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0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088(2006)06 —0021—04 中国民营企业是社会主义建设中一支重要的力量,随着它的迅速发展,学术界对它的研究也日益深入,其中民营企业与政府的关系构成了政治学、社会学关注的重要内容。综合这几十年在有关中国民营企业与政府关系的文献来看,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其中各个问题之间相互关联,研究往往存在一定的重叠交叉之处。 一是民营企业群体在政治领域的影响的研究。这主要是从群体角度来看待个体户和私有企业主对于政治稳定、政治参与的影响。研究大致存在两个方向:一个是间接的影响;一个是直接的影响,这主要包括正式的政治参与与非正式的互动。 民营企业对政治的间接影响受到了许多学者的注意。李强[1] 认为,中国社会分层的一个重要特点是政治分层与经济分层的区分。中国改革开放以前是政治分层为主的社会,其时社会上人们经济不平等程度较低,而政治不平等程度较高,甚至存在较严重的政治歧视。改革开放以来民营企业的发展所导致的结果是,政治不平等程度大大下降,而经济不平等的程度却大大上升。Kraus[2] 指出,政府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承认在国内政治和国外两个方面都有着深远地影响。在国内方面,总体上促进了民主化的进程,其中包括民主政治过程中的个人参与;而且由于私人企业的兴起,工会将必然思考其自身原有的职责,即为工人谋取福利;在国外方面,民营企业的发展将有助于加强外国投资者的信心。托马斯·海贝勒[3] 将私营企业家视为战略群体,认为它尚不能成为一个阶级,但足以作为一个战略群体而发生作用,其所发生作用的方式更多的是拓展人们的空间,而不是直接影响政策制定。DavidG.Hudgens[4] 则以从事民营企业活动的家庭为对象,讨论了他们的日常经济活动对于其价值观、文化生活、家庭生活的影响。 民营企业对政治的直接影响主要指正式的政治参与,在这方面有选举、当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通过协会、商会等组织参与政治。杨龙[5](P70—81) 指出,相比较其他群体,个体劳动者和私营企业主对政治的评价最低,对国家的忠诚感低于工人、知识分子、农民和国家干部。其参政突出的特点是紧密围绕着自己的利益而展开参与,而且参政积极性有增加的趋势。尤其是私营企业主通过捐资办公益事业,为群体或政府部门的活动提供赞助来换取社会对他们的承认。在方式上,他们更倾向于选择个别接触式的参与。时宪民[6](P150) 考察了北京市的个体劳动者协会和同业公会。他认为,“个协和行业公会在组织的完善过程中演化出了其他任何部门所无法取代的管理功能”。总体上,他所描述的个协和行业协会主要发挥着管理的作用,而至于代表个体户和利益的作用则十分有限。Unger[7](P795—819)则比较个体户协会、私营企业协会与工商联的地位和作用。他发现,三者虽然都是国家与社会的桥梁,但由于个协和私营企业协会由工商管理局控制,实质上并未起到联系纽带的作用,只是工商联比较能够代表私营企业主的利益,甚至于提出国有制济政策。 家的制度和政策之外的主张。他认为,中国的协会表面上符合国家组合主义(state corporatism),其中每个协会都由国家发起,并且针对不同的领域。但这只是表面的现象,个体户协会和私营企业协会并没有真正发挥国家控制的作用,而工商联的作用则越出了国家控制。但是中国的情况也不能说是社会组合主义(societal corporatism),而是一种国家组合主义向社会组合主义过渡的一种形态,它将长期处一种非均衡的状态之中。Nevitt[8](P24—43) 考察了天津的个体劳动者协会和工商业联合会,认为这并不是一个市民社会理论意义上的概念,而是野心勃勃的官员追求其替代性事业的策略性路径,有别于另一种阶梯式的往上爬的路径。它反映的不是社会与国家的对立,相反,市民社会的利益并不在于民主化,而在于威权国家的保留。敖带芽[9] 是目前我国唯一一本以私营企业主的政治参与为对象的专著,该书将私营企业主的政治参与的特征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私营企业主阶层的政治参与意识迅速膨胀;政治参与渠道灵活多样;制度化水平低,一部分通过非制度的政治参与来获取政治资源。总体而言,私营企业主还未形成一支独立的政治力量,还没有凝聚成完整的阶层意识,多数人对政治的关心仅仅是一种自我保护的反应,而未形成一种自觉完整的政治要求。