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生于中小家族企业的微观融资制度研究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素莲,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西安 710049;高宏伟,山西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太原 030006 王素莲(1959—),女,山西高平人,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山西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 高宏伟(1963—),男,山西永济人,山西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

原文出处:
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22
分类名称:乡镇企业、民营经济
复印期号:2006 年 09 期

关 键 词:

字号:

      众所周知,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是世界性的研究难题,对占我国中小企业90%的家族企业来说,由于产权特征、文化习俗、经营理念、生成背景等特殊性,融资就更难。因此,本文对内生于中小家族企业的融资制度进行系统研究,以期通过融资制度的创新,来解决家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一、中小家族企业融资制度的架构解读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美国新制度经济学家道格拉斯·诺斯对“制度”定义的经典性解释是:制度是调节人类行为的准则,是一种收入的过滤器、调节器。通过某种组织而形成的规章、规程、法则、规则等为正式制度;风俗习惯、伦理道德、信仰信念、意识形态等社会行为规范则为非正式制度。[1] 根据诺斯的制度定义,本文认为,中小家族企业融资制度由正式融资制度和非正式融资制度两部分组成。

      (一)正式融资制度

      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目标构建的正式融资制度,是企业融资制度的主流。它涉及企业融资安排的主体、融资方式、融资效率等一系列的制度要素。

      1.融资安排的主体。按照主流融资理论,融资的实质是资金供求双方依据事先签订的合同、契约进行资金交易的过程。转移资金的一方为融资契约的设计者。其转移的前提是资金拥有者为了未来的利益而放弃现时的消费。融资契约的接受者,即资金需求者以自身的承诺(隐性或显性)为保证取得资金使用权,并根据产权的“强度”给予资金所有者等价补偿,双方形成一种利益共享的合作关系。

      笔者认为,主流融资理论将投资者视为融资契约的设计者、企业经营者或企业家,并是契约安排的接受者,这一逻辑对家族企业融资的特殊性缺乏解释力。在家族企业中,所有权和经营权的重叠使个人行为的因素对企业融资结构的决定产生影响[2],其中私人利益恰好是融资问题的关键。在家族企业里,企业主的收益来自两方面,一部分是容易量度的货币形态的收益;另一部分是难以量度的非货币形态的收益,如创业者中兴家业、光宗耀祖的成就感,在企业指挥调度的满足感,附着于企业家头衔的荣誉感以及一系列有形无形的社会网络资本等“亲和潜能”。而且家族利益常常是企业主第一优先考虑的。因此在家族企业融资过程中,家族企业家是企业融资安排的主导,是融资安排的中心签约人,企业的融资目标并不是仅仅考虑投资者收益最大化,而是实现家族和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3]

      2.融资方式。融资方式是企业筹措资金所采用的产权契约方式, 通常情况下可分为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不同企业融资方式的选择,是企业在一定的融资环境下理性选择的结果。相对于非家族企业而言,家族企业在融资方式的选择方面存在着两种障碍:一是担心在融通金融资本时,金融机构要求提供的商业“隐私”泄密,尤其是企业报送会计报表的信息流失,给家族企业的资产带来难以估量的风险;二是顾虑引入外部资金会失去企业独立性和实际控制权。相比之下,内源型融资不存在信息披露的风险,熟识型融资在融资过程中需要披露的信息少,而且即使需要披露,也基本上是一些“软信息”,对企业的风险度相对小一些[4],因此,家族企业基本上靠自有资金经营,当需要从外部融资时,往往通过负债融资,控制企业愿望强烈的业主不愿或抵触使用股权融资方式,其融资方式的选择表现出“家族控制与负债融资成正相关,与股权融资成负相关”[5] 的特征。

      3.融资效率。从效率的基本含义讲, 效率是“泛指日常工作中所消耗的劳动与所获得的劳动效果的比率。”[6] 具体到企业融资制度方面,企业融资效率是在资本资源稀缺的前提下,受到资源制约的企业在竞争资本资源的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能力和功效,也就是说,一方面,融资效率表现为企业在多种融资工具之间作出成本最低的选择或组合,以及能否及时足额筹措到所需资金的能力;另一方面,企业的融资效率表现为企业所融通的资金能否得到有效的利用。

      基于以上两方面分析,可以看出,对企业融资效率的评价应以投资报酬率和融资成本率的比值计量,即:

      

      就家族企业而言,融资方式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其效率不仅受融资成本、资金利用效果以及派生出来的相关因素的影响,还受家族企业生成背景的影响。由于家族企业的创业者依靠自己的能力,借助家族成员的力量,千辛万苦营造了家族企业,建立了以家长为首的,靠血缘关系和准血缘关系维系的家庭治理结构。无论家族企业处于哪一个阶段,家族都有着强烈的保持控制权的欲望,始终掌握最大比例的所有权,绝不会轻易放弃对企业所有权的绝对控制地位。而融资方式的选择规定着企业控制权的分配,并直接影响着该企业控制权的争夺。麦克马洪(Mcmahon)和斯坦格(Stanger)发现家族企业主在建立和经营企业时经营目标不唯一[8],大多数业主强调非财务目标,因此,选择有效的融资结构以保证家族企业控制权的稳定性,也就自然成为评价家族企业融资效率的重要因素。

      (二)非正式融资制度

      家族企业的非正式融资制度是家族企业长期沿袭家族理念、传承家族基因而无意识形成、具有持久生命力、渐进演化的一种企业融资文化。它涉及家族企业融资方面的价值观念、伦理规范、道德理念、风俗习惯和意识形态,其中属于意识形态范畴的家族文化、内部信任是非正式融资制度的核心与精髓。因为它不仅可以蕴含价值观念、伦理规范、道德观念,而且还可以构成正式融资制度安排的“先验”模式。

      1.家族文化。中国文化中最突出的是家族文化, “家”在中国人心中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在厚重的“家文化”路径依赖下,中国式家庭关系的模式也就自然被移植到了家族企业的融资行为之中。处于发展初期阶段的家族企业,财务资源极度匮乏。在这种情况下,家族伦理中“人情至上”的文化资源正好弥补了这一不足。企业主凭借“家族权威”的优势,广泛动员体制外社会关系资源,升华为一种关系型的专用资产,利用血缘、亲缘、地缘网络把分散于各个家庭和民间的资金调动起来,使其敛财功能得以充分发挥。这样一是可以减少筹资费用,二是可以减少融资的不确定性和财务风险。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