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在中国人口中的普及状况及其不均衡程度分析

作 者:

作者简介:
孙玉环,东北财经大学统计系,辽宁 大连 116025 孙玉环,博士,东北财经大学讲师。

原文出处:
统计与信息论坛

内容提要:

自1994年中国接入互联网以来,中国互联网用户的数量增长迅猛。但由于网络对使用者的过高要求,导致互联网在中国不同类别人口中的普及状况并不相同,有些类别间甚至差异很大。文章分别从性别、婚姻、年龄、受教育程度和产业等五个方面对此做了定量分析。


期刊代号:G6
分类名称:新闻与传播
复印期号:2006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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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C8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3116(2006)01—0089—04

      一、引言

      自1994年中国接入互联网以来,中国互联网用户(即网民,CNNIC将其定义为平均每周使用互联网至少1小时的中国公民)的数量增长迅猛。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最新的调查结果显示[1]:截止到2004年12月31日,中国网民人数已达9400万人,与2003年同期相比增长了18.24%,是1997年10月第一次调查结果62万人的152倍。不过,从普及率来看,网民尚只占中国总人口的7.2%,与普及率已超过60%的美国相比,互联网在中国的普及程度还很低;同时由于互联网本身对用户的一些特定要求,导致互联网在中国不同组别人口中的普及状况并不相同,有些类别间甚至差异很大。科学分析互联网在中国的普及状况并把握其变动趋势,对于积极发挥互联网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导向作用,对于政府制定政策和企业进行营销决策等都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从1997年10月到2006年1月,CNNIC已经公布了15期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统计报告,这些报告为把握中国互联网的发展状况及网民的分布特征等提供了大量资料,不过由于该项报告是以网民为调查对象,从网民角度剖析其内部结构特征,因此并没有考虑互联网在不同类别人口中的普及状况问题;杨风雷(2003)曾尝试借用基尼系数的方法来测算互联网在中国发展的不均衡程度[1],并将15岁以下几乎不可能具备上网条件的未成年人也纳入到分析的总体范围,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分析结果的准确性。笔者以网民占总人口的比重作为衡量互联网普及程度的指标,分别从互联网在各个不同组别人口中的普及状况、普及状况的差异及其变动等角度进行分析,其数据资料来源于CNNIC第1~1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2] 以及各年的《中国统计年鉴》、《中国人口统计年鉴》、《中国劳动统计年鉴》及《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二、互联网在中国的普及状况分析

      由于互联网对用户的物质设备、经济收入、知识水平等的要求都相对较高,使可能具备上网条件的未成年人数并不多,而且我国法律也明确规定,网吧等场所不允许接纳未成年人上网。如若把未成年人口也纳入到计算互联网普及率的总人口范围,势必会影响分析结果的准确性;另外,考虑到在我国人口统计中按婚姻等标志变量进行分组都是以“15岁及以上人口”为总体,因此为了能相对准确而又可行地反映互联网在我国的普及状况,除按三次产业分组的情况外,笔者的分析总体均为15岁及以上人口。

      表1为1998~2004年互联网在中国不同组别人口中的普及状况,由中国总人口(15岁及以上)、就业人口及网民的分组构成资料计算得到。

      表1 互联网在中国不同组别人口中的普及状况表单位:%

      年末总普及率按性别分组 按婚姻状况分组

      男 女 已婚未婚

      19980.220.380.06

      0.040.99

      19990.931.460.39

      0.243.90

      20002.303.181.41

      0.868.44

      20013.404.052.74

      1.8110.11

      20025.836.874.78

      3.0617.29

      20037.729.276.16

      4.1522.38

      20048.9910.83

      7.13

      4.7826.23

      表1(续)

      年末按年龄分组 按学历分组按三次产业分组①

      35岁及以下 35岁以上大专以下 大专及以上 第一产业 第二产业 第三产业

      19980.440.040.03 6.02- - -

      19991.860.200.15 21.38

      - - -

      20004.360.660.72 35.17

      0.07 1.51 6.90

      20016.401.191.44 39.12

      0.12 2.44 9.46

      200211.55

      1.782.69 58.86

      0.18 4.63 14.74

      200315.69

      2.313.53 69.02

      0.20 6.69 18.33

      200418.40

      2.854.10 72.02

      0.20 7.45 19.84

      由表1可以看出:从1998年到2004年的6年间,互联网在中国总人口中的普及率由0.22%增加到8.99%,实现了从无到有的快速增长,但在不同组别人口中的普及状况及其变动趋势呈现出不同的特点,其具体分析如下:

      (一)从性别看,互联网在男性人口中的普及率一直高于女性。从1998年到2004年,互联网在男性人口中的普及率由0.38%上升到10.83%,在女性人口中的普及率由0.06%上升到7.13%,前者一直高于后者,这与我国男性人口的受教育程度和收入水平相对较高、以及IT行业中男性比重相对较大有关。

      (二)从婚姻状况看,互联网在未婚人口中的普及率一直高于已婚人口。从1998年到2004年,互联网在未婚人口中的普及率由0.99%上升到26.23%,在已婚人口中的普及率由0.04%上升到4.78%,前者一直高于后者,且绝对差距呈逐年扩大趋势。到2004年末,二者的差距已达近22个百分点,这是网民中未婚的学生及年轻人占有相当比例的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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