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书院与家族发展的互动解读

——以唐至五代时期的家族书院为例

作 者:

作者简介:
张劲松,蔡慧琴,江西教育学院教育系讲师、硕士

原文出处:
船山学刊

内容提要:

家族举办的书院以“期取青紫”和“家传孝友”为宗旨,为实现以上目标,家族对书院给予经费支持并主动选择开放办学。书院与家族互动中的科举因素既是家族书院发展的动力也是桎梏。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06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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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我国古代具有教学功能的书院起源来看,家族力量是书院教育兴起的重要促进因素。中唐以来,许多家族举全族之力兴办书院,家族书院以“期取青紫”和“家传孝友”为宗旨,通过培养有孝悌之德的族人和参加科举的生徒,形成家族聚居的伦理环境,从而维护家族稳定,促进家族发展。家族书院与家族发展的紧密结合和互动,成为我国古代教育史、文化史上独特的景观。

      一、期取青紫与家传孝友:家族书院的双重目标

      家族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共同体,受小农自然经济的局限和宗法伦理的影响,家族成员往往聚族而居,其中更有累世同居,义不析产,人口几百数千的大家庭。隋大业元年(605)进士科的创立标志着科举取士制度正式登上历史舞台。科举的初衷虽只为统治者加强中央集权的需要,但一经出现即对社会文化诸方面产生重大影响。对一个家族而言,“是否兴旺的标志首先是经济实力,其次是有没有宗族子弟出入官场文坛,获取社会声望。而宗族子弟获得社会声望与地位的可靠途径,从唐代开始,是走科举入仕的道路。”① 家族通过举办书院培养科举人才,保家护族,促进家族发展。

      始建于唐大顺年间(890—892)的江州(今江西九江)陈氏家族书院——东佳书堂是我国古代早期具有教学功能的书院代表。大顺元年(890),陈氏家族第七代主持陈崇制定《江州陈氏家法三十三条》,其中规定“立书堂一所于东佳庄,弟侄子姓有赋性聪敏者,令修学。稍有学成应举者。”② 稍后制定的《陈氏推广家法十五条》规定:“如有资性刚敏人物清醇者,严教举业,期达道以取青紫。”③ 东佳书堂培养本族子弟应科举的办学宗旨十分明确。据其第八、九、十世登科名录载,自陈诰始有20余人举进士,他们或官至某某大夫,或为某县令、某州参军等。家族子弟中举步入仕宦之途,以自身荣贵形成对本族的保护,其影响不限于聚居之地。唐宋时期,先后有唐僖宗、南唐烈祖、宋太祖、太宗、仁宗等褒旌陈氏为“义门”,宋太宗、仁宗亲为赐额、赐诗,南唐中书舍人徐锴、北宋初权臣文士如杨亿、钱若水、宋琪、张齐贤、晏殊、王禹偁等也都为陈氏撰记、题诗④。陈氏把这些敕赐、题赠之作悬于楼楣,记于家谱,自然为家族涂上了一层最好的保护色。

      家族子弟中举及第后,有的直接用自己的俸禄来反哺家族,减轻家族的经济和供养压力。有的还利用自身的影响,惩戒不法之人,保护家族财产不受侵占。如前文所提到的江州陈氏,“真宗景德二年,侄(陈)延尝受殿中丞知南容州,赴任便路经过本家,见诸庄子侄勾当不告家长,擅自典卖田产。(陈延)到任后奏:‘乞就差官,深虑不省,卑幼递相仿效,坏祖先之义范、辜负圣朝奖励鸿恩。追邻臣家卑幼子侄与承典豪民一处提戡,将庄田所典得钱谷着敕降断还’。”⑤ 通过努力,陈氏族产陆续被追回,后来“虽至困穷不敢私卖田产上负圣恩。”⑥

