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营企业的制度适用边界分析

作 者:

作者简介:
何菊莲,湖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副教授。(长沙 410081)

原文出处:
江汉论坛

内容提要:

私营企业是否应该尽快“走出家族制”,实行“公司化”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由企业既定的制度安排决定的。而企业制度本身并无优劣之分,只有适应与否之别。为此,对决定私营企业制度适用边界的主要变量进行分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分析可看出,对我国大多数私营企业而言,私营企业家族制度仍处在其发展的有效范围之内,不应盲目地进行制度转换。


期刊代号:F22
分类名称:乡镇企业、民营经济
复印期号:2006 年 07 期

关 键 词:

字号:

      中图分类号:F27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854X(2006)03-0040-03

      一、私营企业制度安排的合理性

      许多人认为,私营企业家族制度是一种单一的、僵化的、落后的企业制度,用家族的规则来管理企业也是一种落伍的管理方法。但是,私营企业家族制具有悠久的历史,世界上大多数私营企业仍然采用这一制度形式,充分证明私营企业家族制依照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有其存在的合理性,这种合理性主要体现在:

      1.节省创业成本

      私营企业初创期,创始人急需企业的生存发展资源,但自有资金不足,因此,必须对外筹资。但由于初创企业缺乏信用记录,企业行为和财务会计记录不规范,自行向社会筹资不行,向银行贷款手续又过于繁琐,而且很难贷到款,银行只能给私营企业小额分散投资,可见,信贷规模非常有限,且期限短,不稳定,因此,私营企业初创的资产规模直接受企业主资金实力的约束。为抢占商机,家族常常成为私企创业所需资金的重要来源与首选目标。据调查,中国私营企业开办资金最主要来自创业者本人原有的劳动经营积累,约占56.3%,亲友借款占16.3%,其它大多为资金成本很高的民间借贷①。不仅创业资金基本上是靠业主或者家族筹集,而且发展资金也基本是靠企业的自我积累。与初创时期的私营企业相比,目前私营企业的资金来源虽然有所变化,但自身积累和向亲友借款还是资金来源的主渠道。这从浙江省工商联合会的一次调查中可见一斑。据浙江省工商联合会对浙江省120名私营企业代表人士的调查,私营企业资金来源主要是自身积累,综合平均31.02%;其次是银行贷款,综合平均24.71%;第三是向亲朋好友借款,综合平均19.86%。

      与其他企业相比,私营企业由于内部结构简单,管理层次少,可充分利用家族就拥有的资金、人员、信息、场地,企业成员间具有较高的信任度和较强的奉献合作精神,大大减少企业初创和前期发展的不确定性和道德风险。其优势在于能实现企业内部资源成本的最小化,尤其能实现企业内部资源之间整合成本的最小化。家族血缘关系网络成为一种具有明显比较优势的廉价组织资源,利用血缘、亲缘、地缘关系,私营企业实行家族制度容易获得创办企业所需的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降低企业的创业成本,减少创办风险,有利于私营企业的创立与发展。因此,世界各国私营企业在初创与前期发展时,普遍采用家族制度作为企业制度。

      2.提高决策效率

      私营企业产权制度的特征是家族成员拥有企业的财产所有权。在企业发展早期,创业者几乎完全拥有企业所有权,在以后的发展中,最大股份拥有者通常是他们的后继者。这种产权制度是企业做出最优决策的保证。正确的决策使企业盈利和发展,错误的决策则使企业亏损甚至破产。减少企业决策失误的一个重要保证是来自产权制度对决策者的激动与约束,即决策者必须对决策的后果(盈利或亏损,企业市场价值的增加或下降)负责任。在私营企业里,企业的资本所有者就是决策者。这迫使他谨慎决策。而公众公司则不同,拥有决策权的一般是不拥有或很少拥有企业股份的经理。这就可能使经理在行使决策权时出现偷懒、疏忽、作弊的行为,从而侵吞企业资本所有者利益。因此,公众公司一直存在着如何约束经理的不负责行为或者说是如何激励经理做出最优决策的问题。由此可见,私营企业家族制度的产权制度对企业的决策带来如下好处:一是有利于决策者更重视企业的长远利益而不被眼前利益所左右。二是有利于决策者当机立断,面对市场迅速做出反应。三是由私营企业的产权制度所决定的这种决策机制可以减少决策中不同利益者的矛盾与摩擦。

      3.规避代理风险

      私营企业由于所有权与经营权都集中于创业者身上,几乎不存在信息不对称、责任不对等、激励不相容等代理成本问题。当私营企业成员拥有更多股份而把经营管理的一般职能交给非所有者时,代理成本也是很低的。因为这些经营管理者不拥有主要的决策权,同时家族的控股者可直接通过董事会决定这些经营管理者的去留问题。私营企业由于产权高度集中于少数几个人,客观上使得所有者卷入企业生产经,活动很深,所有者有足够的动机和条件去确保企业扩张冲动最为强动。所以,产权激励对私营企业来说是最为有效的。在这种产权关系下,出资者与经理的工作统一于雇主式企业家身上,因而不存在对经理的激励和监督问题,也不存在出资者与经理存在企业目标上的冲突,有效地节约了企业的代理成本,最大限度地规避了代理风险。

      4.降低交易费用

      任何社会关系包括市场交易关系都要以一定的信任关系为基础。私营企业内部有一种特殊主义人际关系,其行为主体之间产生的信任是全面而强烈的。交易更容易发生于相互信任的行为主体之间。这表现在私营企业的横向合作方面,家族血缘关系成为企业获取资金、技术、人才、信息、原料、土地和政策支持的一个主要手段。在企业发展过程中,企业家长和身居要职的家族成员所拥有的广泛的社交关系网络,是企业获得生存发展所必需的各种要素的重要途径。依靠血缘、亲缘、族缘、地缘组成的特殊人际关系网络,企业获取有价值的信息,摄取稀缺的资源争取风险小获利大的生产项目,从而在从愈来愈激烈的竞争中扬长避短,立于不败之地。因此,这种建立在特殊人际关系网络基础之上的交易模式有利减少搜索交易对象、发现价格、订立契约及履行契约的成本,可以减少不确定性和风险,为私营企业渡过力量薄弱、抗风险能力差的发展初期起了有效的作用。

      5.增强内部凝聚力

      私营企业的主要特征是其主要成员有着相互的血缘关系,有着许多的共同利益,彼此之间具有天然的自我约束、自我牺牲精神,从而可使企业减少大量的监督管理费用,大大地提高企业的效率。正如盖尔西克指出的:“家族企业从家族成员共有经历、身份及共同语言中汲取到特别的力量,当主要经营者是亲属,他们的传统、价值观念和特权都来自同一源头……最主要的是,在整个家族利益的名义下,可以要求承诺,甚至是自我牺牲。”② 这种精神(或说这种企业文化)所产生的生命力是一般的非私营企业所难以具备的。正是由于这种精神的存在,企业内部更具亲和力,家族无须靠纯经济计较或契约就能保持对其自身的目标和利益的一致性。当企业陷入危机时,企业能表现出较强的内部凝聚力,员工会付出更多的劳动而不计较增加报酬,与企业共渡难关。这与建立在纳什讨价还价博弈均衡基础上的资本“民主制”相比,私营企业实行家族制度具有更强的凝聚力,更能给企业带来合作博弈的利益。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