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学和教育学中的“文化”研究

作 者:

作者简介:
吴黛舒,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宁波大学师范学院副教授。(南京 210024)

原文出处: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科版

内容提要:

文化学对“文化是什么”、“文化怎么样”(发展)、“如何研究文化”等问题的认识,影响了教育学中的文化研究。教育学中的文化研究拓展了教育学的研究视野,改写了一些教育基本理论和命题,为解决教育研究中的一些理论困境尝试了文化学的出路,也增强了教育学研究中对民族文化特殊性和教育文化特殊性的认识。但是,教育学在借鉴和引进文化学时,也存在诸如想当然的理论演绎、“引进”的兴趣大于研究教育问题的兴趣等现象,因此说,学科借鉴不能代替教育学自身的发展。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06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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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个世纪80年代伊始,优先占有其他学科知识并以之研究教育问题意味着立足于教育研究的学术前沿,时至今日,教育研究中对诸如哲学、社会学、经济学、文化学、法学等知识的丰富占有程度也许到了令人叹服的程度。在教育研究领域内部,我们也依然在执着地为某个教育现象的解释寻找来自其他学科的视角和相关的理论或者方法的支撑,好像有了其他学科的背景,对教育问题的发言权就有了天然的权威。

      社会生活的普遍关联性和学科发展的相互渗透性作为一个铁定事实已经不被人怀疑,所以现在不会有人再幼稚到认为教育学的发展可以不要其他学科的滋养,而事实上教育研究者的开放心态和引进其他学科知识及方法的主动态度,是非常值得尊重的。但引进的开放主动,不等于引进就没有问题。20多年过去了,教育学如何接受其他学科的滋养、接受了什么滋养、这些滋养给教育学带来了什么样的成长,在做一个基本的事实清理后,也许还可以发现一些需要思考的、可以给教育学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契机的问题。

      本文首先以文化学对教育学的影响为例做一个基础性的清理工作,以期更多的同类研究。

      

      一、有关文化学和教育文化学

      1.文化学

      “文化”作为一个独特的领域被发现和研究,归功于人类学家。[1] (p.1)文化作为一个概念普及在中世纪的后期,其含义近似于“文明”,指的是“有学问”。18世纪随着大学的发展,学科的制度化进程加快,历史、政治、经济、军事、艺术和宗教等学科相继成型,但还有一些领域如风俗、礼仪等找不到归属,这一独特领域便由人类学家收入人类学的囊中并以“文化学”冠之。以E·B·泰勒和摩尔根为代表的古典进化人类学家为文化学的概念体系形成、研究领域的确定做了奠基性的工作,此后涂尔干、克罗伯、刘易斯、怀特等人为文化学的发展做了持续的努力。

      20世纪30年代,文化研究归属于人类学,一般认为人类学应该包括体系和文化的研究;而在文化人类学中又侧重研究文化的起源和原始形态。20世纪中后期,西方人类学发展成为与社会学并列的两个重要研究领域,包括了体质人类学、考古学、社会文化人类学、语言学四个分科,并结合应用于现代社会研究,如现代民族的心理、性格、文化模式、文化变迁、文化生态、社会结构等和其他与现实密切相关的社会、经济、政治、经济、教育与文化等问题。就“文化研究”而言,重心也从远古文化转到现代文明,从原始人转到现代人或文明人。

      随着文化研究范围和内容的扩展,以及对文化概念理解的变化,现在的文化已经不再是当初在既有学科领域无法安身而到处流浪的文化了,虽然它仍然精灵般地四处游弋,但却是由于自身的次次蜕变,不仅从固有的原始领地解放出来变成了可以处处为家的一种生存和生活方式,而且成就了一批与文化相关的学科,文化人类学、政治文化学、经济文化学、建筑文化学、食文化等等,从雅到俗,从古到今,无不包揽。大多数的人文社会学科把“文化”纳入自己的麾下时,同时也接受了文化的考量和洗礼。

      “文化”得到了前所未有的自由解放,但是“文化学”的尴尬却并没有解除;文化学能不能成为科学,有没有必要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的问题,并不因为文化研究的繁荣而得到解决。从学科发展的角度看,文化学至今仍然是制度化不完全的;到目前为止,在文化学发端较早的欧美各大学中,还没有设立与文学、哲学、历史学等学科并立的系科。文化向外扩张着,但同时被其他领域分享着。

      2.教育文化学

      教育文化学无疑是文化学和教育学联姻的直接产物,无论如何定位教育文化学的性质(交叉、边缘学科或者是文化学的应用学科),教育文化学以教育学和文化学为基础性学科是毫无疑问的。但问题是这两个基础性的学科,按某种既定学科标准衡量,都似乎离“名正言顺”还有距离。所以,教育文化学的学科存在也是个“悬案”。好在虽然是“悬案”,也并没有影响到我们建构教育文化学的热情和兴趣。

      教育文化学“研究什么”,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首要的。有人认为教育文化学以“教育文化”为研究对象或重在阐发“教育的文化本质”;[2] (pp19—20)还有一种是把教育、文化以及人的活动等价,认为教育的认定不能不诉诸于教育即“文化之传承”或“教育的文化传承也是文化”这一定位,而教育的文化研究或者是教育文化学研究的最终和最坚实走向是教育文化人类学的谱写,走向人类学的描述和说明。[3]

      从目前研究事实来看,对教育学和文化学关系安排有下列方式:

      一是做并列结构使用。把教育学和文化学,教育和文化并列起来,多集中在对教育与文化及其相互的关系研究,这在早期比较多;再一种情况是把教育和文化等同起来使用,教育的本质就是文化,或者教育是文化这种超有机体的生命机制。

      二是偏正结构使用,又分两种情况。其一,是从文化学的或者文化的视角看教育现象或教育中的文化现象,也就是对教育和教育中的文化现象进行文化学的或者文化的解释,如对校园文化、组织文化、管理文化、课程文化、教师和学生文化、班级文化、研究文化等等的研究,就是把文化学的概念、理论和方法应用在这些教育文化现象的认识和分析上。至于什么是文化学视角,一般认可是用文化学的范式、基本原理、范畴作为分析教育文化的工具;[4] 也有人认为是将教育本身的文化特点、文化类型、文化创造、文化增生、文化碰撞等进行“文化还原”。[5] 其二,是文化的教育思考,[6] 或者文化的教育学思考。大体思路是把教育中的现象做“文化还原”后,再用教育学的视角来思考。如有人认为仅把课程进行文化本体还原还不够,还要把课程作为“教育学化了的文化”来澄明其文化属性。课程文化的教育学品质主要指课程文化特有的内在性(相对于外在性、他律性而言)与超越性(相对于滞后性和适应性而言)品质。[7] (pp378—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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