家C.赖特·米尔斯一生学术精华的大成之作。米尔斯认为所谓“社会学的想象力”是社会科学研究者必须具备的一种“心智的品质”,这种品质可以帮助人们利用信息增进理性,从而使他们能看清世事——“它似乎能戏剧性地让我们理解周围的现实与更宏观的社会现实间的联系。它不只是当代文化理解范围内的心智品质之一,对它更广泛更巧妙的应用提供了一个前景:即所有这些理解力,事实上,即人类理性本身将在人类事务中发挥更大作用。”[1] (P14)在米尔斯看来,这种“想象力”不仅是对社会中人的经典研究的核心智识支撑,也是一种视角转换的能力——“从自己的视角切换到他人的视角,从政治学转换到心理学,从对一个简单家庭的考察转到对世界上各个国家的预算进行综合评估,从神学院转换到军事机构,从思考石油工业转换到研究当代诗歌。它是这样一种能力,涵盖从最不个人化、最间接的社会变迁到人类自我最个人化的方面,并观察二者间的联系”。因此,经由社会学的想象力,“原来思维活动只局限于狭小范围的人们会突然对所置身的狭小空间产生新奇的感觉,而他们原本以为自己对此早已熟悉。不论正确与否,他们慢慢觉得可以给自己一个完整的总结,协调的评价和总体性的定位。……他们获得了新的思维方式,经历了价值的再评估:总之,通过他们的反思和感受力,他们理解了社会科学的文化涵义。”[1] (PP4-5)概言之,社会科学中的想象力既是一种整合研究的理念,也是一种拓展的跨学科的视角,更是一种注重方法但又不唯方法的方法论。而这正是今天中国传播学研究中所缺失的品质,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研究者缺乏质疑精神与问题关怀。 苏格拉底说过,未经审视的人生是没有意义的人生。对于一门学科而言,又何尝不是这样?未经审视的学科同样无法证明其存在的理由和价值。在社会科学领域,以社会学为代表的许多学科都是在不断反思之后取得长足发展的。米尔斯的《社会学的想象力》也是这种质疑精神的产物,贯穿该书始终的是一种批判的建设性视角。这种批判本身就浸润了想象力,它意味着创造性地质疑——质疑权威,质疑传统,质疑约定俗成的观念。然而,在传播研究领域,不仅这种具有质疑精神的著述凤毛麟角,相当多的研究者甚至一味地陶醉在“显学”的盛景中盲目乐观、拒绝反思。窃以为,“思想自由,学术独立”是知识分子在学术研究中应该追求的至高境界,而是否具备质疑精神则是能否达至这一境界的关键。对此,萨义德在《知识分子论》中曾有过经典表述——“知识分子既不是调解者,也不是建立共识者,而是这样一个人:他或她全身投注于批评意识,不愿接受简单的处方、现成的陈腔滥调,或迎合讨好、与人方便地肯定权势者或传统者的说法或做法。不只是被动地不愿意,而是主动地愿意在公众场合这么说”。换言之,知识分子的职责就是“时时维持着警觉状态,永远不让似是而非的事物或约定俗成的观念带着走”。[2] (P28)事实上,质疑不仅需要勇气,更需要想象力。因为质疑的对象——“权威、传统以及约定俗成的观点”就好像是计算机语言中的“默认点”(default positions),人们使用这些观点时几乎已经处于一种不假思索的“无意识”状态,质疑这样一种既有的“刻板印象”其难度可想而知。然而,在实际的传播学研究中,研究者常常“将国外传播学的某个模式或理论简单搬过来。而对于该模式或理论提出的背景和使用范围了解不多,缺乏考察”。[3] (P39)这种“拿来主义”的做法,连最基本的学术研究规范都难以遵循,更遑论“想象力”的展现。基于此,我们必须确立这样的理念:在传播学发展史上,即使是学术权威的经典理论、观点与方法,也从来都不是无懈可击,更远非“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绝对真理,传统传播研究中的许多“定论”都需要今天的我们运用想象力重新加以审视。譬如,长期以来被我国传播学界奉为圭臬的传播学“四大奠基人”之说,其实是学界的一种过分“夸大”,而“正是过分夸大其研究的价值和地位,因此传播学被不适当地窄化和压缩为个体主义和以研究短期传播效果为主的研究范式……埋下了当代传播学危机的种子”。