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内部人际关系网络体系作用研究

作 者:

作者简介:
林民书 厦门大学经济系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厦门大学经济系 邮编:361005

原文出处:
中国经济问题

内容提要:

农村家庭分散经营所具有强烈的家族意识和由此形成的社会生产网络体系,是当地农民降低生产经营过程社会交易成本,提高竞争力的有效手段,有利于农村产业扩散和农村中小企业集群的形成。但如果过分发挥和依靠传统社会的人际关系网,必然产生部分人员对县域农村资源的垄断。发展市场经济,需要通过各项正式制度的建设,建立新型社会关系网络内部关系,规范交易行为,确立企业的主体地位。


期刊代号:F22
分类名称:乡镇企业、民营经济
复印期号:2006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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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农村地区以民营企业为主的企业集群企业内部相互协作关系,受到农村特殊社会环境的影响,多少带有农村传统习惯和当地特殊文化的痕迹。本文主要是通过对建立在家庭血缘亲缘关系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农村企业集群内部社会关系网络的发展变化进行分析,探讨这种内部关系演变与农村民营企业和企业集群发展所存在的关系。

      一、农村家庭生产经营及其人际关系特点

      研究我国农村企业集群内部企业之间关系,必须首先考察产生农村民营企业集群的农村家庭承包制及其这种生产体制的特点及其演变。

      以血缘和姻缘组合而成的农民家庭,以家庭为经营单位,具有利益的高度一致性。以这种具有较强凝聚力的家庭作为我国农村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形式,其激励机制往往表现出比其他经济组织更为有效。可以节约监督费用,减少利益分配的摩擦成本。但是家庭小规模经营方式对市场的适应性问题,人们有不同看法。

      家庭分散经营的农业生产模式,确有许多不利因素,如信息不对称,经常导致农业生产抗击市场风险能力不足等,因此如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效地组织起农业的生产经营,一直是理论界关心的问题。但是,农户家庭经营,他们根据自己长期的生产经营经验,在自己小型、独立和需要筹划的生产领域范围内,实际上他们能够对他们所能支配的生产要素进行合理配置,并且他们也能够根据市场要求,重新配置要素资源,并促使家庭收入不断增长。否则,我们就难以解释为什么通过家庭承包经营方式,能促进农村多种经营的发展,并带动县域农村乡镇工业的发展。

      考察县域农村工业发展道路和民营企业集群形成必须研究农业家庭经营模式,因为,这种农村家庭经营生产方式,是催生我国县域农村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集群形成的重要体制原因,因此,在研究县域经济发展过程中,我们需要对家庭经营生产方式作进一步的考察。

      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彻底改变了我国县域农村人民公社集中经营模式,由集体组织安排农村生产经营全过程改变成为农民家庭的分散决策。农村家庭经营采取“交够国家的,剩下的全是自己的”这种简单明了的分配形式,充分调动了农民的劳动积极性。县域农村采取家庭分散经营之所以有效,是因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生产市场化进程是逐步推进的。我国农民家庭在改革初期,农产品商品化程度低,生产首先满足农民家庭自己的需要,多余部分才进入市场销售,因此,即使农产品市场价格不断变化,但在家庭承包分散经营条件下,农产品市场价格的波动并没有对农民家庭正常生产产生严重的冲击,家庭承包经营在保证基本农民家庭需要的同时,逐步推进剩余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这是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家庭经营不同于传统小农经营的地方(我国理论界直到现在还没有认真区分小农经济小商品生产与我国现代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区别),改革开放,我国农村家庭分散经营的外部环境发生了变化,改变了家庭经营的要素配置的方式,促进了农村家庭生产要素向非农产业的流动。

      在家庭经营逐步市场化的过程中,农民最初只是部分生产要素面向市场,对市场的了解也是分阶段逐步加深的。在市场化进程中,他们逐渐探索出最适合自身利益的家庭资源配置方式,降低了市场不确定因素对家庭经营的不利影响,增强了农民驾驭市场和适应市场的能力,使农民在走向市场的过程中做到“小而不散”,对市场的总体掌握还是有效的。在改革过程中,农村集体农业生产服务体系基本失效,但农村家庭经营承包制,却逐步通过民间组织形式建立起家庭经营与市场经济的联系桥梁,彻底改变了农村家庭分散经营所存在的小生产状态,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家庭收入的增长。

      对我国农村家庭生产的组织形式无效性的判断,主要是基于对家庭农业生产和农村家庭对农产品市场的掌握和控制能力的不足。确实,如果仅就农业生产领域而言,我国农村家庭小规模经营大都无法适应市场的变化,他们是农产品市场的弱者。但是,农产品市场的不稳定性,农民也会有理性选择规避风险的方式,而且,他们现实选择基本也是正确的。

      农民以家庭经营,他们逐步根据家庭和市场供求状况,从比较利益出发,将家庭所能掌握的资源在农业和非农业部门进行合理配置。与传统小农家庭生产不同,此时他们已经是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组织家庭的生产经营,其经营已经超出了农业范围。如果农产品市场报酬低下,他们将选择非农产业作为增收的途径,家庭资源配置向非农产业倾斜。即使当农业边际生产率没有下降,但只要非农产业的劳动边际生产率高于农业,也会促使农村家庭做出有利于非农产业发展的要素资源配置的决定,出现农户家庭部分生产要素从农业转向非农产业;而当非农产业边际收益降低,低于务农收益,则就会出现农户家庭生产要素回流,促使要素向有利于农业生产的方向流动。由于采取家庭经营方式,在安全不确定的状态下,农村家庭最初并不是全部要素全部参与市场调节,因此,在要素流动过程,始终会有部分要素留在农业,作为家庭抵御市场风险的最后屏障。因此,农户家庭经营方式,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具有自我抗击市场风险的有效平衡机制,实现生产要素的最佳配置。

      以家庭作为生产经营单位,在保证家庭农业生产最低需要之后,家庭其余生产要素的配置,主要根据市场供求状况进行具体的调整。这种以家庭血缘关系作为维系家庭成员的纽带,实现了农村家庭生产经营从小商品生产到市场化大生产的转变,商品销售市场逐步由原来所生活的乡村扩大到县域,再由县域范围扩大为省内外甚至是国际市场。市场范围的扩大意味竞争对手的增加,竞争也由原来邻里、同乡之间,逐步发展成为与外乡、外地、外省、甚至外国人之间进行。扩大了的外部市场的不确定性降低了家庭抗击市场的能力,超出了家庭组织所能控制的范围。出于避免市场风险,提高市场竞争力的目的,以血缘、婚姻为基础的农村家庭分散经营方式,逐步组成为以家庭血缘,亲缘,同乡,同学、朋友的利益共同体,形成整体的力量与外部共同的竞争对手开展竞争。家庭经营的相互合作范围因此扩大到家族、亲戚、同乡和朋友,这种合作关系就演化成为农村家庭企业和县域农村中小企业集群内部合作关系网络的基础。因此,农村家庭分散经营所具有强烈的家族意识和由此形成的社会生产网络体系,建立起农村家庭分散经营与市场联系的最初桥梁,并由此决定了我国县域农村农户家庭承包下的商品生产具有了市场经济的特性。所以,在组织商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农户家庭经营的分散性与其家族意识的有机结合,在“家族”文化意识下的成长起来的农村中小企业集群,形成了自己的利益集团或网络合作体系,建立在此之上的县域民营中小企业集群内部各主体之间富有弹性和有效率的分工协作,构成集群内部甚至对外部的交易各环节纵横交错的人际网络体系,并在这些网络体系作用下出现企业集群的整体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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