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时期的考察我国家族企业过程中,我们认为其发展的中间点会更多的体现出本土化的倾向。我们认为,中国家族企业的成长不能简单地等同于企业规模的扩大,进入附加值更高的产业或者是引进现代企业制度等等,虽然这些方面的进步是极其重要的,尤其它们能够较好地反映个别大中型企业的成长,但是如果用这些标准去衡量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家族企业,其适用性就要大打折扣。中小企业之间分工合作联系的增强,企业之间的知识技能交流和企业群体的集体学习能力等因素,按照欧洲(如意大利工业区)和日本的经验,都反映了企业竞争能力的成长。 问题的提出 家族企业在全球范围内起着重要的作用,人们发现即使在现代大型企业策源地的美国,事实上家族企业大量存在,而且许多家族企业发展到相当大的规模;其他发达国家如德国、英国和日本等,家族企业更是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在众多亚洲新兴工业化国家中家族企业和家族控制的企业集团一直在国民经济中起着决定性作用。主流学术界虽然对于这些国家或地区的企业状况的了解程度有限,但是他们一直非常关注有关这些国家或地区家族企业、企业集团及其相应企业治理结构的发展,而且主要的研究结论从过去更多的否定逐渐走向客观、多样化和更多的肯定。因此钱德勒所描述的管理革命(经过专业训练的职业经理代替企业的所有者成为企业的主要经营者)现象更多是一种美国现象。① 随着中国企业尤其是家族企业的成长,越来越多的学者意识到钱德勒命题并不一定具有普遍意义。因此如何看待中国家族企业的成长规律,其成长是否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成为学术界广泛关注和研究的新的主题。其中有两个问题值得思考:一是中国家族企业的成长标准问题。中国家族企业的成长是否可以简单地等同于企业规模的扩大、进入附加值更高的产业或者是引进现代企业制度?中小企业之间分工合作联系的增强,企业之间的知识技能交流和企业群体的集体学习能力等因素是否能成为一种衡量标准?二是不同社会经济文化环境下的企业组织是否存在巨大的差异,这些差异是否会在相当长时期内持久地影响企业组织的具体形态? Redding(1990)根据对台湾、香港及海外华人企业的实证研究,揭示了华人企业家和企业组织行为的文化源泉。② 他对华人企业组织行为的重要结论是“弱组织和强网络”(Weak organization and strong linkages”)。所谓弱组织指的是华人企业以家庭企业为主要形式,而家庭企业与现代企业组织形式相比,是难以与之匹敌的,是软弱的;而强网络指的是华人企业之间以信誉为基础的联系具有长期稳定的特点。Redding认为,以家庭企业为主的华人经济能够取得成功的原因,是企业之间的网络关系弥补了组织软弱的不足,他的这一结论基本得到了大量有关东南亚华人企业组织研究的验证。Hamilton与Biggart(1988)比较了西方和华人商业组织的变化历程得出了类似观点。③ 从世界各国企业组织的发展历史来看,欧美企业的主要形式是从市场或家族式组织逐渐向科层式组织转变,而以日本为代表的亚洲企业,则是从家族式组织或市场逐渐向网络企业转变。 由于中国社会知识和信息的低规范程度,有效的治理结构有时不是市场或科层式企业,而是家族式组织和企业间形成的网络④。因此,尽管全球经济一体化和现代技术的突飞猛进,不同国家的企业组织在很大程度上正在相互借鉴和融合,但由于各国各地区的社会经济条件和长期的历史文化惯性,国与国之间企业组织的差异依然值得注意和研究。 网络化演变:中国家庭的独特性 在中国家族企业的研究中,一直存在一个令人困惑的问题,那就是对家庭和家族的界定是模糊甚至是不加以区分的。英文“family”在西方指的是家庭,但在中文中却既可以翻译为“家庭”,也可以翻译成“家族”,国外学者在研究我国家庭时似乎同样未能注意这个问题,而用“family”概之。这种现象的出现是学术界的疏忽?还是在特定的社会所表现的特性使然?在社会学中,家庭和家族的概念的界定是非常清晰的:家庭就一般性的特征来说,是以特定的婚姻形态为纽带结合起来的社会组织形式;在历史的变迁中,家庭的性质是有变化的,在原始社会它指群体家庭,但我们今天通常说的家庭是个体家庭,即是以一夫一妻制的个体婚姻为纽带的家庭组织形式。而家族是以家庭为基础的,是指同一个男性祖先的子孙,虽然已经分居、异财、各灶,成了许多个体家庭,但是还世代相聚在一起(比如共住在一个村落之中),按照一定的规范,以血缘关系为纽带集合成为一种特殊的社会组织形式。一般来说,家庭和家族的关系,主要表现为个体和群体的关系,在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结合而成的这类社会中,家庭是个体、是基础,家族则是群体,是家庭的上一级的组织形式⑤。 很明显从组织形态看,家庭和家族的界定非常清晰,但在理解我国“家”这个概念时就不是太容易,正如我国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的描述:“提到我们的用字,这个‘家’字可以说最能伸缩自如了。‘家里的’可以指自己的太太一个人,‘家门’可以指伯叔侄子一大批,‘自家人’可以包罗任何要拉入自己的圈子,表示亲热的人物。自家人的范围是因时因地可伸缩的,大到数不清,真是天下可成一家”⑥。由此可见,在中国家庭和家族事实上无法进行严格的界定,在我国家族企业发展过程中,尤其不能抛开家族而讨论家庭对家族企业的影响,在这点上是和国外家族企业最大的差异。在以家庭为胚胎培育一个企业的过程中,中国家庭是以这样的伸缩性来吸纳资源、整合资源,并通过合作次序的扩展来吸引人才,保证内部人才协调,甚至通过泛家族化管理来最大限度的扩展自身的整合力量。同时,费孝通在分析中国农村社会时提出了“差序格局”的概念,认为中国人重视社会关系,每个人都生活于一个巨大的社会网络之中,中国人的行为也因在这个关系网络中的相对地位不同而表现出很大的差异。由于家族伦理在家族乃至于其所衍生的亲属、血缘及其朋友之内形成了一个情如一体的责任和义务网络,而对于网络之外的个人或团体则是排斥的和难以形成信任合作关系的。这意味着,个人除了服从于家族的权威和责任义务之外,不再或很少服从外来的权威,尤其是商业利益的权威。其结果是超越家族之外的商业组织便难以生存,这也表明非家族经济组织的交易成本太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