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的文化特质与再造

——以X公司为例

作 者:

作者简介:
陈联华(1965-),男,江苏射阳人,江苏省安居高校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总裁,硕士,研究方向:经济法学、管理学、心理学。(江苏安居高校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江苏 南京 210024)

原文出处:
东南大学学报:哲社版

内容提要:

研究和改造民营企业的企业文化应成为当今中国职业经理人必须着手的重要课题。笔者根据自身十多年从事民营企业高层管理CEO一职的实际体验,提出了自己对企业文化认定的最新观点。诸如企业文化就是老板的文化,一种企业宗教,与生俱来非长期形成,可引发情死现象,无须员工认可。基于这些新的观点,一些行之有效再造民营企业文化的方法被详尽表述。大量的实例也有力验证了这些最新的观点。


期刊代号:F22
分类名称:乡镇企业、民营经济
复印期号:2006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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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C93-0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671-511X(2005)0S-0068-06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民营企业得以迅猛发展,几乎每天都有多家民营企业红火开张,同时又有多家民营企业倒闭关门。在这不断的生死交替之间。为何多数民营企业如此短命?而少数民营企业则可成为百年老店?答案就是:拥有怎样的企业文化,决定了这些企业最终的命运和前途。

      一、企业文化的定义与本质

      企业文化理论产生于20世纪七八十年代的西方企业界。特别是20世纪50年代后,日本经济的迅猛发展,促使受到挑战的美国企业对日本创造经济奇迹的探究,于是掀起了一场日美管理比较研究的热潮,从而催生了企业文化理论。纵览中外理论界对企业文化的定义,尚无众人公认的统一定论。究其原因,在于企业文化本身是个动态的、发展的、非固定的,且呈现出多姿多彩的形式,从而使得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据统计,国内外有关企业文化的定义近一百八十余种。现就其中最新有关企业文化的定义,筛选罗列如下:

      (1)企业在长期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的,具有本企业特色的,体现企业领导意志的物质形态。

      (2)企业各个部门,至少是企业高层管理者们所共同拥有的那些企业价值观念和经营实践,及各部门所拥有的那种共通的文化。

      (3)“价值观、英雄人物、习俗仪式、文化网络、企业环境。”

      (4)“进取、守势、灵活性——即确定活动、意见和行为的价值观。”

      (5)“是一种新的现代企业管理理论。”

      (6)广义的是指企业所创造的具有自身特点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狭义的是指企业所形成的具有自身个性的经营宗旨、价值观念和道德行为准则的综合。

      (7)基本价值观念(变革很难)及行为方式和经营风格;产生于长期成功经验的积累和有影响领导的习惯。

      综上所述,相对趋同的观点认为企业文化必须具备几个特定的条件。

      (1)必须是企业在长期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的;

      (2)必须是企业全体员工共同认可的(诸如价值观、行为规范、道德标准等);

      (3)必须体现企业领导者的意志;

      (4)必须具有企业自身特点。

      本人除了对第三、第四两个特定条件十分认同外,对第一、第二两个特定条件均不敢苟同。在长期的实践和理论对照研究中,本人发现这两种观点理论上似乎合理,但与实际却大相径庭,且过于理想化,应予以争鸣和澄清。

      观点之一:企业文化应该是与生俱来的。首先,将企业文化定义为必须是企业在长期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的观点有失偏颇。我以为当一个企业成立的第一天,它的企业文化已经产生。这家企业归谁所有,属于哪类性质,主营方向,运作机制,人员规模等,均已实实在在地构成了该企业主体文化的结构、特性、本质及主要内容。换言之,无论该企业今后如何成长,壮大,衰退,消亡,但它的企业文化已经与生俱来。至于这样的企业文化是否健康、完美、成熟、先进,则已是另一回事,不管评判结果如何,都无法改变它已客观存在的事实。而绝非如同某些学派所理论推断的那样,企业文化需要在一个企业长期发展的漫长过程中,逐步沉淀、积累,才能够形成。假若真是那样,不禁可以试问:这个期限应该为多长?至少理论上也应该有一个能让人一目了然,或基本信服的推论和界定的标准。可以断言,目前世界上还没人能够拿得出这类的界定标准来,因为它根本就不存在!这就不得不让人无法认可这种观点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应该说明的是,企业文化的成长,确实需要一个相对的时段,但如果能够主动采用现代科学手段去建设、再造,那么所需的时间也未必“漫长”!所谓漫长的过程,只能表明企业文化所处的不同阶段和实际状态,而非形成的必需条件!否则,不到那一刻,企业就一直没有文化存在?此观点就更站不住脚了!

      有些专家学者去为企业做咨询,常常会犯这样的错误,当他们发现这些企业没有完整的甚至根本没有明确提出过企业的宗旨、理念、精神、行为准则、企业口号等,就信口断言这个企业没有文化。这个观点真是大错特错了,正是这种没有形成明确文字界定的现象,恰恰就是这个企业鲜明的文化特征之一。换言之,没有文化就是这个企业的企业文化。员工按照一种不成文的约定俗成去运作,照样可以让企业正常运转和赢利。这正是普遍存在于中国民营企业中的典型文化特征之一。

      观点之二:企业文化的存在无须全体员工认可。第二种观点认定,企业文化必须要由全体员工认可。这一说法不敢苟同。恰恰相反,企业员工要想在企业求得生存首先就必须认可所在企业的文化,哪怕是违心的,也得逆来顺受装着认可。这又是普遍存在于中国民营企业中的典型文化特征之一。当然,除非你有能力可以去改变这个企业的文化。如果你不肯认可所在企业的文化,又根本没有能力去改变必须赖以生存的企业文化,那么结果只能是发生企业文化的“情死现象”。

      观点之三:企业文化会导致“情死现象”的发生。对于今天的企业而言,“情死现象”就是辞退或辞职,甚至杀人放火自杀等现象的发生。因此,企业文化必须体现企业领导者的意志,必须具备企业自身的特点,确实合乎情理,且十分精准。这一特质尤其在民营企业中更为突出,其企业文化无处不打上企业统治者——老板的烙印和个性特征。有关这一点,本文的第二章节还将结合实例做出进一步的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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