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F276.5;F279.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4608(2006)02—0047—06 近年来,由于我国的一些家族企业的兴衰,引发了越来越多的学者对家族企业的思考、争论和研究。改革开放后涌现的越来越多的家族企业,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一个不能忽视的现象。随着我国企业管理实践的深入,越来越多的学者和企业管理者发现西方“先进”的管理理念、手段和经验并不能彻底解决中国的实际问题。近年来不少海外华人企业集团取得了不俗的成绩,而这些企业集团绝大多数保持了家族企业的组织形态,这让许多人认识到家族企业并非一无是处,由此进一步激发了学者们研究家族企业的积极性。德鲁克就指出:从表面上看,海外华人的新的跨国集团和其他企业完全一样,如它们按公司方式组建,有董事会和公司职员,但其运行方式和世界经济中任何东西都完全不同,描述它们的最好方式也许是把它们当作一起营运操作的家族[1]。因此,深入地研究中国家族企业的治理模式,对于我们思考家族企业未来的发展方向,探讨富有效率的适应中国实际情况的管理模式,找到中国传统文化与现代市场经济规则及现代企业制度的结合点,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关于中国家族企业的治理结构模式的几项经典的研究 许多学者从不同的视角对家族企业的治理模式进行了描述和解释,虽然许多研究还有待深入,但系统地梳理各种相关的理论,可以为我们观察和分析家族企业的真实运作模式提供一个视野开阔的平台。通过分析比较各种相关的理论,并与现实情况做对比,可以帮助我们更为深入地了解家族企业的治理状况及其原因。 (一)差序格局 费孝通先生曾用“差序格局”来概括中国的社会结构与社会行为法则。费先生描述道,中国的社会结构的基本特征是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结成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立在一个平面上,而是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2]。同时他还论述了中国传统结构中的差序格局具有伸缩能力。这一经典的总结不仅精辟地论述了中国的社会结构,实际上也已经描述出华人企业的组织结构及其特征和行为逻辑。从实际情况来看,差序导向是中国家族企业主的家族治理的重要特征。 (二)中国人的权力游戏 黄光国在对家族企业进行研究时,以社会交易理论为基础,发展出一套名为“人情与面子:中国人的权力游戏”的理论模型,在这一理论中,黄光国引入了人情、面子、关系及报等概念对家族企业内的交易行为进行解释。他的理论假设是:在儒家伦理影响下,个人在作关系判断时,会将自己与对方之间的关系大致分为三类,并依不同的社会交易法则与对方交往。一是情感性关系,主要是指家庭关系。家庭被视为一种具有共同收支功能的基本社会单位。在未分家之前,家庭中社会交易和资源分配的主要原则是“需求法则”,即家庭中有工作能力的每一成员,都应当尽己之所能,努力工作,以获取各种社会资源,来满足自己和其他家庭成员之合理需求。二是混合性关系,主要包括家庭成员之外的亲戚、邻居、师生、同学、同事、同乡等等。对于此种关系,一般采取“人情法则”与其交往。三是工具性关系。在这种关系里,个人和对方交往的主要动机,是要以这种关系作为达成个人目标的一种手段和工具,而不是要和对方建立长久性的稳定关系。而工具性人际关系间的交易法则是“公平法则”。工具性关系和混合性关系之间的心理界限较容易穿透,而情感性关系与混合性关系则存在不容易穿透的心理界限[3]238—243。 黄光国的理论模型展示了家族企业主与其有不同关系的员工之间的互动特点,特别是揭示了业主与家族成员和非家族成员交往的不同情形。但其所参照的指标过于单一,只有“关系”这一指标。实际上,在现今的家族企业中,家族企业主与员工的互动或者说交易行为不仅会参照关系这一因素,而且还会有才能等其他因素的介入。同时,这一理论模式对家族企业主行为的描述也过于刻板。但其将人情、报等本土概念引入来解释家族企业主的行为仍然是很精彩的。 (三)员工归类历程 郑伯壎通过对华人家族企业的观察与研究,对家族企业的治理结构提出了员工归类模式。认为华人家族企业主对员工的归类本质是差序格局的,内容则至少涉及关系、忠诚及才能三个基本面向。关系所指的是员工与企业主持人之间是否具有血缘或拟血缘的伦理关系,忠诚指的是员工对企业主持人的赤诚效忠与无条件的服从,才能则指员工完成组织或企业主持人所交任务的胜任能力与动机。 郑伯壎认为家族企业主会以关系、忠诚、能力作为三个指标,依照关系亲疏、忠诚度高低及才能大小,将企业组织的成员归类为八种原型(prototype),分别称之为经营核心(亲/忠/才)、事业辅助(亲/忠/庸)、恃才傲物(亲/逆/才)、不肖子弟(亲/逆/庸)、事业伙伴(疏/忠/才)、耳目眼线(疏/忠/庸)、防范对象(疏/逆/才)及边际人员(疏/逆/庸)。企业主人与这八种原型员工间的互动法则,构成了华人企业组织行为运作的基础[4]。 郑氏的员工归类模型,很细致地展现出了家族企业主在组织内的行为逻辑。然而,就关系这一指标而言,他认为关系有亲疏远近之分,但其分类是有明显的简单化倾向,同时还存在着将“自己人”与“自家人”两个概念混淆的倾向。 (四)三环模式 有关家族企业的归类模式,除了黄光国和郑伯壎之外,美国克林·盖尔西克等人在对家族企业的研究中,也提出了一个三环模式(见图1)。 三环模式即把家族企业表示成三个独立而又相互交叉的子系统:企业、所有权和家庭。家族企业的任何个体,都能被放置在由三个子系统相互交叉构成的七个区域中,与企业有多种联系的人,存在于两个或三个环的重叠区域[5]8。
图1 家庭企业的三环模式 在图1中,处于1区者虽是家庭成员,但既不在企业工作,亦不拥有企业所有权;2区为非家庭成员,是企业所有者,但不在企业工作;3区既不是家庭成员也不是企业股东,只在企业工作;4区是企业股东的家庭成员,不在企业工作;5区是在企业工作并拥有股权的非家庭成员;6区是在企业工作但不拥有股权的家庭成员;7区是在企业工作并拥有股权的家庭成员[6]。 处于不同区域的个体在家族企业的重要性是不一样的,他们对企业的期望也不一样,其行为对企业的影响也是不一样的。同时,随着时间的流逝,所有权、家庭和企业的状况会发生变化,此时家族企业则到达一个新阶段,会呈现出一种新形式,并伴随着新的特征。显然,克林·盖尔西克以是否具有家庭关系来区分员工在企业中的地位,他所强调的与黄氏一样,仍然是“关系”这一要素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