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非正式部门的乡镇企业与就业的关系研究

作者简介:
万广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   孟全省,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   孔荣,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

原文出处:
中国人口科学

内容提要:

由于中国的乡镇企业大多数从事的是各行业的边缘性业务,而且缺乏详细规范的法律约束,因而可以被看做是一个非正式的部门。文章通过建立生产函数模型,分别对中国东、中、西部及全国范围的乡镇企业劳动力吸纳弹性进行了估算,考察了乡镇企业在创造就业机会方面所发挥的作用。结果发现,乡镇企业的劳动力吸纳弹性高达1.6,而且在不同的空间和时间内弹性变化幅度较小。以此为基础,作者提出了相关的政策性建议。


期刊代号:F22
分类名称:乡镇企业、民营经济
复印期号:2006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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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引言

      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乡镇企业在中国逐步发展成为一类独特的部门。它们不仅缺乏正规的制度安排,其产权也难以界定。从名称上就可以看出,乡镇企业一般位于农村地区。同其他类型的企业相比,它们与地方经济的联系更加紧密。尽管中央政府对于乡镇企业的支持一直较少,但乡镇企业已经发展成为中国经济必不可少的一个组成部分。在中国工业化的进程中,它们已经并将继续发挥重要的作用。据统计,2002年,中国乡镇企业的总产出为3.24万亿元,约占中国GDP的1/3。全国农村经济54.2%的贡献来自乡镇企业。就出口额而言,2002年中国乡镇企业的出口额达到1.16万亿元,占当年中国出口总额的42.9%(国家统计局,2003)。事实上,许多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于乡镇企业。

      国外文献主要侧重对乡镇企业的演化、发展道路和制度框架等方面进行研究(Bowles和Dong,1999; Jin和Qian,1998; Putterman,1997),很少注意到乡镇企业吸纳劳动力的作用。笔者认为,乡镇企业在创造就业机会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角色。对于拥有2亿多农村剩余劳动力(Zhou等,1992)和0.8亿~1亿流动人口(Wan,1995)的中国来讲,针对这一问题的研究之少让人遗憾。中国经济在过去25年里有了惊人的增长,乡镇企业功不可没。另外,第三产业发展的滞后也提示我们,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将成为缓解中国失业问题和大中城市新增移民压力的主要途径。加强对乡镇企业劳动力吸纳能力的研究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二、作为一个非正式部门的乡镇企业

      乡镇企业是一个非正式部门吗?要回答这个问题需要对“非正式”一词做出准确的界定。尽管这个词使用非常广泛,但对其准确定义和解释还没有取得一致的意见,学术界对于这个概念的理解甚至大相径庭(Sindzingre,2004)。

      Hart(2004)是这一概念的提出者,他认为生产活动在收入和雇工方面的不确定性是“非正式”的主要特征。换句话说,只要某一产业或者部门的经济活动伴随着高度不稳定的收入和极其脆弱的就业条件(特别是员工的岗位缺乏稳定性),它就可以被认为是非正式部门的一部分。Chen(2004)称持这种观点的学者为二元论者。根据Chen的观点,法律学派强调不具备或者不遵守法律和规章制度是“非正式”的主要特性,不合法意味着未注册或者逃避纳税和其他成本,如职工养老金或保险金(OECD,2002)。按照这一定义,只要政府对其监管的难度大、成本高,非正式部门就将继续存在下去。而结构主义者认为,非正式部门是那些努力削减成本的小企业,它们的存在增加了部门内企业的竞争力。根据这种观点,正式和非正式部门是互补的,它们能长久共存(Chen,2004)。

      应该指出,一些乡镇企业经过了多年的发展已成为规范的大公司。但是,我们必须从整体上看待乡镇企业。另外,抛开其历史渊源分析乡镇企业也是不合理的。当从规模、契约安排、管理水平、拥有的人力资本等方面对乡镇企业进行考察时,我们完全可以把乡镇企业作为一个非正式部门(Sindzingre,2004)。目前,乡镇企业中,89%的地处乡村,9%的地处乡镇,只有2%的地处较发达的城镇和城市。大部分乡镇企业规模小,产值少,收入低,它们既没有先进的机器设备也没有掌握高技能的工人。这些都可被视为非正式部门的重要特征(Hart,2004)。

      在一定程度上,许多乡镇企业都是大公司的加工厂或原料厂。所以,中国的乡镇企业符合结构主义者关于“非正式”的定义。中国乡镇企业的发展的确增加了国有企业进行改革以便提高效率的压力,这种潜在压力是现实而巨大的,越来越多的国有企业被农民企业家或乡镇企业主收购的事实已经说明了这一点。同时,乡镇企业不少员工的岗位是不稳定的,相当一部分人是季节性或临时性工人。乡镇企业与其员工之间常常没有契约。即便有的话,员工获得养老金或任何一种保险金的机会也比较少。有时,员工为了得到一份工作甚至还要交纳一定的保证金。另外,部分乡镇企业没有严格的会计制度和审计标准,偷税、漏税行为在乡镇企业屡见不鲜。这些都表明中国乡镇企业的经营行为是“不正式”的。

      长期以来,中央政府和金融机构都没有给予乡镇企业足够的支持和关心。直到目前,中国仍然没有一个独立的部委来管理这个行业,惟一的相关政府机构是隶属于农业部的乡镇企业局,该局行政权力较小,还是一个事业单位。在乡镇企业发展之初,中央政府不是通过牺牲它的发展来支持国有企业,就是忽略它的存在。从这个角度出发,我们也可以说政策制定者确实将乡镇企业视为一个非正式部门。

      除了法律学派之外,结构主义学派和二元论学派都认可在界定“非正式性”时应涉及就业问题。二元论者将吸纳剩余劳动力的多少作为评判“非正式性”的一项指标,结构主义者则强调降低成本是“非正式性”的基础,而乡镇企业的产生和发展恰恰是充分利用了中国农村的廉价剩余劳动力。事实上,乡镇企业已经吸纳了数量可观的劳动力。1978年改革开放之初,中国乡镇企业的劳动力人数仅占农村劳动力总量的2.7%,到了2002年,乡镇企业受雇人员达1.33亿。受雇的劳动力人数分别占全国和农村劳动力总量的18%和28.6%(国家统计局,2003)。在此期间,中国42.6%的新增劳动力受雇于乡镇企业(于立等,2004)。这些都说明中国乡镇企业的“非正式性”特征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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