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研究的立场探讨

作 者:

作者简介:
刘云杉,北京大学教育学院。(北京 100871)

原文出处:
教育研究与实验

内容提要:

教育研究者与研究对象之间有四种不同的关系类型:主客关系、传译关系、启蒙关系与分享关系。本文以此为框架,分析了四种类型的教育研究者——“无立场”的抽象人,“在其外”的传译者,“在其上”的启蒙者,“在其中”的行动者。进而指出研究有无立场、选择什么立场,其后的学科理念、学术操作规则、学术旨趣截然有别。不同的研究立场因而也成为复数的教育学科群内不同研究取向分界的标 识。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06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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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研究立场的凸现

      在教育社会学的发展中,有两个突出的特征,其一,研究问题之于研究者,建构研究问题取代了接受研究问题,背后是解释主义取代了自然主义。自然主义范式下,研究问题所针对的是外在的、与己无关的客观事实,求证的是各种变量之间的关系,其后是定量研究与实证主义的传统。解释主义范式下,研究问题所面临的是社会事实(这个社会事实既为我们所构建,又塑造着我们),关注的是真实性(发现与再现行动者的意义)与建构性(社会行动者对社会世界的解释),其后是定性(质的)研究与解释主义的传统。其二,研究者是谁?立场理论开始活跃。教育研究科学化的追求使研究者成为抽象人,远离行动与实践,建构出一种居高临下的审视态度。——教育学这样关切人及人的实践的学科可以高居于人之上,或远居于人之外吗?并保持所谓中立的立场吗?在这一诘问中,立场理论所活跃的身份、立场等“小概念”开始去除经济、阶级这类“大词”(Big Words),其后的个体性、 多样性与差异性进而终结着宏大叙事。后现代理论在教育研究中蔚然兴起。①

      本文延续上述思考,教育研究凸现出四种不同的研究关系类型:主客关系、传译关系、启蒙关系与分享关系,② 进而讨论不同的类型中研究者的立场究竟为何?今日的教育学早已不是一个单数一体的范畴,而是一个复数的教育学科群③。学科的边界被扩大——不同学科背景、不同方法训练,关于教育的开放的论述与实践的领域。因此,研究的立场在此尤显重要,一个研究者选择什么样的立场,与研究对象之间营建何种关系,其后的学科理念,学术操作规则、学术旨趣截然有别。不同立场因此也成为教育学科群内诸学科分界的根本标识。

      二、主客关系

      研究者与研究对象之间的主客关系至今仍然是教育研究中居主导地位的关系类型。按照布雷芯卡的三分法④, 此类研究可贴上教育的科学理论标签:研究教育事实,用描述性命题反映教育的一般规律。

      主客关系最基本的假设是研究的价值无涉,研究者立场缺失。研究者与被研究者均匿名——非人格化,研究对象可以且必须转变为各种变量,研究成为一种外在于人的程序与技术,以此确保研究的效度与信度。研究因而客观、中立与理性。

      这一研究范式所“对象化”(客观化)的教育事实,仅为自然事实而非社会事实。研究问题由来于外在的事实,是等待被发现的事实,因此仅需要去“拿回来”——与“研究者”无关的事实,因而是客观的事实——任何眼睛看起来都一样。这个自然事实,准确地说是物理事实,像桌子、凳子一样没有生命的东西。自然主义的研究传统企图将社会世界等同于自然世界,并将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与视角——相关性分析、现场实验、机率大小等等,移植于社会科学的研究之中;用量的方法致力于找到(揭开盖子,既有的事实得以呈现)人的行为与社会变量之间的关系“事实”——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寻找超越情境之外的规律性认识。

      在此学术操作中,研究对象已非行动者,被割裂了其行动的情境——行动者的动机、行动者的责任、行动者的自由这类词语在此均隐匿不彰。替代之的是“一堆可以被描述、计算、并能互相比较的数据”⑤, “每个人都被化约化和定型为可以用某几种特征一言蔽之的个体”(福柯,Foucault),均值人——19世纪以来,常态分布的概念创造出新的社会集体:概率的概念使人相信普遍规律的存在,而普遍规律寄身于多数之间,这个多数所指涉的不是变化多端、分殊各异的具体人,而是人身上可以转化为表浅的、具体、且可操作的变量。因此,通过数字的形式,均数成为超乎个体之上(之外)的社会集体的表征,进而对个体进行再分类、再塑造的实践——进而,物理的均值人被扩展为道德的均值人,以数学上的平均值观念来规范社会中的道德人与正常人。⑥ 人的差异性、独特性与内在性均被表浅的、可被观察的指标所取代,无差异、无特色因而符合统计中常态、道德上规范的均值人得以产生。⑦

      在此学术操作中,研究者同样需要将自己割裂出来,抽身于所处的生活历史、社会位置、价值主张之外,进行研究时如同戴着科学家面具的“套中人”。对于一个具体的研究者来说,不管身处于多么边缘的情境,有多么真切的现实关怀,但一走入学科体系,就需要采用主流的、官方的语言、问题与思维——准确地说,将自己处理成一个抽象的“人”,一个虚假的、被异化的科学的“人”来进行学术操作,热的问题关怀常被冷的学术技术所肢解。难怪艾德兰·莫兰要说:社会学者尤其是科学的社会学者常是一群精神分裂的人。

      然而,教育研究所面对的是自然事实吗?有这个层面,但不多。教育研究所面对的更多的是社会事实与心灵事实。⑧

      教育研究更多面对的并非自然事实,而是社会事实,意味着这是一个有事件、有参与、有行动,有各种观念博弈、利益角逐的场域。教育研究可以在社会事实间进行科学研究吗?当我们用实验的方法提炼出研究对象量的特征时,大量的、重要的、整体性的特征常被遗漏。社会事实之间的互动如此复杂,又如何做到控制变量呢?譬如,教育研究的标签理论与皮格马利翁效应。在社会事实面前,研究者——即便仅是一个玻璃窗外不被觉察的观察者,或者是福柯借助边沁的“全景敞视塔”所构筑“凝视”——这一双现代社会所以立基的无所不在的“天眼”,同样,既是一个受到干扰的观察者,也是一个起干扰作用的观察者。

      在社会事实研究中,研究者的位置既然不能做到在诸事实“之外”,亦不能做到在诸事实“之上”,那么,是否还有一个合适的位置?如果研究者不再被视为一个抽象的、理性的科学人,而是有其社会根基、历史认同与生命痛痒的真实的、具体的人,他(她)必然是这个社会事实中的一部分,这个社会同样也是其生命的一部分。一个人的社会位置在哪里,他的互动(社会连带与社会网络)就在哪里,相应的社会也在哪里。我们不仅处在社会的一个特殊的位置上,社会也作为一个特殊的整体位于我们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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