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7-1937年间中国火柴工业发展研究

作 者:
林刚 

作者简介:
林刚,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北京 100836)

原文出处:
西北师大学报:社科版

内容提要:

1927年至1937年间的中国火柴工业发展状况,从一个行业的角度为我们研究中国近代工业的发展特点提供了一些值得注意之处。民族工业求生存求发展的强烈意愿、国民政府努力提高关税税率,使中国火柴工业取得了抗御洋货倾销、扩充国货生存空间的可喜成绩。但中国近代社会内部的痼疾——农村经济落后导致的农民生活水平低下、购买力薄弱,从根本上制约了民族火柴工业的发展。市场狭小下的白热化竞争,使年轻的中国火柴工业很早就自动走上了行业“统制”的道路。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06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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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920年代末至1930年代初期状况

      自1928年后,中国火柴工业面临着不同于以往的局面。1915年至1919年,由于中国人民掀起了强烈的抵制外货爱国运动,原来对我国民族工业威胁最大的日本火柴势力被遏制,民族火柴工业“取日商地位而代之”,由此形成中国民族火柴工业的一个发展高潮。据统计,至1923年,国内火柴厂已达99家,而到了1928年,全国火柴厂竟达180家左右,5年之内新工厂增加近1倍。据1928年经济讨论处编制的中国火柴厂统计报告,国内火柴厂计184家,资本总额约合国币13225000元。平均每厂约131000元(注:刘阶平《战时火柴工业与火柴专卖》,转见陈真《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四辑,第659页。)。

      1928年以后,中国民族火柴工业从前一段的较为“发展”步入艰难险恶之秋。

      就中国众多人口的实际需要看,火柴工业发展的空间应是很广阔的,但中国人民特别是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生活水平很低,购买力十分薄弱,火柴工厂如此迅猛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已超出实际购买力的增加,埋下了“自身之生产力过剩,而致衰落”的危机。就在这些年,中国火柴市场同时遭到瑞典火柴倾销的沉重打击。自1927年起,瑞典火柴对中国大肆跌价倾销,成为中国民族火柴工业的最大威胁。瑞典虽是一个资本主义小国,在当时却几乎垄断了全世界的火柴市场。日本工厂原本占中国火柴工业很大比重。在瑞典控制了日本国内火柴工业后,自1926年后又陆续收买了一批日本在华火柴工厂,并将大量瑞典火柴运至中国低价倾销,由此瑞典火柴成为中国国内火柴市场上比重最大的外国货,也成为中国民族火柴工业最强劲的竞争对手。仅从进口量分析,已充分显现出瑞典火柴对民族工业的重大打击。下表略见一斑。

      七省国产 瑞典火柴瑞典火柴

      年份 占国产火柴

      火柴(箱) 进口量(箱) 比重(%)

      1927396000120516 30.43

      1928455600128540 28.21

      1929410200168253 41.02

      1930354000179164 48.07

      注:国产火柴产地七省为:江苏、安徽、江西、浙江、福建、广东、河北。

      资料来源:1935年《申报年鉴》;《火柴月刊》25期。转见《中国民族火柴工业》第29页。

      由于瑞典火柴倾销,“1929年下期,东北各厂全数倒闭,广东厂家亦倒闭过半,苏、浙、皖各厂虽根基较固,而停业亦及小半……国内华厂无不自危”(注:国民党政府全国经济委员会编《火柴工业报告书》,1935年7月出版,第3页。)。

      1928年至1930年,我国民族火柴工业主要产区东北三省、河北、江苏、安徽、江西、浙江、福建、广东10省的火柴生产量,从614900箱下降为423219箱,降幅达31%。销售量从532200箱下降为389252箱,降幅达27%(注:转见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史料组《中国民族火柴工业》,中华书局1963年版,第30页表。下引该书均同此版不另注。)。

      2.1930年—1933年状况

      自1929年年底始,国民党南京政府先后四次修改进口税则,提高进口税率。至1931年,火柴进口税由从价计征7.5%提高到40%,进口火柴大为减少,从1930年的8508194罗减为1933年的72925罗(注:参见《中国民族火柴工业》第36页。),减量达8435269罗,减幅99%以上。在这种情况下,1930至1933年间民族火柴工业开始了新一轮的猛烈扩充,许多厂家开始增加产量,特别是设立了一大批新厂,数量远超过前几年的设厂数。据统计,从1928年到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前,全国新设75家火柴工厂,其中1930年前开设的有19厂,资本额约106.5万元;1930年至1933年间开设的高达42厂,资本额约161.31万元。

      但是,这一轮设厂高潮不久即归于平复。1933年后,设厂数量和建厂资本额都大大减少了。1934年后设立的只有12厂,资本额14.2万余元,只相当于1930至1933年间的8.8%,且集中于四川、山东、云南、陕西等地。见下表:

       新开设

      年份 厂数资本额(元)附注

      合计752190430缺19家资本额

      1928151065000缺1家资本额

      1929 4 70000缺1家资本额

      193011 196900缺2家资本额

      193110 183000缺3家资本额

      193218 493200缺5家资本额

      1933 3 40000

      1934 4 55000缺2家资本额

      1935 6 30900缺3家资本额

      1936 2 56430

      1937 2 —缺2家资本额

      资料来源:《中国民族火柴工业》第37页表。

      在国内火柴生产增长过快和瑞典火柴倾销冲击的同时,20年代末至30年代初,中国又连续发生严重影响民众消费水平的事端:1931年长江流域大水,人民生命财产损失极大;同年9月,日军占领东三省,东北市场全部丧失;特别是1931年以后国际经济危机对我国各个行业造成严重冲击,民族火柴工业生产严重下降难以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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