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F27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892(2006)10-0069-05 家族企业是家族资产占主导的家族关系契约和要素契约的结合体,是家族成员对企业的所有权和控制权保持拥有的一个连续分布的状态,是家族及泛家族文化在不同程度上导致组织行为的经济组织。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家族企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已经成长为推动中国经济增长和结构调整的重要力量之一,但是中国家族企业的问题也很多。目前,我国许多家族企业陷入了“二次创业”的困境。这些陷入二次创业困境的家族企业很多缺的并不是资金、市场和技术,而是人才和保证企业长治久安的制度基础,家族企业的治理问题成为阻碍家族企业成长的重大障碍。 有些学者根据西方市场经济国家企业的发展演变历程认为,我国家族企业要进一步发展壮大,必须摒弃所有权和经营权合一的治理模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采用现代公司制企业普遍采用的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型模式。还有些学者认为,家族制企业在中国这块土壤上是有效的,并不需要改变目前的现状,于是做出目前大多数家族企业采取的业主型治理模式适合其发展的论断。我们认为,不能简单地对此做出结论,应当针对中国家族企业成长的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结合中国转轨经济的现实背景,权变地看待这个问题。本文在分析了影响中国家族企业治理模式选择的因素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个权变连续流分析模型,可以动态地显现家族企业治理模式的选择过程,并以之作为分析家族企业治理问题的一个分析模型。 一、影响家族企业治理模式选择的权变因素分析 家族企业的治理模式是一定社会条件下的选择,与其所处的内外环境密切相关。影响企业治理模式选择的权变因素很多。詹森和麦克林(1976)将公司的资本结构与治理结构有机地联系起来,并认为股权结构会影响企业经营者的工作努力水平和其创造性的选择,进而影响企业的收入流和市场价值[1]。股权结构是企业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企业的经营激励、收购兼并、代理权竞争和监督等企业治理机制有着较大的影响。德姆塞茨(1983)认为,企业的所有权结构应当根据以下条件来建立:劳动力、生产规模、企业所有者潜在的经营能力[2]。中国学者对此也进行了有益的探讨,张维迎(2000)认为公司治理结构与个人经营能力、资产和风险态度有关[3]。杨晓维(2000)提出企业所有权的安排最终依存于生产的技术条件和市场环境[4]。结合中国家族企业自身的特点,影响家族企业治理模式选择和变迁的因素权变主要有以下一些: 1.企业所处的发展阶段 企业的成长表现为一个包括创业、早期成长、高速成长到成熟等多个发展阶段,循序渐进的有机发展过程[5]。在企业成长的不同阶段,要求不同的企业治理模式与之相匹配。 企业在创业期,一般规模较小、产品单一、技术简单,易于协调和组织企业内部活动。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利用经验管理,经营能力和技术缺乏进入壁垒,劳动力易于监督和取代。这类企业宜采用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合一的模式,这是保证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尽可能对应的理想状态。这种治理模式既能保证资本的有效运作、增加决策效率又能减少监督和代理成本。 而随着企业进入发展期,企业规模增加,内部分工复杂,横向和纵向沟通协调增多。市场环境较不稳定,生产经营中不确定性增加,企业家的经营能力,个别技术人员的创新能力对企业的作用越来越大,而非人力资本所有者并不一定拥有这样的能力。经营者和技术要素所有者要求获取更大的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只有让人力资本所有者参与分配,通过对他们的激动才能实现整体的优化,因此企业治理模式也应发生相应的变化。 当企业进入成熟期,企业的生产和经营规模持续扩大,人力资本在企业中的重要性越来越大。在这种情况下,按照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相对应的企业所有权安排原则,拥有控制权的人力资本所有者应该享有相应的剩余索取权,才能实现其个人目标和企业目标的趋同,提高企业绩效。由于人力资本和非人力资本两种要素对企业的贡献发生了变化,从而影响企业所有权安排,进而导致企业治理模式的变迁。 2.产业技术特点 在低技术和中技术产业中,技术壁垒低,劳动力成本往往是主要成本,企业的竞争优势来自于对资源的利用和成本的控制,非人力资本相对于人力资本而言更为稀缺。由于劳动力市场的逐渐成熟,劳动力的流动性和可替代性大,而资本的投入不易流动,非人力资本所有者承担着比人力资本所有者更大的风险。因此,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集中在出资人手中是符合企业所有权分配原则的。 但高技术产业有着复杂的技能要求,技术进步日新月异,技术创新者需要持续增加自身人力资本投入。有形资产对企业利润的贡献相对下降,无形资产对企业发展和价值增长的贡献迅速上升。在这类企业中,由于技术的专业化程度加深,个人的知识和技能越来越从属于团队的协作,人力资本呈现出非流动性的特征,对资源的控制、利润增长的贡献、经营活动的风险都集中于人力资本所有者手中。为了避免人力资本的流失,减少经营风险,最好选用两权分离的模式。因此,处于低技术产业的企业常采用两权合一的模式;处于中技术产业的企业多采用两权相对分离的模式;处于高技术产业的企业宜采用两权分离程度较高直至完全分离的治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