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对小康社会和现代化的研究并不限于对其结果的评价和描述,更为关注其实现的进程和发展战略。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基本要求是转变发展的模式。研究昆山等地率先建设全面小康之路,可以发现其走的是在科学发展观统领下的科学发展、率先发展与和谐发展之路。当年在农村发展乡镇企业,推进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中苏南人创造的苏南模式享誉全国。现在以昆山为代表的苏南人又为在科学发展观统领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了新苏南模式。 一、苏南模式的由来与发展 在说明苏南模式新发展时需要先作如下规定:第一,所谓“发展模式”,根据费孝通当年的定义是指“在一定地区,一定历史条件,具有特色的经济发展的路子”,也就是对特定时空经济发展特点的概括。第二,模式不是固定不变的。发展模式都是特定约束条件下微观行为的宏观表现,条件的可变性决定模式内涵的可变性。最近十几年来,无论苏南模式还是温州模式,都经历了不止一方面的重要的变化。第三,不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发展模式,模式的形成有其发展环境的原因,即路径依赖。不论苏南模式、温州模式还是其他模式,可以说是适合当地环境的发展经济的模式,模式的差异乃是对发展条件差异的正常反应。第四,当我们说明一种模式有新发展时包含两种含义,一是其中的合理内涵在新的模式得到了继承,二是这种模式在新的发展阶段有创新。基于这些基本规定,以下分析新苏南模式的内涵和形成。 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苏南地区发展乡镇企业启动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创造了市场化和工业化的苏南模式。其主要特征是利用集体资本办企业,乡镇政府积极参与办企业,允许先富并追求集体富裕。当时这种模式产生的积极效应是非常明显的,乡镇企业如火如荼,农村小城镇星罗棋布,工业产值三分天下有其二,农民迅速脱贫。当时苏南的成功,应该说是市场化改革的成功,就其路径来说,毫无疑问归功于苏南模式的两个特征。 首先是集体经济的作用。苏南大部分乡镇企业的创业资本源自社区范围内的集体投入,其所有制的基本属性便是以社区政府为代表的集体经济,当然这不是纯粹的,在大部分企业中都有非集体的资本投入。与其他农村地区在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有集体无“经济”的状况不同,这里的集体有“经济”。实行集体经济的模式,乡镇企业上马快,也便于上规模和横向联合。进一步的分析发现,当时的乡镇企业相当部分是村办企业。“村”不是一级政府,是村民自治组织,进一步说是经济单元。村级经济可以说是集体经济,同样也可以看作是企业(经济单元)的公共积累。这部分积累成为发展乡镇企业的原始积累,加快了当地的非农化进程。 其次是乡镇政府的作用,在当时苏南地区的大部分乡镇企业是由乡镇政府,或者利用原有的集体积累,或者利用政府的动员力量,或者由政府出面向银行贷款兴办的。这里的社区(乡镇)政府与其说是执行政府职能,不如说是利用政府职能全力兴办和发展乡镇企业。后来一些论著对苏南模式的非议大都集中在乡镇政府的作用上。其实,中国的政府,从中南海到江阴的华士镇,是一个长长的等级体系。不能想象乡镇政府与县级以上的政府有同等性质的权力和功能。实际情况是乡镇政府在当时与其说是个政府,不如说是个社区组织,乡镇政府是中国最基层的政府,国家对社区很少下经济计划,乡镇政府所能动员的经济也不可能是国有经济。社区政府的利益与乡镇企业密切联系在一起。因此,社区政府的行为在发展乡镇企业方面要更多地从市场行为方面去理解。作为早期苏南模式主角的苏南基层政府(乡镇政府),更多的是作为乡镇企业的总代表行事,与通常意义上的政府组织相去甚远。乡镇政府的企业家行为,在苏南地区表现得最为淋漓尽致。因此,简单将苏南模式与市场经济对立起来是与现实不符的。 尽管可以肯定当时的苏南模式在政府作用和集体经济方面的积极作用,但是不可忽视的现实是,从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开始,苏南地区的经济发展就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呈现出许多与以往不同的新特征。其中最重要的是外向型经济、企业改制和城市化。这些重要变化进一步改变了苏南地区的经济环境,同时也大大发展了苏南模式的内涵。以乡镇集体经济为主要内容的传统苏南模式,逐渐为苏南地区自身的发展所扬弃。其核心是集体经济比重过高的模糊产权成为改革的对象。 苏南模式内涵转型的一个主要牵动力是乡镇政府的产权退出乡镇企业。原先苏南乡镇企业的产权结构是多元的,其中不仅有私人产权,还包含政府产权,即属于乡镇政府的产权。这部分集体积累成为乡镇企业的原始积累。这种产权结构被理论界称为“模糊产权”。乡镇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与原有的模糊产权,与政企不分发生矛盾。由此产生了苏南地区的乡镇政府主动对乡镇企业进行改制的改革,政府产权完全退出乡镇企业。至2001年,江苏实行不同形式改制的乡村工业企业共计84687家,占全省乡村企业的93.85%,涉及产权机构改革和所有制改革的企业共计79599家,占全省的88.21%,产权结构改革和所有制改革企业的工商变更登记率达95%。大型乡镇企业进行产权改革的1476家,占统计的96.5%,至此乡镇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基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