这些观点比较有代表性地体现了中国学者在这个问题上的关注与看法。 私营企业与政府的非规范的互动也是研究的一个热点。这类研究集中在“关系”这一概念上,持这种方法的Pieke、Susan Young、Wank、Keng Shu等人。Pieke[10](P494—518) 把社会行动分为三类:官僚结构中的交易、利用个人关系的交易以及市场交易。这三者彼此关联,而不是相互替代。改革前中国的行动领域基本上局限于官僚机构(以及范围非常之小的个人关系),改革以来,个人关系在社会行动领域的交易得到很快地增长。个人关系为政府官员与私营业主之间交换提供了舞台。改革的后果不过是既存实践的调整与加强。并未创造出新的行为模式,只是对现有行为模式的修正。这种后果将成了一种资本社会主义。其中官员进入市场行动,而市场参与者入侵官僚机构。Young[11](P123) 在私人部门与政府之间的关系上尤其注意到地方政府的特殊作用,它对改革的操作往往超出了中央政府的调控。此外,该书对私营部门与地方政府之间复杂的关系进行了细致的描绘。该书认为,地方官员最初反对私营企业,但后来所以促进并保护私营部门的改革是因为想“维持对私营部门的控制和影响”。Wank[12](P820—838) 则分析了这种荫护关系的本质及作用。认为它是国家与社会的权力不对称情况下的一种社会信任形式,它使保护者与被保护人相互依赖,促进彼此的合作,增进双方的利益。由于它刺激竞争,减少不确定性,并且推进市场联系、因此实际上起了促进市场化的作用。由此认为,荫护关系实际上是中国市场化过程的制度基础,它的出现是一个理性的结果,并不会简单地随市场的扩张而衰落。Wank[13](P153—183) 认为,由于这种政府与私企的荫护关系的永久化,中国私营企业的发展具有两种政治后果,一方面它削弱了中央的权力基础;另一方面它使地方官僚在经济中的作用无处不在。Keng Shu[14] 以华北的一个小镇为例,分析了在市场发展过程中的人们关系的变化,指出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已经不再像以前那样至关重要,而政府在其中的地位也已不再像原来那般占据优势地位。 二是探讨非公有制经济制度的变迁,包括非公有制经济起源、变迁路径、制度改革与民营企业的关联分析、政策演变等等。其中与现实关联密切的内容是制度变革与民营企业发展的相关分析,这方面的代表有Victor Nee、Susan Young和Qi等人。Victor Nee提出市场过渡理论,将社会主义的计划经济称之为再分配经济,其中官僚系统履行着配备资源和进行收入再分配的职能。这与市场经济中市场起着基本的配置资源的机制有着显著的不同。经济改革实质上就是再分配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过程。Nee[15](P1—27) 认为,认为在局部改革(partial reform)的条件下,市场化的厂商将首先获得相对于非市场的治理结构的交易成本上的优势。随着市场的扩展以及产权结构的变化,制度环境的变化也日益对私人部门有利。在这种情况下,将会出现一个长期的混合经济。这种情况给国家结构和社会的权力关系都带来了变化。第一,财政和组织改革使得权力从中央向地方很大的转移;第二,私人企业和工业企业获得了更大的权力。Young[11](P16) 致力于描述私人企业在中国重新诞生及发展的历史,并试图将这一过程解释为20世纪80年代一系列改革措施的后果。她认为私人企业政策的发展模式是,先有一些地方政府在不公开地试验,然后是中央政府在一般性的“原则上”允许,最后是认可该举措,并针对该具体问题制定相关的法规和规章。Oi[16](P1132—1149) 认为,中国经济增长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应归功于对毛时代制度的修正与改造:(1)利用既有的官僚来推进市场生产,因为行政官僚具有资源和信息上的优势,他们为当地的企业获得新的技术、材料和资金(2)官僚甚至直接使用其行政权力进行再分配,将其从乡镇企业获得的收入用于投资,这使得地方政府更像一个大公司。(3)但是官僚的经济行为目标也有不同于毛泽东时代的地方,其中最突出的是资源配置上从平等对待各个企业转向优先对待具有发展优势的企业;(4)官僚从其当地企业的管制者转换为这些企业的营销者。此外,国内也有一些论文,主要分析中国政府的私营经济政策的演变,比如任杰和梁凌[17]、邹铁力[18]、陆学艺。[19](P8—14) 其中任杰、梁凌追溯了中国过去2000多年中政府与民营企业的关系的历史,而邹铁力则以中国共产党自创立以来到现在的政策演变为叙述对象,而陆学艺的研究时段则为新时期的政府政策与私营企业主阶层的演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