      “群贤肄业文方盛,孝友传家族更豪。”⑦ 家族书院除培养科举人才外,亦十分重视人伦教化,通过对家族子弟宗法伦理意识的培养,以维护家族基本生活规范和秩序。

      江州陈氏自唐开元间陈旺“因官置产占籍于江州德安县永清村”后,至陈衮一辈共八世,“合族同处,迨今千人。”⑧ 人口增多,给家族管理带来许多的问题,如公共事务的安排、公共财产的分配等。维护家族聚居而不至于分崩离析既需要家族主持秉公无私和“夙兴夜寐不惮勤劳”,也离不开族众的支持和配合。“(陈)衮以为族既庶矣,居既睦矣,当礼乐以固之,诗书以文之,遂于居之左二十里曰‘东佳’,因胜据奇,是卜是筑,为书楼、堂庑数十间,……,子弟之秀者,弱冠以上皆就学焉,”⑨ 陈衮虽不是东佳书堂的创建者,但其主家时看到家族人口的不断增多,“当礼乐以固之”,从而增广书院,使之规模扩大以至于“子弟之秀者,弱冠以上皆就学”⑩,其中以教育配合宗法制度建设的良苦用心不难理解。没有家族成员敬祖认宗、谨守家法的纲常意识,没有维系家族血缘与群体感情的孝悌观念,家族聚居必然无法持续下去,在这里家族书院对“家传孝友”的追求甚或高于对科举的要求。《江州陈氏家法三十三条》中有诸多如“弟侄除命出执作外,凡晨昏定省事,须具巾带衫裳,稍有乖仪当行科断”等严格规定,但制度的实施既靠外在的奖惩强化,更重要的是实施者将制度内化为自我意识,只有这样方能使之“化有形为无形”,自觉遵守。家族子弟在书院接受教育,读圣贤之书,学伦理纲常、礼义廉耻,在严厉的宗法制度大背景下,耳濡目染,自觉践履家规家法要求,“由学而礼让著,由让而孝义敦,”(11) 从而达至“言斯出矣身则践之,揖让周旋之仪,孝友姻亲之行,修乎闺门之内,形于群从之间,少长有礼,丝麻同爨,乡党率义,人无间然”的结果。(12) 通过人伦教化,书院教育成为培养家族合格成员,维护家族稳定的生活秩序,促进家族发展的重要手段。

      二、经费保证与开放办学:家族的主动选择

      “与私学不同的是,书院有产业,譬如宋朝的书院大都置有院田,用来进行生产活动,保证书院的基本物质和生活需求。”(13) 没有持续的、稳定的经费来源,师资的延聘、书籍的购买、生徒的膏火费等无从着落,书院教育自然也无法维持下去。家族书院的经费则主要来自家族供应,江西古代最早的书院——桂岩书院为唐宪宗时国子祭酒幸南容创办的一所家族书院。幸氏家族雄厚的经济实力为桂岩书院提供了有力的经费保证。书院创办者幸南容为“南昌郡丞茂宏公曾孙,江南一时阀阅称显者以公家为最。”(14) 幸氏所居的洪城俨然就是一个大庄园,其间有祠宇、古刹、瀑布、泉流,落涧穿谷,“凝眸四顾,山居错杂,鸡犬相闻,俨若图画。”(15) 幸氏生活优越,经费宽裕,有财力创办书院,构学舍、聘名师、藏群书,聚族众以教育之。在家族书院的经费来源中又以家族给予的学田拨付为主。如陈氏东佳书堂在有“书楼、堂庑数十间,聚书数千卷”的同时还有学田二十顷,以为游学之资。陈氏割良田二十顷作为书院办学基金,通过学田的固定收入保证了书院聚徒、教学、购书、藏书等各项事业的稳定发展。据文德翼《求是堂集》载,至宋初,陈氏“所藏贴与书,号天下第一,”(16) 东佳书堂发展为鼎峙江东的三书院之一,(17) 如果没有家族的经济资助是很难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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