[6] (P16)也正是这种过分的“夸大”,人为地抑制了传播研究的想象力,使诸如米德、库利、杜威等社会科学家关涉传播研究的理论与思想一度被遮蔽。 问题意识是传播学研究的出发点和归宿点,也是彰显传播学想象力的基石。然而,今天的许多传播学研究或缺乏问题关怀,或根本无法提出具有理论意义的“真问题”。一方面,太多的研究只是停留在引进、介绍、套用的层次,“将‘治学’等同于建构学科体系,于是,力图以各种方式阐述‘大众传播学’‘体系’的教科书层出不穷,相比之下,提出并解答具有理论意义的问题的研究却乏善可陈。”[4] 另一方面,太多的研究只是就理论来谈理论,至于应该“观照”什么问题,则语焉不详。一些看似具有问题关怀的研究,实质指涉的却往往是“伪问题”。譬如,关于“传播学本土化”问题,学界至今仍有争论,但争论的焦点却总是难以跳出“要/不要”的二元对立思维模式,而在笔者看来,重要的不是口号,更不是作无谓的论争,“究竟什么是本土化?本土化意味着什么?怎样本土化?”诸如此类的问题,才应该是传播学本土化命题的“真问题”。事实上,米尔斯关于“环境中的个人困惑”与“社会结构中的公众论题”的论述对传播学如何建构“问题意识”及至寻找“真问题”都具有相当的启发意义。对传播学研究者而言,依据个人困扰发现的问题,往往可以启发我们的思路,但不一定就是具有普遍意义的公众论题;只有从社会结构中寻找的论题,才具有公共性,或者说是“真问题”——“我们在各种特定环境中所经历的事情往往是由结构性的变化引起的。所以,要理解许多个人环境的变化,我们需要超越这些变化来看待它们。……要想对社会结构的观念有清楚的意识并敏锐地运用它,就要能在大量不同的环境中捕捉它们彼此间的联系。要想做到这些,我们就需要具备社会学的想象力”。[1] (P9)因此,传播研究中“真问题”的提出,有赖于研究者运用想象力,创造性地勾连个人困扰与社会论题,从二者契合处发问。 其次,研究基点忽略“人”本身。 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从本质上说,传播与“人”不可分割。一方面,传播是“人”的生命活动,“人的社会生命起源于与他人的交流”[5] (P6)、“人的观念的产生与发展源于感觉材料,或者说感觉材料基础上的思想和感情;源于由无数交流活动组成的社会”。[5] (P75)另一方面,“人”赋予了传播的社会意义,“交流的行为是我们称之为社会整体的一个特殊的部分”。[5] (P117)但是,一直以来,“对传播过程的研究”却被设定为传播研究当然的“母题”,而作为传播过程中的主体——“人”——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这实质是一种本末倒置的做法。譬如,在经典传播学研究中,把原本丰富多彩、复杂多样的传播活动简化为“谁—说什么—通过什么渠道—给谁—取得什么效果”的拉斯韦尔“5W”模式,最终效果研究成为大众传播研究的主流,而对传播主体“人”的研究却被常常隐匿不见。事实上,“一切的效果研究归根到底都必须建立在对人的有效研究的基础上。忽略了人的主观作用,就不能解释传播的效果”。[6] (P201)又如,传统传播学研究过于偏向大众传播领域的研究,传播学被置换成了大众传播学,研究领域明显被“窄化”。近年来,组织传播开始重新得到学界关注,而人际传播却始终没有成为学界研究的重点。就研究对象而言,“社会科学应当关注的是人类的多样性。这种多样性构成了人类过去、现在和未来分别生活于其中的全部社会世界。”[1] (P142)显然,这种多样性同样是传播研究的应有之义。而在传播研究的诸多领域中,人际传播最为直接地体现了人类的多样性,其中的许多问题都关涉到人类的本性、交流的本质、意义等诸多维面,这类研究的难度显而易见,因为“人和社会必须在想象中研究”。[5] (P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